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刚成立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正在建账的股东
- 正在决定如何记录股份、股东存入的资金和取走的资金的董事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CRA 账户、商业号码和 GST/HST 登记
- 工资与股息的选择,以及老板取酬的个人税
- 把现有的独资经营转入公司
- 年末财务报表,以及由谁编制
新成立的 CCPC 应该怎样记账?
新公司必须以能算出其税款的形式保存记录和账簿(《所得税法》第 230 条)。根据联邦《加拿大商业公司法》(CBCA)成立的公司,还必须保存适当的会计记录。公司与其股东是各自独立的法人,所以公司的账必须把自己的钱、股份和债务,与股东个人的分开列示。
本文引用 CBCA 来说明股份和公司记录的规则。根据省级商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在这些问题上适用该省的法律。本文引用的税务规则适用于所有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就不算简单:
- 账目建立之前就有资金往来:个人信用卡支付了公司费用,或客户把款项付进了个人账户。
- 股份记录为已发行,但没有人为此付款。
- 没人说得清股东存入的钱是股本还是贷款,也不知道股东往来余额是多少。
- 业务在公司成立日期之前就已经在经营。
- 公司在魁北克或艾伯塔省经营,或者股东或公司之一在美国。
- 非居民股东或外国投资者可能控制着公司,这会使公司失去 CCPC 身份。
动账目之前,请先备齐以下资料:
- 公司注册证书和公司章程
- 发行股份的董事决议,以及股款已付的证明
-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每份银行和信用卡对账单
- 股东个人垫付的费用的收据
-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书面贷款协议(如有)
如果资金已经进出,请先看最后一节,再动账目。
单式记账还是复式记账:成立公司的企业需要哪一种?
《所得税法》和 CBCA 都没有指定哪种方法,但 T2 税表需要资产负债表,而复式记账在记录每笔分录时就会生成资产负债表。《所得税法》要求记录的形式能够确定税款,CRA 的记录保存页面也没有指定任何记账方法。
实际的判断标准来自 T2 税表。T2 税表必须包含使用 GIFI 代码(CRA 为税表统一规定的账户编号)的财务报表信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附加问题(CRA GIFI 指南)。资产负债表列示股本、股东往来余额和银行余额,而只列收入和支出的清单记录不了这些。把复式记账当作实际上的选择,是一个结论,不是 CRA 的规定。会计软件的选择,见如何选择会计软件。
如何记录已发行的股份和股本?
联邦公司只有在股款以金钱、财产或过去提供的服务全额付清后,才能发行股份(CBCA 第 25 条)。公司为每一类、每一系列股份分别设立法定资本账户(记录股东已投入金额的法律账户),并把收到的全部股款记入其中(CBCA 第 26 条)。与关联人士之间的某些交换,则适用第 26(3) 款。股东以财产换取股份时,双方共同作出的第 85 条选择可以递延股东就该财产应缴的税;须在 双方在转让年度适用的最早所得税申报截止日 前提交(第 85(6) 款)。这两点都在独资经营成立公司后的账目中说明。
依次是:
- 董事通过发行股份的决议。决议放入公司记录簿,即公司存放决议和股份记录的文件夹(加拿大公司局)。
- 股东全额付款。
- 账目把这笔付款记为该类别的股本,证券登记册显示谁持有这些股份。
取得股份的人或与其不属于独立交易关系的人出具的本票或付款承诺,不算财产(第 25(5) 款)。用这类承诺“付款”的股份,不符合第 25 条。董事如果投票赞成以金钱以外的对价发行股份,则对决议当日低于等值金钱的差额,须共同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不知情且合理上不可能知情的董事除外。诉讼须在决议后 两年 内提起(第 118(1)、(6) 和 (7) 款)。
我投入的钱是股本,还是股东贷款?
