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為 T2125 表選擇 App 或試算表來記帳的加拿大自僱人士
- 已登記 GST/HST、因工作開車,或記錄落後的獨資經營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按價格和功能比較具體的會計產品
- 哪項費用填在 T2125 表的哪一行
- 公司、合夥企業和 T2 稅表
我該用哪個 App 來追蹤經營費用和向客戶開發票,以便填 T2125 表?
CRA 的記錄保存指引沒有指名也沒有核准任何 App,所以要根據 App 必須產出什麼來選擇,而不是看品牌。CRA 要求記錄要有足夠的細節來確定您的納稅義務,並接受日記帳、電腦檔案或會計軟體(CRA:保存記錄;CRA:收入的會計處理)。T2125 表報告您的營業或專業收入和費用(CRA:T2125 表);App 只是為它提供資料。
| App 應該 | 原因 |
|---|---|
| 按日期記錄每筆銷售和費用 | CRA 說要逐日記錄收據和費用 |
| 向客戶開發票並保留副本 | GST/HST 登記人須保存銷售發票和採購發票(CRA:GST/HST 記錄);發票須載明什麼,見進項稅抵免的收據內容 |
| 把發票、收據或憑證附在每筆記錄上 | 費用申報需要這種證明 |
| 如果您已登記,把收取的 GST/HST 與收入分開,把可收回的已付 GST/HST 與費用分開 | 在一般方法下,申報表把兩者相抵;簡易計算法的運作不同(見下文) |
| 省銷售稅也要分開記 | 各省不同(見下文) |
| 備有含里程表讀數的車輛記錄 | CRA 要求有附里程表讀數的行程記錄 |
| 顯示未付的發票和未付的帳單 | CRA 說營業收入一般按權責發生制申報 |
| 為修改留下軌跡,並匯出完整交易明細 | 電子記錄通告要求有審計軌跡和可用的副本 |
以下情況就不單純了:您已登記 GST/HST、因工作開車、用美元向客戶開發票、把記錄存在加拿大境外的伺服器上,或記錄已落後數月。下面各節逐一說明,美元發票的內容在結尾處附有連結。如果數字已經對不上,應先請專業人士看過,再據以編制稅表。
請先備齊:銀行和信用卡對帳單、銷售發票、收據,以及每輛車年初的里程表讀數。要按價格和加拿大銀行自動匯入功能比較具體產品,請見小型加拿大企業的會計軟體;免費選項請見免費會計 App 涵蓋與不涵蓋的內容。哪項費用填在 T2125 表的哪一行,見自僱費用各行;與稅表對應的會計科目表,見對應稅表的會計科目表。
CRA 對我的帳簿有什麼要求?它有說明用哪個 App 嗎?
CRA 要求有能讓它確定您納稅義務的記錄,並沒有指定使用什麼工具。您必須在被要求時提供所有記錄(包括電腦記錄),即使由記帳員或會計師保管,責任仍在您(CRA:保存記錄)。
記錄須自其所屬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起至少保存 六年;有些情況需要更久(CRA:記錄存放處)。起算日期和逾期申報的規則,見業務記錄要保存多久。
用銷售發票、買賣協議、收據或其他憑證支持費用申報。現金付款要取得收據,並保留已兌現的支票作為付款證明(CRA:經營費用)。
在 App 裡拍的收據照片是副本,不會自動取代原件。電子記錄通告只有在影像化符合國家標準及其他條件時(第 25 至 29 段),才允許處置已掃描的紙本,所以丟棄任何紙本之前,請先核對這些條件(CRA:電子記錄保存)。條件見給 CRA 的掃描收據。
我需要在 App 裡追蹤 GST/HST 嗎?
已登記就需要,而且一旦不再是小供應商,就必須登記。小供應商不必登記,但可以自願登記(CRA:GST/HST Memorandum 2-2;CRA:何時登記)。
小供應商的限額是:您所有業務及關聯人士在單一日曆季度或連續四個季度內,全球應稅銷售(包括零稅率銷售)達 $30,000。金融服務、資本財產的銷售,以及出售業務所得的商譽不計入,因此 App 需要把這些銷售單獨標記(《消費稅法》第 148 條)。一旦超過,您必須在登記生效日起 29 天內登記。如果在單一季度內超過,造成超過的那筆銷售要課稅,所以 App 必須能對您可能已開出發票的銷售加上稅款(CRA:何時登記)。在您登記之前,App 仍應顯示本季度及過去四個季度的應稅銷售。計程車營運者和商業共乘司機,無論收入多少,都必須為該業務登記(CRA:Memorandum 2-2;CRA:GI-196)。兩項測試怎麼運作、何時開始收稅,見何時登記 GST/HST。
在一般方法下,登記人的應納淨稅額,是銷售時收取的 GST/HST 減去合資格經營採購所付的 GST/HST(CRA:RC4022)。抵免在稅款應付或已付時產生,所以未付的帳單也要列入(《消費稅法》第 169 條)。因此,App 必須在每一行把這兩項金額與銷售或成本本身分開存放,把無法收回的稅款計入成本,並按您的申報期間加總。請保留支持您抵免的供應商發票(CRA:GST/HST 記錄)。多久申報一次、申報表何時到期,見申報 GST/HST 和進項稅抵免。設定方法見在帳簿中記錄 GST/HST;簡化的匯繳方法一般會放棄大部分採購的抵免(CRA:RC4058),見簡易計算法,它對帳簿有什麼影響見帳簿中的簡易計算法。
各省收取的稅有何不同?App 必須分開什麼?
