适用对象
- 即将离开加拿大、考虑提取 RRSP 的人
- 想提取留在加拿大的 RRSP 的前居民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新居住国如何对提款征税
- 第 217 条税表和 NR5 表的详细操作
- 把 RRSP 转为 RRIF、锁定账户,以及离境后供款
离境前还是离境后提取 RRSP:各怎么征税?
提款日期决定税负。您仍是居民时从 RRSP 取出的钱,按普通收入计入离境当年的税表,按您的边际税率征税。离境日之后取出的钱,属于付给非居民的款项:计划按总额预扣 25%,这通常是您最终要缴的加拿大税(CRA;T4058)。
| 离境前提取 | 离境后提取 | |
|---|---|---|
| 税种 | 普通所得税(第 I 部分) | 非居民税(第 XIII 部分) |
| 源头预扣 | 按金额分别为 10% / 20% / 30%(魁北克:联邦税率较低,另加魁北克税) | 25%;适用税收协定较低税率的,按协定税率 |
| 最终税款 | 您的边际税率,在离境当年的税表中结算 | 通常就是预扣税;第 217 条税表可能降低它 |
| 与什么叠加 | 截至离境日的工资,以及任何离境税 | 在加拿大没有其他叠加;如果选择第 217 条,您其他的加拿大养老金类付款和全球收入决定适用税率 |
没有哪种时间点对所有人都更低。如果 RRSP 金额较大、您还要缴离境税、计划在魁北克持有、是配偶 RRSP,或您要搬到美国(美国一侧有自己的规则),您的情况就需要进一步分析。
请准备:您准确的离境日期、RRSP 余额和计划类型(是否配偶 RRSP,以及最近三年内的配偶供款)、任何未还清的购房者计划或终身学习计划余额、您预计的加拿大收入和离境当年的离境税收益,以及您要搬去的国家。
离开加拿大时,我必须把 RRSP 取出来吗?
不用。移居时,RRSP 属于不计入视同出售的财产,所以离开不会触发 RRSP 的税,它可以继续留在加拿大投资(CRA)。它也不用填在 T1161 表上。加拿大只在钱取出来时才征税。离开后的新供款,请参阅离开加拿大后向 RRSP 或 TFSA 供款。
离开加拿大前提取 RRSP:预扣多少,我要缴多少税?
提款全额计入离境当年的收入,按您的边际税率征税。魁北克以外的地区,计划先按累进比例预扣税款(CRA):
| 提款金额 | 魁北克以外的预扣率 |
|---|---|
| 不超过 $5,000 | 10% |
| 超过 $5,000,不超过 $15,000 | 20% |
| 超过 $15,000 | 30% |
魁北克持有的资金,联邦预扣率较低,同时还要预扣魁北克省税。预扣税只是预缴,不是最终税款。CRA 提醒,它可能不足以覆盖您所在税档的税款,所以大额提款可能让离境当年的税表出现欠税。
陷阱在于叠加。在那份税表上,提款会叠加在您截至离境日的工资和离境视同出售的收益之上。同一年的大额提款,可能把其中很大一部分推入最高税档。把提款分成两个居民年度,只有在您两年都还是居民时才有效。完整的离境税表,请参阅离开加拿大。
离开加拿大后提取 RRSP:非居民预扣税是多少?
加拿大对付给非居民的 RRSP 付款总额,征收 25% 的第 XIII 部分税(《所得税法》第 212(1)(l) 项)。由计划预扣,除非您选择第 217 条,否则不需要在加拿大税表上申报这笔付款,预扣税一般就是您最终要缴的加拿大税(T4058)。
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但对一次性提取往往不适用。根据《所得税公约解释法》,RRSP 付款算作养老金,但计划到期前的付款,或折算一次性提取(把计划的全部或部分一次性取出),不是“定期养老金付款”。许多协定只对定期养老金付款给予较低税率,所以一次性提取 RRSP 往往仍按 25% 缴税(IC76-12R8)。请查阅您新居住国的协定;请参阅加拿大非居民税率,以及例如从加拿大搬到英国或搬回中国与中国对境外收入的征税。
离境前还是离境后:什么决定哪种在加拿大税更低?
