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基金普通合夥人或附帶權益工具中獲授點數、同時仍是雇員的 VP、principal 和投資組合經理
- 獲發按附帶權益計算的現金獎金(虛擬附帶權益)的雇員
- 被沒收未歸屬點數,或向公司借款投入共同投資的雇員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附帶權益在三年規則下是否屬長期
- 發起人和房地產營運商按交易持有的發起人分成
- 公司或 GP 自己的稅表及授予文件的起草
- 搬遷後附帶權益的州稅
附帶權益點數何時課稅:授予時、歸屬時,還是支付附帶權益時?
屬於利潤權益的附帶權益點數,在美國一般於授予或歸屬時都不課稅。您按普通合夥人(GP)在 Schedule K-1 上分配給您的附帶權益課稅,從授予日起計。這是根據 IRS 的兩份收入程序 Rev. Proc. 93-27 和 Rev. Proc. 2001-43(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01-34)。GP 日後以現金支付附帶權益時,一般不再課稅,因為您已申報該收入;只有超過您點數計稅基礎的現金才課稅(26 USC 731(a))。虛擬附帶權益(phantom carry,按附帶權益計算的現金獎金)則不同:它屬於工資。
| 附帶權益點數(利潤權益) | 虛擬附帶權益(現金獎金) | |
|---|---|---|
| 授予時 | 通常不課稅 | 不課稅 |
| 歸屬時 | 通常不課稅 | 通常須繳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
| 基金賺取收入期間 | 每年就您的 K-1 份額繳稅,無論是否已歸屬 | 無 |
| 支付現金時 | 通常沒有新稅款;收入已經申報 | 按工資繳所得稅 |
| 表格 | Schedule K-1 | W-2 表 |
| 83(b) 選擇 | 適用 Rev. Proc. 2001-43 時不是必需的;常作為保護而提交 | 不可用:無資金準備的現金支付承諾不是財產(26 CFR 1.83-3(e)) |
Rev. Proc. 2001-43 規定,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時,IRS 不會把利潤權益的授予或其後的歸屬視為應稅事件:
- GP 和您從授予日起把您視為合夥人,而且在您持有點數的整段期間,無論是否已歸屬,您都在自己的稅表上申報您分得的 GP 收入、收益、虧損和扣除。
- GP 和任何合夥人都不在授予或歸屬時,把點數的價值作為工資或其他項目扣除。
- Rev. Proc. 93-27 的所有其他條件都符合。
有以下任何情況時,不適用 Rev. Proc. 93-27,授予可能須課稅(Notice 2005-43,其中有摘要):
| 例外 | 對點數的意義 |
|---|---|
| 幾乎確定且可預測的收入流 | 權益與優質債務或優質淨租賃等收入有關 |
| 兩年內處置 | 您在收到點數後兩年內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點數 |
| 公開交易合夥企業 | 點數是公開交易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權益 |
收入程序涵蓋以合夥人身份或預期成為合夥人、為合夥企業或為其利益提供服務而獲得的權益。許多雇員受聘於管理公司,而不是授予點數的 GP。收入程序沒有直接說明為管理公司工作是否算在內。請閱讀授予函和 GP 協議如何描述您的服務;如果只提到管理公司,請 CPA 審閱。
令情況變得不簡單的因素:基金已有收益時授予、83(b) 選擇缺失或逾期、沒收、公司貸款,或以現金支付的虛擬附帶權益。下文逐一說明。請收集授予函、GP 或附帶權益工具協議、任何 83(b) 選擇副本和郵寄證明、GP 發出的每份 K-1,以及任何貸款文件。為基金雇員編製稅表的 CPA 事務所可以把這些文件一併閱讀並逐項申報;見對沖基金與私募股權稅務。
未歸屬的附帶權益需要 83(b) 選擇嗎?