發票上的稅取決於銷售被視為發生在哪個省,App 必須把每種稅記在各自的帳戶中。在 CRA 的稅率表裡,各省和地區分成四組(CRA:GST/HST 稅率)。
| 銷售被視為發生的省 | 發票上可能適用的稅 | 在 App 中分開記 |
|---|---|---|
| 艾伯塔省、西北地區、努納武特地區、育空地區 | 只有 GST | GST |
| 安大略省、新不倫瑞克省、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新斯科舍省、愛德華王子島省 | HST,一種合併的稅,稅率按省而定 | HST,按各省稅率 |
| 卑詩省、曼尼托巴省、薩斯喀徹溫省 | GST 加省銷售稅(PST) | GST,PST 另設帳戶 |
| 魁北克省 | GST 加魁北克銷售稅(QST) | GST 和 QST 分成兩個帳戶 |
CRA 把這稱為供應地。對服務的 GST/HST,一般規則是客戶在加拿大的地址所在的省,但對不動產工程、個人服務和運輸,有特別規則優先;對貨物,一般是貨物交付或寄送的地點。因此,在另一個省的客戶,或在另一個省的財產上的工作,可能改變發票上的稅(CRA:供應地)。
PST 或 QST 是否適用於您銷售的東西,以及您是否必須為此登記,由各省決定,不是 CRA;CRA 把 PST 的問題轉給各省自己的網站。在魁北克,一般由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管理 GST/HST(CRA:RC4022)。請見按省收取 GST、HST、PST 和 QST,卑詩省的服務請見卑詩省服務的 PST。
車輛記錄必須記什麼?App 可以保存嗎?
CRA 描述的是逐趟行程的記錄,不是年底估算(CRA:汽車費用)。App 需要保存:
- 每趟業務行程: 日期、目的地、目的和行駛公里數。
- 每輛車: 財政期間開始和結束時的里程表讀數,以及總公里數和業務公里數的單獨記錄。
之後年度的三個月抽樣和其他規則,見CRA 車輛行車記錄簿。
CRA 的車輛頁面沒有說明行車記錄簿能否採用電子形式。App 裡的記錄屬於電子記錄,因此適用電子記錄規則:以可讀的電子形式保存,保留審計軌跡,並能向 CRA 提供可用的副本(CRA:電子記錄保存)。
我的記錄必須保存在哪裡?App 把它們存在加拿大境外有關係嗎?
有可能有關係。CRA 說,記錄要保存在您在加拿大的營業地點或住所,保存在加拿大境外、從加拿大以電子方式存取的記錄,不視為保存在加拿大(CRA:記錄存放處;CRA:IC78-10)。
CRA 可能通過您所在的稅務服務辦公室給予書面許可,允許把電子記錄保存在加拿大境外。屆時它可能接受真實副本,條件是其官員在加拿大可以取得、格式能被其軟體讀取,並且有足夠細節來支持您的稅表。
使用服務商並不會轉移責任。第三方保存的記錄,您必須提供給 CRA 查閱(CRA:保存記錄),通告建議讓服務商給您一份可接受的副本(CRA:電子記錄保存)。這些文件是針對任何服務商寫的,保存通告的日期是 2010 年 6 月,所以它們無法判定某個 App 的伺服器是否可接受。如果您記錄的唯一副本在加拿大境外的伺服器上,CRA 描述的辦法是書面許可;您的 App 設置是否需要,應向 CRA 或專業人士諮詢。請詢問服務商資料存放在哪裡,以及能否提供完整副本。
現金收付制還是權責發生制:App 需要追蹤未付發票嗎?
一般需要。CRA 說營業收入一般按權責發生制申報:收入歸屬於賺取的期間,費用歸屬於發生的期間,不論錢有沒有動。農民、漁民和自僱的佣金銷售代理人可以使用現金收付制,但不能兩者混用(CRA:收入的會計處理)。
在權責發生制下,App 需要在工作完成賺得收入時記錄發票,付款前顯示為未付,帳單也一樣處理。只看銀行存款的視圖會漏掉未付發票。您適用哪一種方法,見現金收付制或權責發生制記帳。
分期預繳稅:App 應該給我看什麼?門檻是多少?
