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居住在加拿大、正在创办风投支持的硬件、芯片、冷却或 GPU 云公司的创始人
- 在加拿大公司、特拉华州 C 公司、特拉华州母公司加加拿大子公司三者之间做选择的创始人
- 美国投资人问及 QSBS、PFIC 声明或 CFC 身份的加拿大初创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公司注册法律手续、股东协议和投资条款清单
- 移民和工作许可
- 估值和 409A
- SR&ED 申报准备
- 转让定价文档
- 投资或融资建议
- 芯片出口管制
- 各省公司税率
税务答案取决于两个事实:谁控制公司,以及团队在哪里工作。由加拿大居民控制的加拿大公司是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CCPC 的积极经营收入在 C$500,000 以内按 9% 缴纳联邦税,而不是 15%;可获得 35% 的 SR&ED 抵免并以现金退还;出售公司时,每位创始人还可使用 C$127.5 万 的终身资本收益免税额。一旦非居民控制公司,这些优惠就全部终止。
特拉华州公司永远不是 CCPC,其旗下的加拿大子公司也不是。选择特拉华州换来的是:美国投资人可享受合格小企业股票(QSBS)待遇,公司也符合美国投资人的文件惯例。某家基金是否愿意投资加拿大公司,还是要求由特拉华州公司发行股份,是投资条款清单层面的问题:有的愿意,有的不愿意。请准备下一轮融资后的计划股权结构表、投资条款清单中的董事会和否决权条款,以及每位创始人和工程师的居住地和工作地。
特拉华州公司、加拿大公司还是两者兼有:如何比较?
| 加拿大公司(CCPC) | 特拉华州公司,团队在加拿大 | 特拉华州母公司 + 加拿大子公司 | |
|---|---|---|---|
| 加拿大对利润征税 | C$500,000 以内联邦税 9% | 加拿大可对加拿大常设机构的利润征税,另加分支机构税 | 子公司就其利润加成按 15% 缴纳联邦税 |
| 美国联邦税 | 没有美国常设机构则无;在美国的经营活动仍可能要求依据税收协定提交 1120-F 表 | 21% | 母公司层面 21% |
| SR&ED 抵免 | 35%,可退还 | 15%,不可退还,只能抵扣加拿大税款 | 子公司 15%,不可退还 |
| 创始人出售股份 | 合格股份可享受免税额 | 无免税额;加拿大对收益征税;QSBS 很少能起作用 | 与单独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 |
| 美国投资人 | 无 QSBS;可能要求提供 PFIC 声明;如果持股 10% 或以上的美国股东合计持有 超过 50%,则为 CFC | 可能享受 QSBS | 母公司股票可能享受 QSBS |
| 工程师的股票期权 | 出售股份时征税 | 行权时征税 | 行权时征税 |
| 年度申报 | T2 | 1120 表、特拉华州年度报告和特许经营税、5472 表;在加拿大经营业务则需 T2;创始人的 T1134 表 | 1120 表、5471 表、5472 表、特拉华州年度报告和特许经营税、子公司的 T2 和 T106 表、创始人的 T1134 表 |
股票期权一行依据《所得税法》第 7 条:CCPC 授予独立交易关系员工的期权,在出售股份时征税;其他任何雇主(包括特拉华州母公司)授予的期权,在行权时征税。参见加拿大员工的股票期权。无论哪种架构,在加拿大雇用员工的一方都要预扣加拿大工资税并开具 T4 税单(第 153 条),其董事可能须对未预扣或未汇缴的款项承担个人责任,离任后两年内仍有效(第 227.1 条);参见跨境雇用员工。
CCPC 身份给加拿大创始人带来什么?
CCPC 可获得特拉华州架构得不到的三项优惠:小企业税率、可退还的 SR&ED 抵免,以及创始人的终身资本收益免税额。是否具有 CCPC 身份取决于控制权,依据为第 125(7) 款。
谁算是控制了 CCPC?