只有公司为这笔钱发行了股份,才算股本。公司必须归还的钱是股东贷款,记为应付股东款。
| 发生了什么 | 账目怎么体现 |
|---|---|
| 股份已发行且已付款 | 该类别的股本 |
| 股东借钱给公司,公司须归还 | 应付股东款 |
| 投入的钱既没有股份,也没有还款承诺 | 很可能是权益:GIFI 科目为实缴盈余 (3541)。第一份 T2 税表之前,请让专业人士确认 |
没有任何来源规定必须在何时作出选择。但是,股本要求付款后再发行股份;贷款要求公司从收到钱的当天起就欠着这笔钱。选择在资金进出当天就记录下来,账目会更容易举证:股份用决议,贷款用一份简短的书面说明。放款人或买家看资产负债表时,就能分辨是哪一种。
我取走的钱怎么记?什么时候会变成要征税的股东贷款?
股东取走的钱,可能是工资、股息、股东之前借给公司的贷款的还款、公司费用的报销,或者股东欠公司的款项。一笔没有标注的取款是否算债务,取决于事实,包括是否预期还款。如果没有预期还款,它可能是授予股东的利益,第 15(1) 款将其计入股东的收入。资金进出时,账目就应记录它属于哪一种。
公司借给股东或与股东有关联的人(例如亲属)的贷款,或这些人欠公司的债务,要计入该人收到款项当年的收入(《所得税法》第 15(2) 款)。在加拿大居住的公司作为借款方,不适用该规则。如果在 贷款发放所在公司纳税年度结束后一年 内还清,且还款不属于一系列贷款或其他交易和还款的一部分,则不计入收入(第 15(2.6) 款;CRA 公布的见解不是法律,见S3-F1-C1 号汇编)。
例外情形、低息贷款的视同利息,以及已征税贷款被还清后的处理,见要征税的股东贷款。
每笔分录都有两方。借方增加资产或费用,减少负债或权益;贷方则相反。
| 事项 | 借方 | 贷方 |
|---|---|---|
| 股东为股份付款 | 银行 | 股本 |
| 股东借钱给公司 | 银行 | 应付股东款 |
| 股东个人垫付公司费用 | 该项费用,或该项资产 | 应付股东款 |
| 公司归还股东的贷款 | 应付股东款 | 银行 |
| 股东取走的钱要归还,不属于工资、股息或还款 | 应收股东款 | 银行 |
取走的现金如果不是工资、股息或报销,可以用来偿还公司欠股东的款项,以该余额为限;超出部分适用一年规则。每笔付款看实质,不看分录;抵销只有在依法解除贷款时才算数(CRA S3-F1-C1 号汇编,第 1.14 和 1.82 段)。每位股东设一个账户,把股东欠公司的和公司欠股东的分行列示,这样净余额就不会掩盖任何一笔债务。年末要把每一行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完整的账户处理见股东贷款账户。工资和股息见工资还是股息。
公司从第一天起应该使用哪个银行账户和哪些记录?
公司以自己名义的银行账户收款和付款,记录最容易举证。没有来源要求必须开设单独的公司账户,但法律要求保存能让 CRA 算出公司税款的记录,而经过个人账户的公司资金,很难用公司自己的记录证明。
每笔分录背后的凭证都要保留:发票、收据、银行和信用卡对账单,以及理解某笔分录所需的任何合同。第 230 条要求保存核实记录所需的每个账目和凭单。
当个人账户或信用卡支付了属于公司的费用时,公司把这笔采购记为费用;如果是设备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则记为资产,并记录欠股东这笔钱(《所得税法》第 18(1)(b) 段禁止扣除资本性支出)。当公司账户支付了个人费用时,它不是经营费用;应记入股东账户,如果实质上是工资或股息,则按工资或股息记录。这两种付款都不是公司的收入。见个人垫付的费用。CRA 账户、商业号码和 GST/HST 登记,见成立公司之后。任何新企业都适用的步骤,见建立账目。
怎样设置账户,才能让 T2 税表顺利生成?
