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位于加拿大以外、向美国数据中心客户供货的母公司
- 在直接销售、美国分支机构、美国公司及全资 LLC 之间作选择的外国公司
- 以现金或财产为美国子公司提供资金的母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加拿大母公司,本文仅作税收协定对比
- 个人所有人及有多个所有人的 LLC
- 年度报税、发薪及销售税的详细规则
- 出口管制、投资审查、海关及财产法建议
- 转让定价研究及文档
外国公司向美国数据中心客户销售,必须设美国实体吗?
外国公司从境外销售,无须设立美国公司。美国分支机构由母公司作为纳税人;美国公司则是独立纳税人(IRS:1120-F 表)。
外国公司设立美国实体前,应先确认客户是否要求美国实体或 W-9 表,并解决相关要求。
美国分支机构、子公司和 LLC,首年分别报什么税?
美国分支机构及未选择公司税务待遇、由母公司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LLC),使用母公司的税表;公司自行报税(实体分类法规)。
外国母公司在美国没有税收协定所定义的常设机构(PE),可适用 5472 表例外,但须按时提交 8833 表披露协定立场(IRS)。美国州登记遵循州法律。
外国公司直接销售,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收入达到 $500,000 或以上,也适用得克萨斯州特许经营税(州审计长)。即使低于 $2,650,000 的无应缴税门槛,仍须提交信息报告;参见得克萨斯州特许经营税(门槛,申报义务)。
按日历年报税的美国公司,或在美国设有办事处的外国母公司,税表截止日一般为次年 4 月 15 日;没有美国办事处的外国母公司,一般截止日为次年 6 月 15 日(1120 表,1120-F 表)。5472 表随税表提交;漏交可能触发 $25,000 罚款(IRS)。参见申报截止日期及延期。
外国公司能持有美国 LLC,并给客户 W-9 表吗?
可以持有美国有限责任公司(LLC)。默认情况下,美国 LLC 按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征税。LLC 使用适用于外国所有人的 W-8 表;美国公司使用 W-9 表(IRS)。
外国公司应使用 W-8BEN-E 表;有效关联收入(ECI)则使用 W-8ECI 表(IRS)。雇主识别号码(EIN)及保护性申报,参见外国公司的美国税表。
美国 LLC 可通过 8832 表选择按公司征税。由所有人或获授权的 LLC 高管、经理或成员签署。生效日期通常不得早于提交日期前 75 天,或晚于提交日期后 12 个月;可能适用迟作选择的补救。参见 LLC 申报。
美国仓库、销售办事处或销售代表,何时改变直接销售的税务?
外国公司即使未在美国成立公司,办事处、库存运营或销售代表也可能构成美国经营活动。归属于美国办事处的销售,可能根据第 865(e)(2) 款成为美国来源收入。
根据税收协定,经常订立合同的非独立代理人,可能使外国公司构成美国常设机构(PE);独立经销商一般不会。仅用于仓储的例外,取决于协定及实际活动(中美税收协定,第 5 条)。须审核仓库实际职能。
外国公司的安装施工团队,可能满足美国经营活动或常设机构中的任一测试;参见从境外派遣员工。没有税收协定时,适用美国国内法经营活动测试。
美国分支机构与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怎样缴税?
