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已成為加拿大非居民、仍持有 RRSP 或 TFSA 的人
- 今年離開加拿大、想在離境日期之前或之後供款的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目的地國家如何對 RRSP 或 TFSA 的收入課稅
- 從 RRSP 提取及其預扣稅
- 離開加拿大後的 FHSA 規則
非居民能向 RRSP 或 TFSA 供款嗎?
兩者都可以,但結果大不相同。您住在海外時可以向 RRSP 供款,但往往價值不大:在海外賺取的報酬不產生新的額度,扣除額也只能減少在加拿大稅表上課稅的加拿大收入。TFSA 可以保留,但您作為非居民期間所作的大多數供款,每個月都要按金額的 1% 繳稅,直到您提取該筆款項或搬回加拿大為止(CRA)。
| RRSP | TFSA | |
|---|---|---|
| 離開後保留帳戶 | 可以 | 可以 |
| 在海外期間的新額度 | 來自離境前的報酬,用於次年;之後只來自加拿大的工作或經營收入 | 整年都是非居民則沒有 |
| 作為非居民供款 | 在您的扣除額度內允許 | 每月按 1% 課稅 |
| 供款的稅務好處 | 一項扣除,只對加拿大稅表上的加拿大收入有用 | 在您再次成為居民之前沒有 |
以下情況就不再簡單:您離開後已向 TFSA 增加供款、仍有加拿大收入、向配偶計劃供款、打算在幾年內回國、新居住國對這些帳戶課稅,或者您在加拿大保留住所、配偶或受養人。這是因為您是否算非居民,決定這裡的每一項規則(見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請準備好最新的評稅通知書(上面有您的 RRSP 扣除額度和未使用的供款)、離境日期,以及顯示您離開後每筆供款日期和金額的對帳單。
住在海外還能賺到新的 RRSP 額度嗎?
只能來自加拿大的工作。對於一年中您不是居民的任何時間,RRSP 的「賺取收入」只計入在加拿大履行職務的就業收入以及在加拿大經營業務的收入,稅收協定豁免的部分不計入(《所得稅法》第 146(1) 款)。為海外完成的工作所付的薪金不增加任何額度,即使來自您自己的加拿大公司也一樣,股息也永遠不產生額度。加拿大物業的租金通常只計入您作為居民的期間,除非出租是您在加拿大經營的業務。
一年的額度是上一年賺取收入的 18%,最高 $33,810,減去工作單位養老金的養老金調整數,再加上前幾年未用的額度,後者可無限期結轉(T4040)。所以離開的次年,仍會因您離境前在加拿大賺取的薪金而有額度;之後除非您有加拿大賺取收入,否則不再產生新額度。CRA 根據加拿大稅表上申報的賺取收入計算額度(T4144),而 T4058 指出,您也許想提交稅表,申報能產生額度的收入。
RRSP 扣除額對非居民有價值嗎?
只有在您提交加拿大稅表、而稅表按正常稅率對加拿大收入課稅時才有。提交稅表的非居民一般可以申請與居民相同的扣除額,包括不超過扣除額度的 RRSP 供款(T4058)。這包括申報加拿大就業或經營收入的稅表、第 217 條稅表(一種自願申報稅表,可以追回加拿大養老金或 RRSP 付款被預扣的部分稅款)(5013-G),以及第 216 條稅表(一種自願申報稅表,按加拿大租金的淨額計算,而不是按總租金預扣稅款)。CRA 允許在第 216 條稅表上申請 RRSP 扣除,但同一年度不能在該稅表和另一份加拿大稅表上重複申請(T4144)。
如果您沒有這類稅表,扣除額現在省不了稅。您不必申請:未扣除的供款會作為未使用的供款留在您的記錄上,可以在以後的稅表上、在該年度的額度內扣除(T4040)。供款超過額度超出 $2,000 以上,每月按 1% 課稅;見 RRSP 超額供款指南。
我可以在離境當年供款,並在離境稅表上扣除嗎?
可以。離境年度的稅表涵蓋您截至離境日期的全球收入,加上之後的加拿大就業或經營收入,所以那裡的扣除額會減少這些收入的稅款(《所得稅法》第 114 條)。扣除額在那裡還是在以後的加拿大稅表上更有價值,取決於您在各年度的稅率。當年以及年度結束後頭 60 天內的供款,可以在不超過扣除額度的範圍內,扣除到該年度(《所得稅法》第 146(5) 款)。您離境年度的額度,在前一年的評稅通知書上。還有哪些項目可以結轉,見離開加拿大時未用的抵免和虧損。
我還能向配偶 RRSP 供款,或把遣散費轉入 RRSP 嗎?
向配偶 RRSP 供款是允許的,使用您自己的扣除額度,與您住在加拿大時一樣;您對自己的計劃和配偶的計劃的供款合計不能超過您的額度(T4040)。扣除額仍然只對您加拿大稅表上的加拿大收入有幫助。配偶提取款項後 3 年內向供款人課稅的規則,在任何一方配偶是非居民期間不適用(《所得稅法》第 146(8.7) 款);提取見離境前後兌現 RRSP。
註冊養老金計劃、DPSP、RRSP、RRIF 或 PRPP 的付款,如果是直接轉入,且您填寫了 NRTA1 表,可以直接轉入 RRSP 或 RRIF,不被預扣非居民稅(5013-G)。對於遣散費(退休津貼),只有符合資格的部分(依 1996 年之前的服務計算)可以不預扣轉入;其餘部分即使您有 RRSP 額度也會被預扣(《所得稅法》第 212(1)(j.1) 項)。詳情見離開加拿大後的遣散費和最後一筆工資。
離開加拿大後還能向 TFSA 存錢嗎?