从一开始就给每个账户配上 GIFI 代码。T2 税表包括附表 100(资产负债表)、附表 125(损益表)和附表 141(附加信息)。新公司的第一份税表要完成两份资产负债表:附表 101 上的期初资产负债表,和附表 100 上的期末资产负债表(CRA GIFI 指南)。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份税表还包括附表 24,公司成立、合并或子公司并入母公司后首次报税。
| 账户 | GIFI 代码 | 资产负债表分类 |
|---|---|---|
| 普通股 | 3500 | 权益 |
| 实缴盈余 | 3541 | 权益 |
| 应付股东/董事款,流动 | 2780 | 流动负债 |
| 应付股东/董事款,长期 | 3260 | 长期负债 |
| 应收股东/董事款,流动 | 1300 | 流动资产 |
| 应收股东/董事款,长期 | 2180 | 长期资产 |
每位股东的应收和应付金额要分别设账户,这样才能对应到这些科目。
附表 50 列出所有持有公司普通股或优先股 10% 或以上的股东(CRA 附表 50)。因此,公司的股权记录必须显示每个类别的股份由谁持有、各占多少。完整的账户清单见GIFI 科目表,财务报表本身见年末财务报表。
第一份 T2 税表什么时候到期?税款什么时候到期?
T2 税表在纳税年度结束后 六个月 到期(CRA T2 指南)。税款余额在年末后 两个月 到期;如果以下条件全部符合,则在年末后 三个月 到期(《所得税法》第 248(1) 款;CRA 余额到期日):
- 公司在整个纳税年度内都是 CCPC。
- 公司在当年或上一纳税年度申请了小企业扣除。
- 公司上一纳税年度的应税收入没有超过该年度的营业限额。如果公司与其他公司互为关联公司,则改为测试:这些公司在当前年末之前最后一个结束的日历年内所结束的各自最近纳税年度的应税收入合计,是否未超过其营业限额合计。
这些测试看的是更早的纳税年度。法定定义和 CRA 页面都没有说明公司在第一个纳税年度(没有更早的年度)如何处理,所以第一年能否适用较晚的日期并不确定。在依赖该日期之前,请先确认适用哪个日期;在较早的日期前付款,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每个纳税年度都必须提交 T2 税表,包括没有应缴税款或没有业务活动的年度(CRA T2 指南)。CCPC 一般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例外包括以功能货币报告的公司(《所得税法》第 150.1(2.1) 款;《条例》第 205.1(2) 款)。逾期申报的罚款和减免,见罚款、利息与减免。年末日期的选择,见如何选择年末。
哪些记录和公司记录簿内容要保存,保存多久?
公司保存两套记录:公司记录(公司记录簿)和会计记录。
| 类别 | 包含什么 | 依据 |
|---|---|---|
| 公司记录簿 | 公司章程和章程细则及其修订、全体股东协议(如有)、股东和董事的会议记录与决议(包括发行股份的决议)、证券登记册、重大控制人登记册 | CBCA 第 20 条和第 21.1 条 |
| 会计记录 | 总账或其他终结分录账簿、理解分录所需的特别合同,以及支持交易的文件 | CRA |
大多数记录和账簿及其背后的凭单,要保存到其所涉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 六年(《所得税法》第 230(4) 款)。对公司而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记录、股权记录、总账或其他终结分录账簿及其背后的特别合同,要保存到公司解散后 两年(《所得税条例》第 5800 条)。对联邦公司,被指定保管其文件和记录的人,自解散之日起 六年 内仍有责任提供这些文件,除非法院定了更短的期限(CBCA 第 225(1) 款;《条例》第 14.1 条)。更多细节见企业记录要保存多久。
魁北克或艾伯塔省有什么不同?
位于魁北克或艾伯塔省的公司要另外提交省级公司税表,因为在其他地方,T2 税表同时就是省级税表(CRA T2 页面)。
- 魁北克:在魁北克设有营业机构的公司,即使总部在别处,也要在年末后 六个月 内提交魁北克税务局的公司所得税税表 CO-17(魁北克税务局)。什么算营业机构,由魁北克税务局自己的规则决定。
- 艾伯塔省:除非获得豁免,纳税年度内任何时候在艾伯塔省设有常设机构的公司,要在年末后 六个月 内提交 AT1 税表(艾伯塔省)。
上面的联邦规则(记录、股东贷款规则和 GIFI)不论公司在哪里都适用。魁北克和艾伯塔省的税表另有省级要求,本文不涵盖。
如果业务在我注册公司之前就已经在经营怎么办?