美国公司所得税率为 21%。外国公司的美国分支机构,对截至年末仍未再投资、或后来从再投资中撤出的美国经营税后利润,一般按 30% 缴税。再投资以美国净权益衡量,即合资格美国经营资产减负债。即使没有汇款,股息等值金额也可能触发税款。分支机构还可能须在 1120-F 表第三节第二部分缴纳超额利息税(IRS)。美国子公司支付股息时,一般按 30% 预扣税,除非适用税收协定减免(IRS)。
| 母公司的协定居民所在地 | 支付给母公司的股息 | 普通利息 | 分支机构利润税 |
|---|---|---|---|
| 台湾 | 30% | 30% | 30% |
| 香港 | 30% | 30% | 30% |
| 中国大陆 | 10% | 10% | 外国母公司符合美国法规资格要求时,不征分支机构利润税 |
| 日本 | 美国子公司向日本母公司支付股息,符合免税条件则免税;否则,持股符合条件时税率为 5%,其他情况为 10% | 美国向日本母公司支付的普通利息一般免税;特定或有利息适用 10% | 日本母公司的美国分支机构利润税,最高 5%;符合条件时可免税 |
| 韩国 | 美国子公司向韩国母公司支付股息,符合条件时税率为 10%;否则为 15% | 12% | 外国母公司符合美国法规资格要求时,不征分支机构利润税 |
| 加拿大,仅供对比 | 美国子公司向加拿大母公司支付股息,符合条件时税率为 5% | 美国向加拿大母公司支付的普通利息一般免税 | 加拿大母公司的美国分支机构利润税,上限为 5% |
美国协定税率要求满足居民身份、实益所有权及协定资格条件:中国,第 9–10 条、韩国,第 12–13 条、日本,第 10 条、日本议定书及加拿大,第 X–XI 条。
日本母公司享受美国股息免税,须持有至少 50% 的表决权,持续 六个月,并满足协定条件;适用较低应税税率,须持有 10% 的表决权。议定书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生效(美国财政部)。
韩国母公司适用较低美国股息税率,须在规定的当年及上一年度期间持有 10% 的表决权,且上一年度的利息及股息收入不超过 25%;计算时适用相关排除项目。
中国和韩国仍列于美国第 1.884-1(g)(3) 款,须满足合资格居民测试。外国母公司向股东支付的普通股息,一般免于美国预扣税(第 871(i)(2)(D) 款及第 881(d) 款)。
台湾与美国有税收协定吗?
台湾和香港均没有与美国签订全面所得税协定(IRS 协定列表)。两地均没有协定常设机构保护,也没有向母公司付款的协定优惠税率。
核对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众议院通过的 H.R. 33,最近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送交参议院财政委员会;S. 199 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送交(众议院法案进度,参议院法案进度)。
拟议的《美国—台湾快速双重征税减免法案》,将把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税率降至 10%,股息税率降至 15% 或 10%,分支机构利润税率降至 10%,并引入常设机构门槛。减免须待法案生效,且美国财政部确认互惠后才能适用(众议院通过的文本)。
美国法案第二编将授权订立协议;美国财政部 2024 年 10 月公告称,将通过美国在台协会及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展开谈判(美国财政部)。拟议减免尚未生效。
美国公司或分支机构要提交 BOI 申报吗?
在美国设立的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LLC),获受益所有权信息申报(BOI)豁免。在境外设立、并在美国某州登记的母公司,一般须申报非美国个人受益所有人,除非获豁免(FinCEN 最终规则)。
新在美国登记的外国申报公司,须从实际收到登记通知之日或相关公告发布之日中较早者起,在 30 个日历日 内申报;非美国的公司申请人也可能须申报(现行法规)。
母公司应以股权还是贷款为美国公司提供资金?
股权适合为美国公司提供长期资本;贷款须有还款义务及还款能力。应比较时间安排、利息扣除限制及预扣税;即使扣除延后,也可能仍须预扣税。适当时可结合两种方式。
美国公司债务须有书面借据、到期日、利息、还款能力及实际还款;债务与股权比例,以及偿债顺位也很重要(第 385 条)。用于为分配或集团内收购融资的关联方债务,可能根据特定债务规则被视为股权。
母公司向美国公司收多少利息,何时可以扣除?
美国公司应采用独立交易利率,即独立双方对类似借款会采用的价格。合资格美元定期贷款的安全港,为贷款日对应期限的适用联邦利率(AFR)的 100% 至 130%;AFR 是 IRS 的基准利率。复利频率须一致;随时可要求偿还的贷款,使用每日短期 AFR。外币贷款,以及经常向非关联方放贷的贷款人,不适用该安全港(法规,IRS 利率)。
美国公司欠关联外国母公司的利息,一般在实际支付时扣除(第 1.267(a)-3 款)。第 163(j) 款一般将扣除额限制为营业利息收入,加调整后应税收入的 30%,再加经销商库存融资利息。计算该收入时,再次允许加回折旧、摊销及资源耗减扣除(IRS 现行指引)。
美国小企业例外要求前三年的平均收入不超过 $32,000,000,避税实体不适用(税务程序 2025-32)。受控集团的合并计算一般包括外国母公司:大型母公司可能使美国子公司从首年起就不能适用例外(IRS 合并计算规则,第 52(a) 款)。
美国贷款利率安全港不等于转让定价研究;我们不编制转让定价研究或文档。定价、预扣税、W-8BEN-E 表及 1042/1042-S 表,参见子公司年度申报。
母公司为美国公司的设备或库存付款,算资本投入还是贷款?