加拿大公司一旦被非居民“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就不再是 CCPC,因此董事会席位和否决权都可能算数。第二项测试把所有非居民的股份合并,视同一人持有:如果此人能控制公司,公司就不是 CCPC,即使各基金之间没有表决协议。看的是居民身份,不是国籍。持有少数股权的美国种子基金通常不影响 CCPC 身份,但最终由股东协议决定。融资导致 CCPC 身份终止时,纳税年度会提前结束;参见外国投资人入股导致失去 CCPC 身份。
SR&ED 抵免对 CCPC 值多少?
CCPC 每年在 C$600 万 以内的合格 SR&ED 支出,可获得 35% 的抵免;上一年应税资本超过 C$1,500 万 后,这一限额开始缩减,到 C$7,500 万 时归零(CRA)。其他公司获得 15% 的抵免,不可退还,只能抵扣税款。
- 现金退还。对于“合格公司”,当期支出的抵免可按 100% 退还。“合格公司”指上一年应税收入不超过 C$500,000 的 CCPC;应税资本超过 C$1,500 万 后,该限额会降低(第 127.1 条)。上一年没有应税收入的初创公司符合条件,除非关联公司的收入或应税资本改变结果。
- 全年要求。要享受加强税率,公司在整个纳税年度内都必须具有 CCPC 身份(第 127(10.1) 款)。
- 行业适配。SR&ED 抵免跟着研发支出走。GPU 云公司的服务器属于资本财产,通过资本成本折旧扣除摊销(加拿大 GPU 服务器折旧扣除),所以对芯片或液冷公司来说,现金退还的分量可能更重。哪些工作符合条件,由您的 SR&ED 申报准备人员评估,并由 CRA 认可。
IRAP 等补助会改变计算结果;参见IRAP 及其他政府资助。
终身资本收益免税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这项免税额为每位创始人 C$127.5 万(CRA),可免除出售合格小企业公司股份所得的收益税(第 110.6 条)。出售时,公司必须是 CCPC,且 90% 的资产用于主要在加拿大经营的积极业务。融资得来、超出业务所需而闲置的现金,可能在两项资产测试中都不利(第 248(1) 款)。出售前 24 个月内,股份只能由创始人或其关联人士持有,且公司必须一直是 CCPC,超过 50% 的资产用于积极业务。
陷阱在于: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在发行之前视为由无关联人士拥有,因此创始人股份的 24 个月通常从发行时起算。超出免税额的收益按 50% 的计入比例征税。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份永远不符合条件。
加拿大人可以拥有特拉华州 C 公司吗?成本是多少?
可以。加拿大居民可以注册并拥有特拉华州 C 公司。该公司无论有无收入,每年都要提交 1120 表,并就应税收入缴纳 21% 的联邦税。其他州只在公司有经营活动的地方对其征税。
- 5472 表。当一名外国人士(例如加拿大创始人)持股 25% 或以上时,特拉华州公司须申报与关联方之间的每一笔应申报交易,例如创始人工资、创始人贷款或向加拿大子公司的付款。未申报的罚款为 US$25,000(IRS)。
- 特拉华州。年度报告费为 US$50,年度报告和特许经营税的截止日为 次年 3 月 1 日(特拉华州)。按“授权股数法”计算,初创公司可能收到一张很大的账单;按“假定面值法”计算(使用已发行股数和税表上的总资产),通常少得多。参见特拉华州特许经营税。
- 在加拿大进行的研发。美国公司为美国境外研发付费,须从付款当年年中起分 15 年 摊销,而美国境内研发可立即扣除(第 119-21 号公法)。这是时间性成本,公司开始盈利后才会显现;参见在境外进行的开发如何扣除。
在加拿大运营的特拉华州公司也要在加拿大纳税吗?