公司在成立日期之前并不存在,所以在此之前股东垫付的费用,以及独资经营的资产和余额,要通过单独的期初分录进入公司的账。见个人垫付的费用、独资经营成立公司后的账目和成立公司的费用。
新公司记账常见的错误有哪些?
| 错误 | 为什么重要 | 纠正方法 |
|---|---|---|
| 把股东存入的钱记为收入 | 附表 125 上的收入被高估,而股份或贷款从未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 记为股本或应付股东款 |
| 把取走的现金记为费用 | 个人取款被当作经营成本扣除,而可能需要计入股东收入的股东贷款也被忽略 | 记入股东账户,或补齐手续后按工资或股息记录 |
| 股份记录为已发行,却没有付款 | 联邦公司只有在股款全部付清后才能发行股份,买方或其关联人士出具的本票不算 | 先收款,再发行并记录股份 |
| 年末没人知道股东往来余额 | 还款期限从公司年末起算,而余额会出现在 T2 税表的资产负债表上 | 年末把每位股东的账户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
| 个人付款和公司付款混在一个账户里 | 公司自己的记录无法证明哪些是公司的钱 | 从公司账户支付公司费用,并记录每一笔交叉付款 |
示例
这些示例仅作说明。金额以加元计。
股东一开始投入 $10,000
一家在安大略省的 CCPC 根据联邦法律成立,第一天从股东处收到 $10,000。如果董事以 $10,000 发行 100 股普通股,且股东已付款,公司就在普通股的法定资本账户中增加 $10,000(GIFI 3500)。如果股东是把这笔钱借给公司,就不发行股份,账目显示应付股东 $10,000(GIFI 2780 或 3260)。无论哪种方式,选择都要在资金进出时写下来,而不是等到年末。
股东取走 $20,000,没有任何标注
一家艾伯塔省的 CCPC 年末是 12 月 31 日。第 1 年 3 月,公司付给股东 $20,000,预期股东会还款。账目里没有记录工资、股息、报销或贷款还款,所以账目显示应收股东 $20,000。如果没有这个预期,它也可能属于第 15(1) 款下的利益。纳税年度在第 1 年 12 月 31 日结束,此后一年是第 2 年 12 月 31 日。如果到那时股东还没有还这 $20,000,就要计入股东第 1 年的收入。如果股东在第 2 年 12 月还款,又在第 3 年 1 月再次取走 $20,000,这笔还款可能属于一系列交易的一部分,不被认可。如果公司此前因早期贷款欠股东 $20,000 或更多,且这些贷款仍未还清,同一笔付款通常会被视为还款。
第一个会计期间在 6 月 30 日结束
一家卑诗省的 CCPC,第一个会计期间在第 1 年 6 月 30 日结束。它的 T2 税表在第 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税款余额在第 1 年 8 月 31 日到期;如果符合 CCPC 条件,则在第 1 年 9 月 30 日到期。CRA 的余额到期日页面没有说明这些条件如何适用于第一个期间,所以在 8 月 31 日前付款最稳妥;依赖 9 月 30 日之前请先确认。税表包括附表 101 上的期初资产负债表和附表 100 上的期末资产负债表。
您的情况不同?