先确认是谁购买、谁拥有货物。母公司代付美国子公司的供应商货款,可能属于资本投入,也可能形成真实的垫款偿还债务或贷款;记录必须与还款条款一致(债务实质)。母公司持有的货物,按以下财产规则处理。
以财产仅换取美国公司股份,若转让方随即持有的表决权比例及每类无表决权股份比例均至少为 80%,可适用第 351 条递延(第 351 条,IRS 控制权测试)。公司通常承接母公司的美国计税基础。转入美国税制的净内含亏损,须以公平市价作为计税基础;其他净内含亏损也须调低计税基础,除非母公司与子公司共同选择改为调低母公司所持股份的计税基础(第 362(e) 款)。双方须书面同意作出选择。若母公司须提交美国税表,应将第 362(e)(2)(C) 款声明附在按时提交的原始税表中,期限包括延期;否则一般由子公司提交(法规)。
美国公司的关联方采购须采用独立交易定价,并通过 5472 表申报;进口货物的税务成本,不得超过海关估价中同项成本(第 1059A 条)。支付货币购买的货物填第四部分;以设备或库存换取股份的资本投入填第六部分,即使第 351 条允许递延收益也一样(IRS 填表说明,申报法规)。现金认购股份另有申报规则。
美国公司怎样把资金返还母公司?
真实的本金偿还,一般无须预扣所得税;利息须预扣。美国公司须承担未履行预扣义务的税款(第 1461 条)。负有责任的高管若故意不扣收或缴存税款,可能根据第 6672 条个人承担未缴税款(IRS);追缴期限一般为核定后 10 年,但可能暂停或延长(IRS)。持有至少 10% 表决权的母公司,不能申领投资组合利息免税(IRS:第 515 号出版物)。
美国公司的分配,先在税务盈余及利润范围内按股息处理,再冲减股份计税基础;超出部分为收益。预扣税一般涵盖全部分配,除非公司合理估计非股息部分(IRS)。付款名称不能改变这个顺序(第 301 条及第 316 条)。
示例
以下为美元示例,采用普通公司税;不计州税或母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
没有税收协定时,设美国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一家台湾开关设备制造商,为达拉斯—沃思堡的机柜托管及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供货,取得 $1,000,000 的美国应税利润。假设税后盈余及利润为 $790,000,美国净权益不变。美国分支机构缴纳 $210,000 所得税及 $237,000 分支机构利润税:合计 $447,000。美国子公司分配 $790,000 时,预扣 $237,000:总税款相同,但在支付时征收。符合协定资格的日本母公司,该股息最多按 5% 征税,即 $39,500。
股权投入加贷款
母公司以 $3,000,000 认购股份,另提供 $2,000,000 的五年期美元贷款,为美国麦金尼的场地装修及库存提供资金。假设示例采用每半年复利的 4% 中期 AFR,并非现行 IRS 利率:同一复利频率下的安全港为 4.0%–5.2%。若利率为 5%,每半年付息,全年利息共 $100,000;台湾母公司的利息预扣税为 $30,000。若调整后应税收入为 $200,000,没有营业利息收入或豁免,则可扣除 $60,000,余下 $40,000 向后结转。
假设只有作为资本投入的测试设备存在内含收益或亏损。设备价值不低于美国计税基础 $400,000 时,保留该计税基础。若价值为 $300,000,计税基础一般降至 $300,000:转让前的收益或亏损不在美国征税范围内时,适用转入亏损规则;否则适用第 362(e)(2) 款,除非双方选择改为调低股份计税基础。
采用美国 LLC
一家台湾服务器机箱制造商,通过得克萨斯州有限责任公司(LLC)经营,未选择公司税务待遇。母公司提交 1120-F 表,并适用 30% 的分支机构利润税;LLC 提交形式上的 1120 表及 5472 表,并提交所需的得克萨斯州报告。对有效关联收入,客户收到母公司的 W-8ECI 表。设立时作出选择,即可按公司征税。之后将运营中的 LLC 或分支机构转为公司,可能使此前的美国利润产生税款。根据第 1.884-2T(d) 款,公司可在按时提交的税表中选择承接这些利润,期限包括延期;母公司须签署未来处置协议,并附在按时提交的转让年度税表中。
您的情况不同?