適用 Rev. Proc. 2001-43 時不需要:該程序說,受其涵蓋的納稅人「無須提交」第 83(b) 條選擇(Rev. Proc. 2001-43 第 3 節)。公司仍常要求提交保護性選擇,以防該安全港(符合條件時 IRS 承諾遵循的規則)最終不適用。如果安全港不適用而您沒有作出選擇,第 83(a) 條會把點數的價值減去您所付金額,在歸屬年度按當時價值作為薪酬課稅,而那時基金可能已經增值。歸屬之前您不被視為所有者,所以在此之前從點數收到的任何款項也屬薪酬(26 USC 83(a);26 CFR 1.83-1(a)(1))。授予日價值為零的點數,保護性選擇申報的收入為零。
任何 83(b) 選擇(無論是否為保護性)的規則:
| 規則 | 細節 | 來源 |
|---|---|---|
| 截止日期 | 不遲於財產轉讓日後 30 天;第 30 天適逢週末或法定假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的郵戳也算按時 | 26 USC 83(b)(2);15620 表填表說明 |
| 延期 | 法條和法規規定 30 天,沒有延期 | 26 CFR 1.83-2(b) |
| 方式 | 15620 表,或載有 Reg. 1.83-2(e) 所列事項的簽署書面聲明,郵寄至您提交稅表的 IRS 辦事處 | 15620 表填表說明;Publication 525 |
| 副本 | 給您受聘公司一份副本 | 26 CFR 1.83-2(d) |
| 撤銷 | 只有在 IRS 同意下才可撤銷,須透過私人函件裁定申請提出。在 30 天選擇期內,任何理由都會獲同意;之後只限對交易的事實錯誤,並須在得知後 60 天內提出。對價值或稅務結果的錯誤不算 | 26 USC 83(b)(2);Rev. Proc. 2006-31 |
這項選擇把點數在轉讓日的公平市價減去您所付金額,作為授予年度的薪酬申報。在清算中什麼都分不到的點數,填報的價值常為零。公平市價和清算價值不一定相同,而 Notice 2005-43 所述的清算價值安全港只是擬議,所以簽署之前請與 GP 核對價值。
我獲授點數時基金已有收益:授予要課稅嗎?
可能部分要。Rev. Proc. 93-27 只涵蓋利潤權益:即合夥企業在授予日按公平市價出售全部資產並清算時,什麼都分不到的權益(Rev. Proc. 2001-43 第 2 節)。可分享已累積收益的點數,部分屬於資本權益,收入程序不涵蓋。
GP 通常在授予點數時重估合夥人的資本帳戶:把基金資產按現值計價,並把現有收益記入已持有權益的合夥人,讓新點數只分享未來收益。法規允許在為服務授予權益時進行這種重估(26 CFR 1.704-1(b)(2)(iv)(f))。請向 GP 查詢在您的授予日是否重估了資本帳戶,或是否設定了門檻。兩者都沒有而基金已有收益的,任何資本權益的價值都須在報稅前請 CPA 判斷。
我找不到 83(b) 選擇已提交的證明:要查什麼?
按以下次序查:公司的副本(您當時須提供一份)、您自己的簽署副本、掛號郵件或遞送回執,以及公司寄出的授予文件。30 天的截止日期沒有延期,所以缺失的選擇不能逾期補交。
如果符合 Rev. Proc. 2001-43 的所有條件,缺少保護性選擇可能沒有影響,因為該收入程序說不需要選擇。如果點數部分屬於資本權益,或屬於 Rev. Proc. 93-27 的某項例外,就有影響:歸屬時的價值可能作為薪酬課稅。依賴之前,應請 CPA 確認適用哪種情況。
附帶權益在未歸屬時分配給我,我要繳稅嗎?
要,如果您依賴 Rev. Proc. 2001-43。其第一個條件是:您須在持有點數的整段期間(從授予起,無論是否已歸屬)申報您分得的 GP 項目(Rev. Proc. 2001-43 第 4.01 節)。合夥人可能須就其分得的合夥企業收入繳稅,無論該收入是否已分派(Schedule K-1 合夥人填表說明)。
您能否收到現金繳這筆稅,取決於 GP 協議。有些協議會作出稅款分派;有些不會,或只在實際收到附帶權益後才支付。分派不足以支付稅單的,見高額獎金年度的預估稅。
我被沒收了未歸屬的附帶權益:可以扣除什麼嗎?