可能要。在滑铁卢管理的特拉华州公司,按普通法测试会是加拿大居民;但由于它仅依美国法律成立,加美税收协定使其只是美国居民,加拿大法律随之视其为非居民(第四条第 3 款;第 250(5) 款)。创始人和工程师在加拿大工作,通常意味着该公司在加拿大经营业务,因此要提交 T2 税表(第 150(1)(a) 段);他们还可能使公司在加拿大构成常设机构(固定营业场所,例如团队办公的地点),加拿大会对这部分利润征税,另加分支机构税(一种替代股息预扣税的附加税)。参见持有美国公司的加拿大人。
每位单独持股 1% 或以上、与关联人士合计持股 10% 的创始人,须在本人纳税年度结束后 10 个月 内提交 T1134 表(外国关联企业申报)。在创始人和最多四名其他加拿大居民控制该公司期间,它是他们的受控外国关联企业,其被动收入(例如融资所得现金的利息)可能作为外国应计财产收入(FAPI)每年计入他们的应税收入(第 91(1) 款;第 95(1) 款)。
由于“加拿大公司”必须是加拿大居民并在加拿大注册成立(第 89(1) 款),特拉华州公司永远不是 CCPC。其加拿大子公司由非居民控制,因此也不是 CCPC,即使母公司由加拿大创始人持有。
如果两者都设立:特拉华州母公司加加拿大子公司呢?
由母公司融资,加拿大子公司雇用团队,并就其工作向母公司收费。子公司不是 CCPC,因此其利润加成按 15% 缴纳联邦税,并获得 15% 不可退还的 SR&ED 抵免。
- 母公司须提交 1120 表、就子公司提交 5471 表;如果某位创始人持股 25% 或以上,还须提交 5472 表,因为子公司是关联方。参见外国经营公司的美国母公司。
- 子公司须提交 T2 税表;与母公司的交易超过 C$1,000,000 后,还须提交 T106 表。其利润加成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参见加拿大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的定价。
- 创始人须就母公司提交 T1134 表。
这就是架构翻转后形成的结构。从第一天就这样设立,以后就不会有让加拿大征税的换股。日后用加拿大公司股份换取特拉华州公司股份,对加拿大居民创始人通常要征税:以股换股的递延转让要求买方是加拿大公司(第 85.1 条);可交换股份架构可以递延这笔税。参见把加拿大初创公司放到特拉华州母公司之下。
QSBS 对加拿大创始人有帮助,还是只对美国投资人有用?
基本上只对美国投资人有用。第 1202 条要求发行方是“属于 C 公司的美国国内公司”(26 U.S.C. 1202),所以加拿大公司的股票永远不符合条件,投资加拿大公司的美国基金也就放弃了 QSBS。加拿大居民创始人出售特拉华州公司股份,依据加美税收协定通常只在加拿大纳税(第 XIII(4) 条),没有美国税可供第 1202 条减免。身为美国公民的创始人则不同:依据协定的保留条款(第 XXIX(2) 条),美国仍对其收益征税,因此第 1202 条可以减少美国税,而加拿大同样对收益征税;参见住在加拿大的美国人。另见加拿大创始人出售美国初创公司股份。
对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之后取得的股票,如果公司的总资产在股票发行前任何时候及刚发行后都不超过 US$75,000,000,美国持有人持有满 5 年后,最多可免除 100% 的收益;分档、上限和公司测试见小企业股票收益免税。
如果我们保持加拿大公司,美国基金会要求 PFIC 声明或认定我们是 CFC 吗?
两者都可能。投资加拿大公司的美国基金每年都想知道,该公司是否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以及美国持有人是否控制该公司。
尚无收入的初创公司会是 PFIC 吗?