- 加拿大母公司:请参阅加拿大企业拓展美国业务。
- 个人所有人:请参阅从境外设立并经营公司。
- 工程师安装设备或转入美国发薪体系:参见从境外派遣员工,以及员工的美国税务居民首年税表。
- 设备发票或免税:参见服务器、安装及维修,或外国卖家的销售税。
- 选择州或设立公司:参见在哪个州设立公司及公司设立之后。
- 首年没有收入或漏报:参见没有收入时的首份公司税表,或漏交外国所有人申报及罚款。
- 审核结构或资金安排:请将所有权资料、合同、现场活动、集团收入、贷款条款及资产记录交给跨境税务服务,获得公司及 EIN 设立、首份 1120 表及 5472 表、州报告和融资建议。
出口管制、CFIUS 审查、海关,以及各州对外国所有人购买土地或长期租赁的限制,包括得克萨斯州 SB 17,均可能适用。我们不提供这些方面的建议;签署前请咨询贸易或房地产律师。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率 美国公司应税收入适用的统一税率;外国公司的有效关联收入也适用同一税率(1120-F 表填表说明第 II 部分) | 21% | IRS:1120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特许经营税经济关联的收入门槛 即使没有实体经营场所,外州应税实体在联邦会计期间取得的得克萨斯州收入总额也可能建立纳税关联 | $500,000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远程卖家与特许经营税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特许经营税无需缴税的收入门槛 适用于得克萨斯州 2026 和 2027 申报年度的整个企业年化总收入 | $2,650,000 纳税年度 2026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特许经营税 核对日期 |
| 采用日历年度的公司或在美国设有办事处的外国公司的税表截止日 日历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一般税表截止日,不含延期;遇周末或法定假日则顺延。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在美国设有办事处或营业场所的外国公司。 | 4 月 15 日 | IRS:1120-F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采用日历年度且未在美国设有办事处的外国公司的税表截止日 未在美国设有办事处或营业场所的外国公司,日历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一般税表截止日,不含延期;遇周末或法定假日则顺延。 | 6 月 15 日 | IRS:1120-F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未提交 5472 表格或未保存记录的罚款 适用于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按每家公司、每个纳税年度计收。5472 表格严重不完整也视为未提交。依据:IRC 6038A(d)(1);财政部法规 1.6038A-4(a)。 | $25,000 | IRS:5472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832 表格生效日期可追溯的最长期限 实体税务分类选择的生效日期,通常不得早于提交日前这一期间 | 75 天 | IRS:8832 表及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8832 表格可选择未来生效日期的最远期限 实体税务分类选择的生效日期,通常不得晚于提交日后这一期间 | 12 个月 | IRS:8832 表及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分支机构利润税税率 第 884(a) 条对境外公司未再投资于美国业务的税后美国经营利润(视同股息金额)征税;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或改变适用方式。 | 30% | IRS:1120-F 表格填报说明,第 III 部分 核对日期 |
| 向境外人士支付美国来源 FDAP 收入的预扣税率 适用于与美国经营活动无有效关联的美国来源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总额;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非居民独立承包人在美国提供服务所得报酬,也适用这一税率 | 30% | IRS:固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对日期 |