涉及兩筆金額。83(b) 損失以您為點數支付的金額為限,常為零;已申報但從未收到的收入如何處理,尚無定論。83(b) 選擇有效時,沒收視為出售,損失只等於您為點數支付的金額減去取回的金額;如點數屬於資本資產,該損失為資本損失(26 CFR 1.83-2(a))。未付任何代價的點數,這筆損失常為零。
沒收前分配給您但從未支付的收入比較複雜。隨 Notice 2005-43 發布的擬議法規,要求合夥企業在沒收年度作出「沒收分配」,以撤銷先前分配的收入(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05-24)。這些規則只是擬議,從未定稿;該通知說,在定稿之前,納稅人可以繼續依賴 Rev. Proc. 93-27 和 2001-43。因此 GP 如何撤銷先前的分配尚無定論,取決於 GP 協議,以及 GP 在您的 K-1 上如何申報沒收年度。如果 GP 沒有撤銷,擬議規則的前言說,第 83(b)(1) 條可能不允許就分配給您但從未收到的收入申報損失。報稅之前,請 CPA 審閱該 K-1。
公司以現金支付虛擬附帶權益:和真正的附帶權益一樣課稅嗎?
不一樣。按附帶權益計算的現金獎金屬於工資:在 W-2 表上申報為普通收入,沒有 K-1、沒有資本利得,也不適用三年規則。Publication 15 說,工資包括所有服務報酬,付款如何計算並不重要(Publication 15)。
課稅時間通常分開。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一般在獎金歸屬時到期(即您離職也不會失去獎金時),或在金額可以確定的較後時間到期(26 CFR 31.3121(v)(2)-1)。所得稅在支付時到期,前提是計劃符合第 409A 條(聯邦遞延薪酬規則),或在歸屬後不久支付。兩者都不符合的,收入可能提早課稅並加徵附加稅(26 USC 409A(a)(1))。完整時間見基金管理人的遞延獎金。
我的附帶權益已歸屬而我已離職:還會繼續收到哪些 K-1?
您持有點數的每個 GP 或附帶權益工具,在您持有權益的每一年都會寄出 Schedule K-1,往往直至基金結束運作。曆年制合夥企業的 K-1 截止日期為 3 月 15 日,延期後為 9 月 15 日;基金 K-1 常常遲到,見基金稅表遲到。基金投資多個州的,GP 也可能寄出州 K-1 並為您提交州稅表;見基金投資者的州稅表。IRS 日後審查您持有點數的某一年度時,GP 可以選擇把調整轉嫁給該年度的合夥人,包括已離職的您:您須在收到報表那一年的稅表中,補繳該年度的額外稅款(26 USC 6226)。
請閱讀 GP 協議的離職條款:有些協議允許 GP 回購已歸屬點數,這會結束 K-1,並可能構成應稅出售。在授予後兩年內回購,也可能讓授予不適用 Rev. Proc. 93-27(見上文例外表);請 CPA 審閱。離職時未歸屬薪酬和點數如何處理,見帶著未歸屬薪酬和附帶權益離開基金。
公司以低利率借錢給我做共同投資:這算應稅薪酬嗎?