- 资金已经进出,账目却没有建立:个人信用卡支付了费用、款项存进了个人账户、股份从未正式发行,或没人知道股东往来余额。期初资产负债表和每个项目的分类,往往需要专业人士在第一份 T2 税表之前审核。请从记账服务开始;两种常见情况见个人账户里的公司收入和公司支付的个人费用。
- 业务在您成立公司之前就在经营:请按独资经营成立公司后的账目处理。
- T2 税表已逾期,或 CRA 发来了通知:见补报未提交的公司税表和公司税务服务。
- 账目已落后数月:见补做逾期账目。
- 非居民股东或外国投资者控制着公司:该公司可能不是 CCPC,所以上面仅适用于 CCPC 的内容可能不适用。见加拿大公司的非居民股东和因外国投资者而失去 CCPC 身份。
- 股东或公司之一在美国:见加拿大公司与其美国公司的账目和跨境税务服务。
- 您在工资和股息之间做选择:见工资还是股息。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依据 |
|---|---|---|
| 股东贷款还款豁免的截止日 公司为贷款人,且还款不属于一连串贷款或其他交易及还款安排时,适用第 15(2.6) 款 | 贷款发放所在公司纳税年度结束后一年 | 《所得税法》第 15(2.6) 款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公司所得税报税期限 按第 150(1)(a) 段,从公司税年结束后起算 | 六个月 | 《所得税法》第 150(1)(a) 段 核对日期 |
| 联邦第 85 条递延纳税转让选择的截止期限 独资经营者与公司根据《所得税法》第 85(1) 及 85(6) 款,通过 T2057 表格共同作出选择 | 双方在转让年度适用的最早所得税申报截止日 | 《所得税法》:第 85(6) 款 核对日期 |
| 联邦层面对董事就非现金股份发行提起诉讼的期限 自董事决议授权以金钱以外的对价发行股份之日起算;《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18(7) 款。第 118(1) 款规定,投票赞成或同意该决议的董事,须就决议日的公允金钱等值差额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 118(6) 款规定,董事证明自己不知情、也无从合理得知的,可免责。 | 两年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18 条 核对日期 |
| 私人公司 50 号附表的股东申报门槛 私人公司须在附表 50 中申报持有至少这一比例普通股及/或优先股的股东 | 10% | CRA:附表 50,股东信息 核对日期 |
| 公司余税通常须在此时缴清 从公司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 | 两个月 | CRA:税款结清日 核对日期 |
| 合资格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缴清余税的期限 满足小企业扣除及收入上限条件时,适用于规定范围内的税款 | 三个月 | CRA:税款结清日 核对日期 |
| 企业记录的一般保存期限 从相关记录及凭证涉及的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可能需要保存更久 | 六年 | CRA:记录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及如何申请提前销毁 核对日期 |
| 按 CRA 要求,公司解散后的记录保存期限 用于证明公司纳税义务和税务权益的记录,从解散之日起计算保留期限;其他法律可能要求保存更久 | 两年 | CRA:记录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及如何申请提前销毁 核对日期 |
| 联邦公司解散后仍须能提供记录的期限 从联邦注册公司解散当日起算;文件保管人仍有责任提供公司文件及记录,除非法院规定了更短的期间 | 六年 | 《2001 年加拿大商业公司条例》第 14.1 条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公司税表申报期限 从纳税年度结束后起算;见魁北克税务局 CO-17.G 第 3.5.2 节。 | 六个月 | 魁北克公司税表申报期限 核对日期 |
| 阿尔伯塔省公司税表申报期限 根据《阿尔伯塔省公司税法》第 36(1) 款,从纳税年度结束后起算;适用法定申报例外。 | 六个月 | 阿尔伯塔省公司税表申报期限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所得税法》第 230 条:记录和账簿
- 《所得税条例》第 5800 条:账簿和记录的保存
- 《所得税法》第 15 条:股东债务
- 《所得税法》第 248(1) 款:余额到期日
- 《所得税法》第 150.1 条:电子申报
- 《所得税条例》第 205.1 条:电子申报
- 《所得税法》第 85 条:向公司转让财产
- 《所得税法》第 18 条:扣除的一般限制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之前
- CRA:公司税的余额到期日
- CRA:T2 公司所得税税表
- CRA:财务信息通用索引(GIFI),RC4088
- CRA:附表 24,公司成立后首次报税
- CRA:附表 50,股东信息
- CRA:所得税汇编 S3-F1-C1,股东贷款与债务
- CRA:保存记录
- CRA:某些实体必须保存的具体信息
- 加拿大公司局:公司成立后的下一步
- 加拿大公司局:公司记录及其他公司义务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0 条:公司记录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1.1 条:重大控制人登记册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5 条:发行股份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6 条:法定资本账户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18 条:董事责任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225 条:文件保管
- 《加拿大商业公司条例》第 14.1 条:规定期限
- 艾伯塔省:公司所得税
- 魁北克税务局:公司所得税税表(CO-17)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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