| 美中税收协定公司股息预扣税上限 第 9(2) 条;适用于合资格协定居民及实益所有人。 | 10% | IRS:中美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中税收协定普通利息预扣税上限 第 10(2) 条;适用于合资格协定居民及实益所有人。 | 10% | IRS:中美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日税收协定合资格公司股息预扣税上限 第 10(2)(a) 条;适用于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权股份的合资格公司,免税情形除外。 | 5% | 美国财政部:美日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日税收协定一般股息预扣税上限 第 10(2)(b) 条;适用于支付给合资格实益所有人的普通股息,较低税率或免税情形除外。 | 10% | 美国财政部:美日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日税收协定特定或有利息预扣税上限 第 IV 条替代第 11 条;特定或有利息的税率以此为上限,普通合资格利息则免税。 | 10% | 美国财政部:美日税收议定书 核对日期 |
| 美日税收协定分支机构利润税上限 第 10(9)-(10) 条援引第 10(2)(a) 条;合资格公司可获免税。 | 5% | 美国财政部:美日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韩税收协定合资格公司股息预扣税上限 第 12(2)(b) 条;适用持股条件及上一年度收入条件。 | 10% | IRS:美韩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韩税收协定一般股息预扣税上限 第 12(2)(a) 条;适用于合资格居民,较低税率情形除外。 | 15% | IRS:美韩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韩税收协定普通利息预扣税上限 第 13(2) 条;适用于合资格居民,另有特殊免税及有效关联收入情形。 | 12% | IRS:美韩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加美税收协定股息预扣税率——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权股份的公司 第 X(2)(a) 条:实益所有人是一家公司,并持有付款公司至少 10% 的有投票权股份 | 5% | 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与美国税收协定整合版 核对日期 |
| 加美税收协定的分支机构税上限 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收益所须缴纳额外税的上限,须符合协定适用资格 | 5% | 加拿大财政部:加美税收协定第 X(6) 条 核对日期 |
| 美日税收协定公司股息免税所需投票权持有比例 第 III 条将第 10(3)(a) 条改为至少持有 50%,持续六个月;还须满足其他税收协定条件。 | 50% | 美国财政部:美日税收议定书 核对日期 |
| 美日税收协定公司股息免税所需持有期 第 III 条修订第 10(3)(a) 条:在截至取得股息权利之日的持有期内,须持有至少 50% 的投票权,并满足税收协定条件。 | 六个月 | 美国财政部:美日税收协定议定书,第 III 条 核对日期 |
| 美日税收协定适用较低应税股息税率所需投票权持有比例 第 10(2)(a) 条;在取得股息权利之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投票权比例。 | 10% | 美国财政部:美日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韩税收协定适用较低公司股息税率所需投票权持有比例 第 12(2)(b)(i) 条;须在整个上一纳税年度(如有)及当年付款前持续持有。 | 10% | IRS:美韩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美韩税收协定适用较低股息税率的上一年度利息及股息收入上限 第 12(2)(b)(ii) 条;以支付股息公司的总收入为基础;银行、保险、融资及合资格子公司收入适用排除规则。 | 25% | IRS:美韩所得税协定 核对日期 |
| H.R. 33 拟议的台湾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税率 拟议第 894A(a)(1)(C)(i) 条;截至 checkedOn 尚未立法实施,不能适用。 | 10% | 美国政府出版局(GPO):众议院通过并提交参议院的 H.R. 33 文本 核对日期 |
| H.R. 33 拟议的台湾一般股息税率 拟议第 894A(a)(1)(C)(ii) 条;截至 checkedOn 尚未立法实施,不能适用。 | 15% | 美国政府出版局(GPO):众议院通过并提交参议院的 H.R. 33 文本 核对日期 |
| H.R. 33 拟议的台湾合资格公司股息税率 拟议第 894A(a)(1)(C)-(D) 条;合资格公司所有人须满足直接持有投票权及价值比例的条件;截至 checkedOn 尚未立法实施,不能适用。 | 10% | 美国政府出版局(GPO):众议院通过并提交参议院的 H.R. 33 文本 核对日期 |