会。外国公司的总收入中有 75% 或以上为被动收入,或者 50% 或以上的资产产生被动收入,即为 PFIC(26 U.S.C. 1297)。唯一收入是融资所得资金利息的初创公司,可能满足收入测试;产生利息的现金也计入资产测试。
- 初创期例外。它只适用于第一个有总收入的年度,且前提是没有前身公司是 PFIC,公司在接下来两年中的任何一年也都不是 PFIC(26 U.S.C. 1298(b)(2))。
- 营运资金。法规中关于营运资金的段落仍为保留状态(26 CFR 1.1297-1(d)(2)),因此经营用现金目前没有生效的例外。
- 基金会要什么。每年一次的 PFIC 认定;如果基金作出合格选择基金选择,还需要公司签署的 PFIC 年度信息声明(26 CFR 1.1295-1(g);IRS 8621 表填报说明)。
持有人自己的 8621 表,见在美国境外购买的基金。
美国人控制到什么程度,加拿大初创公司会成为 CFC?
美国股东持有外国公司 超过 50% 的表决权或价值时,该公司为受控外国公司(CFC)(26 U.S.C. 957)。美国股东指持股 10% 或以上的美国人士。某轮融资越过这条线后,这些基金须申报该公司,并可能须将其收入计入自身收入;加拿大公司只需提供财务数据,不用向 IRS 提交任何资料。CFC 的美国股东就该股票通常不适用 PFIC 规则;持股较少的美国持有人仍须面对 PFIC 规则。
对于外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第 119-21 号公法恢复了第 958(b)(4) 条:由外国投资人持有的美国公司,不再被视为拥有该投资人持有的股份;因此只计算美国人士直接持有、通过实体持有或在美国人士之间归属的股份。同一轮融资通常也会终止 CCPC 身份。
示例
所有金额仅作说明,除标明 US$ 的美元金额外,均为加元。仅计算联邦税。
保持加拿大公司:一家液冷 CCPC
- 滑铁卢的两位创始人各持有一家联邦公司 50% 的股份。公司每年在合格研发上支出 C$1,000,000:只要它是合格 CCPC,35% 即 C$350,000 以现金退还。
- 一家美国种子基金入股 20%。创始人保有控制权,公司仍是 CCPC。
- A 轮融资时,美国基金取得 55% 的表决权。CCPC 身份在交割时终止,纳税年度在交割前一刻结束。之后同样的支出只能获得 15%,即 C$150,000,不可退还,只能抵扣税款。
- 想用免税额(每人最多 C$1,275,000 的收益)的创始人,必须在公司仍是 CCPC、股份已满足 24 个月测试时使用。
从第一天就用特拉华州公司:一家获得 US$3,000,000 种子轮的 GPU 云公司
- 创始人相同;服务器放在弗吉尼亚州的机柜托管数据中心;所有人都在滑铁卢工作。这些服务器可能使公司须在弗吉尼亚州报税;参见服务器放在另一个州的数据中心。
- 授权股数 10,000,000 股,已发行 9,000,000 股,总资产 US$3,000,000。按假定面值法,特拉华州特许经营税为 US$1,600,而按授权股数法为 US$85,165,另加 US$50 的年度报告费。
- 须提交 5472 表,每位创始人须提交 T1134 表。在创始人控制公司期间,种子资金的利息可能作为外国应计财产收入计入他们的应税收入。
- 第一年在加拿大进行的 US$800,000 研发属于境外研发:当年约可扣除 US$26,700(1/30),其余在 15 年内摊销。
- 加拿大:很可能构成常设机构,须提交 T2 税表,且没有任何 CCPC 优惠。
- 出售时,加拿大对创始人的收益征税,没有免税额。美国基金可能享受 QSBS。
两者兼有:一家团队在滑铁卢的特拉华州芯片初创公司
- 加拿大子公司雇用 10 名工程师,成本 C$2,000,000,按成本加 10% 向母公司收费,即 C$2,200,000。
- 子公司 C$200,000 的利润按 15% 缴纳联邦税,即 C$30,000。如果有 C$1,500,000 符合 SR&ED 条件,15% 的抵免即 C$225,000,可抵消这笔税款,余额向后结转。如果它是合格 CCPC,本可获得 C$525,000 现金退还。
- 申报要求如上所列;母公司为其支付的研发费用分 15 年摊销。
您的情况不同?