把您作为居民提款时的联邦与省合并边际税率,和非居民税率做比较。非居民预扣税通常就是这笔付款在加拿大的全部税款,不再加省税。有四个因素会改变这个比较:
| 因素 | 离境前提取在加拿大税更低,当 | 离境后提取在加拿大税更低,当 |
|---|---|---|
| 提款金额 | 金额小,仍处于低税档 | 金额大,会进入高税档 |
| 离境当年的其他收入 | 工资或离境收益很少 | 工资高或离境收益大 |
| 协定税率 | 您所在国家没有协定减免 | 协定对您计划的付款有较低税率 |
| 第 217 条选择 | 不相关 | 提款当年的全球收入较低 |
这些只是倾向,不是结论;真正的比较需要您离境当年的数字和新居住国的协定,后者是第二层税(下文说明)。
配偶 RRSP:离开前提取时,如果出资的配偶在当年或前两年供过款,这笔提款可能要向该出资配偶征税。付款时任何一方配偶是非居民,这条规则就不适用(《所得税法》第 146(8.7) 款)。如果两人在不同日期离开,请参阅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加拿大。
离开后,第 217 条税表能降低 RRSP 提款的税吗?
有时可以。RRSP 付款属于非居民可以根据第 217 条在加拿大税表上申报的“加拿大福利”,所以这笔付款按普通累进税率征税,而不是按固定预扣率(《所得税法》第 217 条)。只有对您有利时,CRA 才会适用这项选择(CRA)。当加拿大付款不多、当年全球收入较低时,它往往有利:税款按您全球收入所达到的累进税率计算,除非几乎所有收入都来自加拿大,否则个人抵免会受限制。税表须在次年的 6 月 30 日 前提交。具体操作,包括 NR5 表,见养老金和 RRSP 收入的第 217 条税表和降低海外加拿大养老金的预扣税。
分几年提取,或转为 RRIF,能降低税率吗?
离开后把一次性提款分成几年,本身不会改变 25% 的税率,不过每年金额变小,可能让第 217 条税表更有用。转为 RRIF 并定期领取,作用可能更大:符合《解释法》定义限额内的 RRIF 付款,可以算作定期养老金付款,许多协定对它按较低税率征税。请参阅以非居民身份把 RRSP 转为 RRIF。锁定账户适用其他规则;请参阅离开加拿大后解锁 LIRA。
我的新居住国怎么对 RRSP 提款征税?
您的新居住国可能依其本国法律,对提款全额征税,协定也可能赋予它这项权利。该国是否对加拿大税给予抵免,取决于它的规定,所以不能因为加拿大的税是最终税款,就认为提款免税。搬到美国的,请参阅离开加拿大后的 RRSP 和 TFSA。请通过加拿大财政部名单确认协定是否有效。
未还清的购房者计划或终身学习计划余额怎么办?
未还清的余额必须在成为非居民后的 60 天 内、且在您提交离境当年税表之前还清,否则剩余部分会加入您离境当年的收入。这笔计入的收入,会与您离开前提取 RRSP 的金额叠加。请参阅离开加拿大时的购房者计划余额。
作为非居民提款后,怎么取得协定税率和 NR4 税单?