| H.R. 33 拟议的台湾分支机构利润税税率 拟议第 894A(b)(3) 条;须满足合资格居民及常设机构条件;截至 checkedOn 尚未立法实施,不能适用。 | 10% | 美国政府出版局(GPO):众议院通过并提交参议院的 H.R. 33 文本 核对日期 |
| 新外国申报公司的受益所有权信息申报(BOI)首次申报期限 从实际收到州或部落登记通知之日或相关公告发布之日中较早者起算;适用申报公司的豁免规则。 | 30 个日历日 | 电子版《联邦法规汇编》(eCFR):31 CFR 1010.380(a)(1)(i) 核对日期 |
| 受控贷款安全港下限占适用联邦利率(AFR)的比例 第 (a)(2)(iii)(B)-(C) 段;合资格美元定期贷款采用贷款当日与期限匹配的适用联邦利率(AFR);随时可要求偿还的贷款采用未偿还期间每日的短期 AFR;须按相同复利方式比较。 | 100% | 电子版《联邦法规汇编》(eCFR):26 CFR 1.482-2 核对日期 |
| 受控贷款安全港上限占适用联邦利率(AFR)的比例 第 (a)(2)(iii)(B)-(E) 段;须按相同复利方式比较;适用币种、放贷业务及其他排除规则。 | 130% | 电子版《联邦法规汇编》(eCFR):26 CFR 1.482-2 核对日期 |
| 第 163(j) 条扣除限额中的调整后应税收入部分 还包括业务利息收入及经销商存货融资利息;可能适用例外及其他扣除限制。 | 30% 纳税年度 2026 | IRS:业务利息扣除限制问答 核对日期 |
| 小企业存货规则的营业收入总额测试 按第 448(c) 条计算的此前三个税年平均年度总收入;使用存货会计方法例外还须满足其他条件 | $32,000,000 纳税年度 2026 | IRS:税务公报 2025-45 核对日期 |
| 第 351 条的控制权比例 交换完成后立即持有至少这一比例的总投票权,以及每类其他股份的总股数 | 80% | 《美国法典》:第 368(c) 条 核对日期 |
| 联邦税款核定后的一般追缴期限 通常从核定之日起计算;可能适用法定暂停计时及延长期限的规定 | 10 年 | IRS:可追缴税款的期限 核对日期 |
| 导致公司债务不适用投资组合利息豁免的投票权持有比例 境外贷款人持有公司总投票权的比例至少达到此水平 | 10% | IRS:第 515 号出版物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IRS:1120-F 表填报说明
- eCFR:301.7701-3
- IRS:5472 表填报说明
- eCFR:5472 表须申报的交易
- FinCEN:受益所有权申报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远程卖家及特许经营税纳税关联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特许经营税税率及门槛
- IRS:W-9 表及填表说明
- IRS:W-8BEN-E 表填报说明
- GPO:《国内税收法典》第 865 条
- IRS:中美所得税协定
- GPO:《国内税收法典》第 884 条
- IRS:美韩所得税协定
- 美国财政部:美日所得税协定
- 美国财政部:美日税收议定书
- 加拿大财政部:加美所得税协定
- 美国财政部:日本议定书生效
- eCFR:1.884-1
- eCFR:1.884-5
- IRS:美国所得税协定按字母顺序列表
- GPO:H.R. 33 立法进度
- GPO:S. 199 立法进度
- GPO:众议院通过的 H.R. 33 文本
- 美国财政部:美台税务协议谈判
- 《联邦公报》:BOI 申报最终规则
- eCFR:1010.380
- GPO:《国内税收法典》第 385 条
- eCFR:1.482-2
- IRS:适用联邦利率
- eCFR:1.267(a)-3
- IRS:营业利息扣除限制
- IRS:税务程序 2025-32
- IRS:8990 表填报说明
- GPO:《国内税收法典》第 52 条
- GPO:《国内税收法典》第 351 条
- IRS:第 542 号出版物,公司控制权
- GPO:《国内税收法典》第 362 条
- IRS:第 515 号出版物
- GPO:《国内税收法典》第 301 条
- GPO:《国内税收法典》第 316 条
- 得克萨斯州议会:SB 17 正式通过文本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被忽略实体及特许经营税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特许经营税申报义务
- IRS:1120 表填报说明
- GPO:个人取得外国公司股息的免税规定
- GPO:公司取得外国公司股息的免税规定
- eCFR:内含亏损的股票计税基础选择
- IRS:8832 表及填表说明
- eCFR:将美国分支机构转为公司
- GPO:关联方进口货物的税务成本
- GPO:扣缴义务人责任
- IRS:预扣税责任人的责任
- IRS:联邦税款追缴期限
- eCFR:关联方债务分配及融资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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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