- 美国基金即将取得您加拿大公司的控制权:短纳税年度和锁定免税额的做法,见外国投资人入股导致失去 CCPC 身份。
- 您已有加拿大公司,投资人要求设立特拉华州母公司:参见把加拿大初创公司放到特拉华州母公司之下。
- 创始人股份分四年归属:83(b) 选择见分期归属的创始人股份。
- 涉及两个国家、一份投资条款清单就可能终止 CCPC 测试,还有美国投资人要求的声明:这些选择很难撤销;参见数据中心与基础设施税务服务。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联邦小企业扣除适用的经营收入额度 适用于没有关联公司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的最高限额;关联公司须共享限额,应税资本超过 $1000 万或被动收入超过 $50,000 时会减少;纳税年度不足 51 周时按比例计算;不随通胀调整 | C$500,000 | CRA:2025 年 T2 公司所得税指南第 4 章 核对日期 |
| 适用小企业扣除后的加拿大联邦公司净税率 适用于就营业收入中不超过小企业限额的部分申请小企业扣除的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不随通胀调整 | 9%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适用一般税率减免后的加拿大联邦公司净税率 基本税率为 38%,减去联邦减免后为 28%,再扣除一般税率减免后为 15%;不按通胀调整 | 15% | CRA:公司税率 核对日期 |
| 联邦 SR&ED 投资税收抵免加强比例 合资格 CCPC 和合资格加拿大上市公司,在其支出限额之内 | 35% 纳税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资税收抵免 核对日期 |
| 合资格资产的终身资本收益免税额上限 2026 年按通胀调整后的限额;提高限额并恢复通胀调整的规定,已通过《2025 年预算实施法》生效 | C$127.5 万 纳税年度 2026 | 加拿大财政部:2026 年免税限额 核对日期 |
| 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率 美国公司应税收入适用的统一税率;外国公司的有效关联收入也适用同一税率(1120-F 表填表说明第 II 部分) | 21% | IRS:1120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联邦 SR&ED 投资税收抵免基本比例 对既非 CCPC 也非合资格加拿大上市公司的公司,一般不可退还 | 15% 纳税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资税收抵免 核对日期 |
| 被视为境外公司美国股东的持股门槛 投票权或股票价值比例;也是 5471 表格第 2 及第 3 类使用的基本持股门槛 | 10% | IRS:5471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使外国公司成为受控外国公司(CFC)的美国股东持股比例 按美国股东(每位均为持有 10% 或以上的美国人士)在年度内任何一天直接、间接或推定持有的总合并投票权或总价值计算,26 U.S.C. 957(a) | 超过 50% | 《美国法典》:26 U.S.C. 957 核对日期 |
| 加强比例 SR&ED 支出限额上限 适用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须进行关联集团分配并可能被扣减 | C$600 万 纳税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资税收抵免 核对日期 |
| SR&ED 支出限额按应税资本递减的起点 按应税资本法,上一年在加拿大使用的应税资本,包括关联公司 | C$1,500 万 纳税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资税收抵免 核对日期 |
| SR&ED 支出限额按应税资本递减的终点 按应税资本法,上一年加拿大应税资本达到此水平时,支出限额降为零 | C$7,500 万 纳税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资税收抵免 核对日期 |
| 加强 SR&ED 抵免中当期支出可退还的比例 合资格 CCPC(被排除公司除外)在支出限额内未使用的加强比例抵免;并非研究成本的退还比例 | 100% 纳税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资税收抵免 核对日期 |
| 合格公司上一年应税收入限额(SR&ED 抵免可全额退还) 《所得税法》第 127.1(2) 款中的合格收入限额;上一年在加拿大使用的应税资本(含关联公司)超过 $1,500 万时减少 | C$500,000 纳税年度 2026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127.1 条 核对日期 |
| 出售时,合资格小企业公司的积极经营资产比例 CRA 对公平市价“全部或几乎全部”的解释;包括符合条件的关联公司股份或债权 | 90% | CRA:资本利得指南 T4037 核对日期 |
| 合资格股份在此前 24 个月内须达到的积极经营资产比例 个人或关联人士或合伙企业持有股份期间,法律要求符合条件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占比超过此比例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110.6 条 核对日期 |
| 资本收益计入应税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税法》第 38(a) 条的一般规则;有例外情况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38 条 核对日期 |