可能算。即期貸款的利率低於 IRS 每月公布的適用聯邦利率,即屬低於市場利率貸款;定期貸款的還款按該利率折現後的價值低於貸款金額,即屬低於市場利率貸款(26 USC 7872(e)(1))。利率至少等於該利率的貸款沒有推定薪酬。雇主與雇員之間低於市場利率的貸款,屬於 26 USC 7872(c)(1)(B) 下與薪酬相關的貸款。法律把您沒有支付的利息視為付給您的薪酬,再視為您付回的利息。方式和時間取決於貸款類型:
| 貸款 | 法律視為發生的事 | 時間 |
|---|---|---|
| 即期貸款(貸款人隨時要求即須償還) | 放棄的利息(按聯邦短期利率計算的利息,減去您已付的利息)視為作為薪酬付給您,再由您作為利息付回 | 每個曆年的最後一天(7872(a)) |
| 定期貸款(固定期限) | 貸款金額減去規定還款的現值,視為作為薪酬付給您 | 貸款發放日(7872(b)) |
| 小額貸款 | 您向公司借款總額在 $10,000 或以下的日子沒有影響,除非規避聯邦稅是主要目的之一 | 7872(c)(3) |
利息優惠不能轉讓、且取決於您繼續為公司工作的貸款,視為即期貸款,但利率按定期貸款的方式設定(7872(f)(5))。一項臨時法規也豁免以下貸款:您能證明其利息條款對您或貸款人的聯邦稅沒有重大影響,並按全部事實判斷,例如推定薪酬和推定利息是否互相抵銷(26 CFR 1.7872-5T(b)(14)、(c)(3))。視為付回的利息能否扣除,取決於貸款資金的用途;見成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合夥人。
如果公司因您在職而免除貸款,免除金額屬於您的服務報酬(26 CFR 1.61-12(a))。公司以獎金形式為您支付的催繳出資也屬薪酬(Publication 15)。由雇主免除貸款或支付催繳出資的,應在您的 W-2 表上列為工資;由 GP 免除或支付的,報稅之前請詢問將如何申報。
附帶權益須繳自僱稅或淨投資收入稅嗎?
自僱稅:K-1 上顯示為資本利得的附帶權益,一般不計入自僱收入,但 GP 的其他收入可能要計入;見基金管理人的有限合夥人自僱稅。
淨投資收入稅(NIIT):IRS 把資本利得列為投資收入,所以申報為資本利得的附帶權益,在您的修正調整後總收入超過 $200,000(單身申報)或 $250,000(聯合申報)後,可能須繳 3.8% 的稅(IRS 問答)。虛擬附帶權益屬工資,所以不是淨投資收入,但超過 $200,000(聯合申報為 $250,000)的工資須繳 0.9% 的額外醫療保險稅(Additional Medicare Tax)(Publication 15)。附帶權益屬長期還是短期,見附帶權益與三年規則。
示例
所有數字以美元計,僅作說明。
VP 的點數與保護性 83(b) 選擇
一位 VP 在 Fund III 的 GP 獲授 2 個點數,分四年歸屬。GP 在授予日重估了資本帳戶,所以當日清算時這些點數分得 $0。公司要求提交保護性 83(b) 選擇。VP 在第 12 天以掛號郵件寄出 15620 表,填報價值 $0、已付 $0,並給公司一份副本。授予不申報收入。第二年,GP 在 K-1 上分配給 VP $40,000 資本利得;即使尚未歸屬、也沒有分派現金,VP 仍申報這筆收入。
同一位 VP 被沒收
第三年,VP 在點數歸屬前離職,點數被沒收。VP 支付了 $0,所以 83(b) 沒收損失為 $0。第二年申報的 $40,000 從未支付。如果 K-1 沒有撤銷這筆收入,可能不允許就其申報損失。GP 第三年的 K-1 是否撤銷其中任何部分,取決於 GP 協議,因為沒收分配規則從未定稿。VP 的 CPA 會對照協議閱讀該 K-1。
共同投資即期貸款
公司借給一位 principal $200,000,免息,按要求即須償還,用於共同投資。假設全年聯邦短期利率為 4%,按法律規定每年複利兩次,放棄的利息為 $8,080。12 月 31 日,法律把 $8,080 視為付給 principal 的薪酬,並把 $8,080 視為付回公司的利息。如果向公司借款總額在 $10,000 或以下,則不適用任何規定,除非規避稅款是主要目的。
您的情況不同?