请在付款前把 NR301 表交给计划发行机构。付款方根据它判断是否适用较低的协定税率;没有它,预期会按完整的 25% 预扣(CRA)。如果计划预扣的金额超过协定税率,可以用 NR7-R 表向 CRA 申请退还多扣的部分,一般须在付款方汇出该税款的日历年度结束后 2 年 内提出(T4058)。请把您的新地址、非居民身份和确切的成为非居民日期告诉发行机构。年度结束后,发行机构会寄出 NR4 税单,列明付款总额和预扣税款;您的新居住国税表和任何第 217 条税表都需要它。请参阅 NR4 税单。
示例
所有数字均为加元,为整数,仅供说明。
3 月提取 C$40,000,8 月离境
在魁北克以外,计划对一次性提取的 C$40,000 预扣 30%,即 C$12,000。在离境当年的税表上,全部 C$40,000 要加到 1 月至 8 月赚取的工资上。税表按此人的边际税率算出真实税额;C$12,000 算作已预缴的款项,所以结果可能是退税,也可能是欠税。
同样的 C$40,000,在 8 月离境后提取
计划预扣 25%,即 C$10,000,作为非居民税。离境当年的税表仍要为 1 月至 8 月的工资提交,但这笔付款不在其中,C$10,000 一般就是最终税款。第 217 条选择今年不太可能有帮助,因为工资计入了全球收入;它往往在其他收入很少的后一年更有利。新居住国也可能对这 C$40,000 征税。
对比:这种情况下加拿大的税是 C$10,000;在离境前提取,则是这 C$40,000 叠加在工资之上、按此人联邦加省的合并边际税率增加的税额,高税档下超过 C$10,000,低税档下可能更少。
C$200,000 的 RRSP 留在原处
持有人短期内不需要这笔钱。无论怎样,RRSP 都不在离境视同出售之内;让它继续投资,在钱取出之前加拿大不征任何税。几年后持有人转为 RRIF,每年领取付款;如果这些付款属于定期养老金付款,且新居住国的协定对它们有较低税率,加拿大预扣的税可能低于一次性提取往往要面对的 25%。
您的情况不同?
- RRSP 金额大,或同一年有离境税:时间点的选择会改变离境当年的税单,提款前需要用您自己的数字把两种方案都算一遍;请参阅个人税务服务。
- 搬到美国:美国对 RRSP 有自己的征税方式;请参阅离开加拿大后的 RRSP 和 TFSA和跨境税务服务。
- 离开后全球收入较低:请参阅养老金和 RRSP 收入的第 217 条税表。
- 想按协定税率定期领款:请参阅以非居民身份把 RRSP 转为 RRIF。
- 有未还清的购房者计划或终身学习计划:请参阅离开加拿大时的购房者计划余额。
- 配偶 RRSP 或配偶在不同日期离开、魁北克的计划,或两个国家对同一笔提款征税:这些情况需要同时检查两边的税表;请参阅个人税务服务或跨境税务服务。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加拿大非居民通常适用的预扣税率 加拿大国内法对特定加拿大来源付款规定的税率;税收协定可降低税率 | 25% | CRA:非居民与所得税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以外地区,RRSP 现金提款第一档以内的预扣税率 魁北克居民适用较低的联邦税率,另加省级预扣;预扣金额可能低于最终应缴税款 | 10% | CRA:提款的税率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以外地区,RRSP 现金提款中间档的预扣税率 适用于超过第一档、至中间档上限(含)的部分 | 20% | CRA:提款的税率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以外地区,RRSP 现金提款超过中间档部分的预扣税率 适用于超过中间档上限的部分 | 30% | CRA:提款的税率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居民 RRSP 现金提款预扣税最低档的上限 不超过这一数额的部分,适用最低预扣税率 | $5,000 | CRA:提款的税率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居民 RRSP 现金提款预扣税中间档的上限 超过第一档、至这一数额(含)的部分,适用中间税率 | $15,000 | CRA:提款的税率 核对日期 |
|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217 条选择的申报日期 须在日历纳税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提交税表 | 6 月 30 日 | 《所得税法》第 217(2) 款 核对日期 |
| 您成为非居民后,HBP 和 LLP 还款的期限 从您成为非居民之日起算。款项还必须在您提交该年度税表之前缴付;较晚缴付不能减少离境年度的收入计入额。 | 60 天 | 《所得税法》第 146.01(5) 条 核对日期 |
| 申请退还多扣第 XIII 部分税款的期限 在向 CRA 缴税的日历年之后提出书面申请;使用 NR7-R 表格 | 2 年 | 《所得税法》第 227(6) 款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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