可以,但要課稅。截至離境日期的供款免稅,而且您離開的那一年,因為部分時間是居民,仍享有全額 $7,000 的年度額度。您整年都是非居民的任何年度,都不增加額度(CRA)。
離境日期之後的供款(合資格轉移或豁免供款除外),在供款之後結束、直到您提取全部款項(指定對應該筆供款)或再次成為居民之前的每個月,都要繳納該金額的 1%(《所得稅法》第 207.03 條)。提取其中一部分並不減少稅款(CRA)。這項稅和對超出額度的供款另課的稅,可能同時適用於同一筆金額;兩者如何計算、次年 6 月 30 日前須提交的稅表,以及在合理失誤後請求 CRA 免除這項稅,見 TFSA 超額供款指南。
陷阱:在離境日期後一天的供款,就是非居民供款,即使仍在當年額度之內。離開前請停止所有自動 TFSA 轉帳;每一次轉帳都是一筆獨立的供款。
我在海外提取的 TFSA 資金,可以再存回去嗎?
在您回國之前,不可能不繳稅。非居民期間的提取在加拿大不課稅,但只有在您再次成為居民時才會加回您的額度(CRA)。CRA 還提醒,您的居住國可能對 TFSA 提取課稅。FHSA 的規則不同;見離開加拿大時您的 FHSA。
回加拿大時我應該保留什麼?
請保留兩個帳戶的記錄,以便日後使用額度。
- 您的 RRSP 扣除額度和未使用的供款,來自您最近一份評稅通知書。
- 您在海外期間每筆 RRSP 和 TFSA 供款與提取的證明,附日期。
- 您在海外期間提交的任何加拿大稅表,因為它們決定您的 RRSP 額度。
- 您的離境日期以及您再次成為居民的日期;TFSA 額度和提取都取決於這兩個日期。
- 如果您在第 216 條稅表上扣除 RRSP 供款,CRA 會另行更正您的扣除額度;再次供款之前,請在 CRA「我的帳戶」中,或在以後的 T1028 表上核對額度(T4144)。
回國後第一年的情況,見在海外多年後回到加拿大。
舉例
這些情景僅作說明;金額以加元計。
在新加坡工作的開發人員
他有 C$40,000 未使用的 RRSP 額度,並在搬家後的次年供款 C$10,000。他唯一的收入是新加坡的薪金,所以不提交加拿大稅表,扣除額現在省不了稅。他不扣除這 C$10,000,可以在以後的加拿大稅表上扣除,例如申報加拿大工作收入的稅表,或搬回後申報其收入的稅表。
離開後向 TFSA 存錢的護士
她在 3 月 20 日離開加拿大,並在 5 月 10 日向 TFSA 供款 C$5,000。她在 8 月 15 日提取全部 C$5,000,並指定對應該筆供款。供款之後、提取之前結束的月份是 5 月、6 月和 7 月:3 個月按 C$5,000 的 1%,共 C$150。她提交 RC243 表和 Schedule B。
一方配偶留在加拿大的夫妻
他搬到海外;他的妻子繼續在加拿大工作。他用自己未使用的額度向配偶 RRSP 供款 C$8,000。扣除額屬於他,所以只有他提交有加拿大收入可減的加拿大稅表時才有用;否則他把它作為未使用的供款結轉。
您的情況不同?
- 您仍有加拿大收入,或出租加拿大的住宅:提交稅表和 RRSP 扣除是否划算,取決於稅表類型;請獲取個人稅務協助。
- 您向配偶計劃供款,或打算在幾年內搬回:跨年度的供款和扣除時機值得規劃;請見個人稅務協助和回到加拿大。
- 您離開後已向 TFSA 供款,或漏提交了相關稅表:這項稅每個月都在累計,直到款項被提取或您回國為止;請見 TFSA 超額供款指南,並獲取個人稅務協助。
- 您的新居住國可能對 RRSP 或 TFSA 的增值或提取課稅:兩國規則如何銜接,取決於稅收協定;請獲取跨境稅務協助。
- 您想改為兌現 RRSP:請見離境前後兌現 RRSP。
- 您現在住在美國:請見搬到美國後的 RRSP 和 TFSA和跨境稅務協助。
- 您還在計劃搬家:請先看離開加拿大。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非居民向 TFSA 存入的每月稅率 非居民繳存的資金留在帳戶內的每個月均適用;符合條件的轉入金額或獲豁免的繳存除外 | 1% | CRA:非居民身份如何影響您的 TFSA 核對日期 |
| 按上年度賺取收入計算的 RRSP 額度比率 年度 RRSP 扣除限額計算的其中一部分,受年度金額上限及其他調整約束 | 18% | CRA:繳存如何影響 RRSP 扣除額度 核對日期 |
| RRSP 年度金額最高額 用於計算 2026 年扣除額度的 RRSP 年度最高額;個人實際可用額度可能不同 | $33,810 稅務年度 2026 | CRA:RRSP 及退休金額度 核對日期 |
| 超出 RRSP 扣除額度、但不須繳超額供款稅的金額 僅適用於上一年度任何時候年滿 18 歲或以上的個人(Income Tax Act s. 204.2(1.1), element C)。 | $2,000 | Income Tax Act,section 204.2 核對日期 |
| RRSP 累計超額金額的每月稅款 按累計超額金額在每月月底計收(Income Tax Act s. 204.1(2.1));以 T1-OVP 表或 T1-OVP-S 表申報。 | 1% | Income Tax Act,section 204.1 核對日期 |
| TFSA 年度金額上限 符合條件的個人首次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的當年,可能獲得全年的存入額度 | $7,000 稅務年度 2026 | CRA:向 TFSA 存入資金前須知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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