| 触发美国公司提交 5472 表格义务的境外持股比例 在税年内任何时候,由同一外国人士直接或间接持有至少这一比例的投票权或股份价值。由一名外国人士全资持有的单成员 LLC,也按此类公司处理 | 25% | IRS:5472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未提交 5472 表格或未保存记录的罚款 适用于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按每家公司、每个纳税年度计收。5472 表格严重不完整也视为未提交。依据:IRC 6038A(d)(1);财政部法规 1.6038A-4(a)。 | US$25,000 | IRS:5472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特拉华州非豁免本州公司的年度报告费用 与特许经营税分开计算 | US$50 | 特拉华州公司注册局:年度报告及税务资料 核对日期 |
| 特拉华州本州公司年度报告及特许经营税截止日 上一日历年的年度报告和特许经营税;税额较高的,可能需要分期缴付 | 次年 3 月 1 日 | 特拉华州公司注册局:年度报告及税务说明 核对日期 |
| 境外研发支出的摊销年限 境外研究或试验支出,从支付或发生该支出的纳税年度中点开始摊销 | 15 年 | 《美国法典》:第 174 条 核对日期 |
| 境外关联企业判定:您本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如果您的股权比例达到这一水平,且同时满足关联集团测试,该非居民公司即属于外国关联公司。股权比例包括直接持股;按第 233.4(2)(a) 款申报 T1134 时,还包括通过非居民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 1% | 《所得税法》第 95(1) 条,境外关联企业 核对日期 |
| 境外关联企业判定:您与关联人士合计持有的权益 您与所有关联人士的权益比例合计须至少达到此数 | 10% | 《所得税法》第 95(1) 条,境外关联企业 核对日期 |
| T1134 申报截止日 从申报实体的税年或财政期间结束后起算 | 10 个月 | 《所得税法》第 233.4(4) 款 核对日期 |
| T106 表格的申报门槛 年内与所有非独立交易非居民发生的须申报交易的公平市场总值;超过此金额时须申报 | C$1,000,000 | 《所得税法》第 233.1(4) 条 核对日期 |
| 2025 年 7 月 4 日之后发行的 QSBS 所适用的发行公司资产总额上限 股票发行前及刚发行后的总资产金额;2026 年后按通胀调整 | US$75,000,000 纳税年度 2026 | 《国内税收法典》:第 1202(d) 条 核对日期 |
| 较新购入的 QSBS 持有至少五年的免税比例 适用于在 2025 年 7 月 4 日之后购入的股票;须符合第 1202 条的全部条件 | 100% | 《国内税收法典》:第 1202(a) 条 核对日期 |
|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的被动收入测试 外国公司总收入中,被动收入至少占这一比例 | 75% | IRS:8621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的被动资产测试 外国公司资产中,产生或用于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其平均比例至少达到这一水平 | 50% | IRS:8621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125 条
- CRA:公司税率
- CRA:SR&ED 投资税收抵免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127.1 条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127 条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110.6 条
- CRA:个人所得税和福利金额的通胀指数调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89 条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250 条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150 条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7 条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85.1 条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91 条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227.1 条
- 加拿大财政部:加美所得税协定
- 第 119-21 号公法
- 《美国法典》:26 U.S.C. 1202
- 《美国法典》:26 U.S.C. 1297
- 《美国法典》:26 U.S.C. 1298
- 《美国法典》:26 U.S.C. 957
- eCFR:26 CFR 1.1295-1
- eCFR:26 CFR 1.1297-1
- IRS:8621 表填报说明
- IRS:5472 表填报说明
- 特拉华州公司注册局:年度报告及税务资料
- 特拉华州公司注册局:如何计算特许经营税
关于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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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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