- 您是持有發起人分成的獨立發起人:見獨立發起人的費用與發起人分成。
- 您的附帶權益是房地產交易中的發起人分成:文件和時間不同;見對沖基金與私募股權稅務。
- 您在附帶權益或虛擬附帶權益支付之前搬到另一州:見搬遷後遞延薪酬的州稅和基金管理人搬到佛羅里達州或德州。
- 您不是美國公民或居民,或已移居海外但仍持有點數:可能適用不同的預扣和申報規則;見外國合夥人與預扣稅。
- 您的授予可能部分屬於資本權益、83(b) 選擇缺失,或點數被沒收:這些須把授予文件、GP 協議和 K-1 一併閱讀;見對沖基金與私募股權稅務。
- 您正獲晉升為合夥人並須出資入股:見成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合夥人。
- 您帶著未歸屬薪酬和點數離職:見帶著未歸屬薪酬和附帶權益離開基金。
- 您須退回已課稅的附帶權益:見償還已課稅的獎金。
- 您是在自己的 LLC 中授予點數,而不是獲授點數:見LLC 合夥人之間如何分配擁有權。
- IRS 正在審查基金的合夥企業稅表:見IRS 審查基金合夥企業稅表。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第 83(b) 條選擇提交截止日期 財產轉讓後起算;接收方使用 15620 表或符合規定的書面聲明作出選擇。適用週末和假日規則。 | 30 天 | IRS:15620 表 核對日期 |
| 曆年美國境內合夥企業 K-1 的一般提供截止日期 於曆年稅務年度之後;週末、法定假日及災難救濟可改變日期。延期日期須以按時申請延期為前提。 | 3 月 15 日 | 26 USC 6031(b) 及 6072(b) 核對日期 |
| 採用曆年的美國境內合夥企業按時取得自動延期時,提供 K-1 的截止日期 於曆年稅務年度之後;週末、法定假日及災難救濟可改變日期。延期日期須以按時申請延期為前提。 | 9 月 15 日 | IRS:7004 表填表說明及 26 USC 6031(b) 核對日期 |
| 雇主與雇員之間(與薪酬相關)貸款的第 7872 條小額貸款限額 雇主與雇員之間未償還貸款總額在任何一天為 $10,000 或以下時,當天不適用第 7872 條,除非利息安排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規避聯邦稅(26 USC 7872(c)(3)) | $10,000 | 《美國法典》:26 USC 7872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單身或戶主身份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20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已婚聯合報稅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250,000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
| 淨投資收入稅稅率 按淨投資收入與超過申報身份門檻的修訂後調整總收入兩者中較小者計算的稅率 | 3.8% | IRS:淨投資收入稅 核對日期 |
| 額外醫療保險稅門檻:其他申報身份 單身、戶主或合資格在世配偶;醫療保險(Medicare)工資和自僱收入;門檻不隨通脹調整 | $200,000 | IRS:8959 表填表說明,額外醫療保險稅門檻金額 核對日期 |
| 額外醫療保險稅門檻:已婚合併申報 夫妻雙方合計的醫療保險(Medicare)工資和自僱收入;門檻不隨通脹調整 | $250,000 | IRS:8959 表填表說明,額外醫療保險稅門檻金額 核對日期 |
| 額外醫療保險稅(Additional Medicare Tax)稅率 適用於超過相應申報身份門檻的醫療保險(Medicare)工資、RRTA 薪酬和自僱收入。 | 0.9% | IRS:8959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01-34(Rev. Proc. 2001-43)
- IRS: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05-24(Notice 2005-43 和擬議法規 REG-105346-03)
- IRS: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06-27(Rev. Proc. 2006-31,撤銷 83(b) 選擇)
- IRS:15620 表,第 83(b) 條選擇,附填表說明
- IRS:Publication 525,應稅與非應稅收入
- 《美國法典》:26 USC 83
- 《美國法典》:26 USC 7872
- eCFR:26 CFR 1.7872-5T,豁免貸款
- 《美國法典》:26 USC 6226
- 《美國法典》:26 USC 731
- 《美國法典》:26 USC 409A
- eCFR:26 CFR 1.83-1,與服務有關的財產轉讓
- eCFR:26 CFR 1.83-3,若干用語的含義和使用
- eCFR:26 CFR 1.83-2,選擇在轉讓年度計入總收入
- eCFR:26 CFR 1.704-1,合夥人的應分配份額
- eCFR:26 CFR 1.61-12,債務免除收入
- eCFR:26 CFR 31.3121(v)(2)-1,非合格遞延薪酬與 FICA
- IRS:Schedule K-1(1065 表)合夥人填表說明
- IRS:Publication 15,雇主稅務指南
- 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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