當您在本年度,以及前兩年中的任何一年,應納淨稅額超過 $3,000(魁北克超過 $1,800)時,一般須分期預繳所得稅。CRA 把自僱人士列為可能需要繳納的人(CRA:誰要分期預繳)。
應納淨稅額來自稅表,不是單靠帳簿。App 能做的是顯示年初至今的收入、費用和淨利潤,並且在一般方法下把收取的 GST/HST 排除在收入之外,這樣早期的估算就不會被高估。按年度申報 GST/HST 的人也可能要繳 GST/HST 分期預繳稅。CRA 的頁面列出上一財政年度淨稅額達 $3,000 或以上(CRA:GST/HST 分期預繳);《消費稅法》以本年度和上年度淨稅額中較小者作為每期分期預繳的基準,並把低於 $3,000 的基準視為零,所以兩個年度一般都要達到該金額(《消費稅法》第 237 條)。在魁北克,一般由 Revenu Québec 管理 GST/HST(CRA:RC4022),所以請查看它對 GST/HST、QST 和省所得稅的分期預繳規定。請見分期預繳提醒。
我的會計師能用它嗎?換 App 時記錄怎麼辦?
確認您的會計師可以看到交易層級的明細,通過登入或完整匯出,而不只是年底摘要。審計軌跡必須從原始文件延伸到匯總帳目,並有足夠的細節來支持它們(CRA:電子記錄保存)。該交給會計師什麼,見獨資經營者要給會計師什麼。
關閉 App 帳戶之前,匯出完整的交易歷史和附件收據,並確認檔案能打開。電子記錄在整個保存期間,即自其所屬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起 六年 內,都必須保持可讀(CRA:電子記錄保存)。轉換之後,通告要求對已記錄交易的任何更改都做有記錄的分錄,而不是覆蓋(第 40 段)。
舉例
這些例子僅作說明,以加元計。
已登記 HST 的安大略省自由職業設計師
一位採用一般方法、收入 C$70,000 的設計師,向安大略省客戶開出 C$2,000 加 C$260 HST(13%)的發票。App 把 C$2,000 記為收入,C$260 記為已收 HST。一筆 C$500 的軟體費用含 C$65 HST,記為已付 HST。如果這筆採購符合資格,當期應納淨稅額是 C$260 減 C$65,即 C$195。如果 App 把 C$2,260 記為收入,T2125 表上的收入就會高估,而 HST 申報表也沒有清楚的資料來源。
使用自己汽車的艾伯塔省快遞員
一位收入 C$45,000 的快遞員,業務行駛 20,000 公里。他的里程表年初讀數為 52,000,年底為 77,000,所以總共行駛 25,000 公里,業務使用比例為 80%。記錄簿需要記下每趟行程的日期、目的地、目的和公里數,而不是年底估算。如果全部 C$45,000 都是連續四個日曆季度內的應稅銷售,他就超過了 C$30,000 的小供應商限額。如果他尚未登記,單一季度超過限額,就意味著要對造成超過的那筆銷售收取 GST;如果是分散在幾個季度累計超過,則小供應商身份在該季度之後那個月的月底終止(何時登記)。艾伯塔省沒有 PST。
魁北克省的技工
一位已登記 GST 和 QST 的技工,來自魁北克省建築物應稅工作的收入為 C$90,000,每項工作都收取 GST 和 QST;安大略省建築物上的工作則改為收取安大略省 HST。App 設有兩個稅務帳戶,另加採購時已付的 GST 和已付的 QST。聯邦分期預繳門檻在魁北克是 C$1,800,其他地方是 C$3,000,所以 App 應全年顯示淨利潤和已收稅款,而不是只在年底顯示。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的 App 沒有把收取的稅款與收入分開、您已登記、您因工作開車,或您已落後: 在提交 T2125 表和 GST/HST 申報表之前,帳簿要能為兩者提供資料;是否自己記帳是一個判斷。請把對帳單、發票、收據和里程表記錄帶到記帳協助,或帶到自僱稅表協助,由其據以編制 T2125 表。
- 您接近登記限額,或已經超過: 在選擇稅務設置之前,請先閱讀何時登記 GST/HST。
- 您用美元向客戶開發票: 請見以美元收款的自由職業者:帳簿和銀行。
- 記錄已落後數月,或餘額與銀行對不上: 請使用補做逾期的帳或根據銀行對帳單重建帳簿。如果對不上,請帶到記帳協助。
- CRA 要求您提供行車記錄簿或收據: 請見為 CRA 審查重建行車記錄簿和沒有收據的經營費用,並把來函帶到自僱稅表協助。
- 您為共乘或送貨平台開車: 請見共乘和送貨司機的費用,或從未登記 GST/HST 的司機。
- 您在考慮自己做還是付費請人: 請見自己記帳還是請記帳員。
- 您已設立公司: 該業務提交的是 T2 表,不是 T2125 表。請見新公司的帳簿。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企業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間 自相關記錄及憑證所涉及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可能須保存更久 | 六年 | CRA:記錄存放在哪裡、保存多久,以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核對日期 |
| GST/HST 小供應商門檻 與關聯公司合計的全球應稅銷售額(包括零稅率供應),在一個日曆季度內或最近連續四個日曆季度內;不含金融服務、資本財產及商譽的銷售 | $30,000 | CRA:何時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分期預繳稅的應繳稅額淨額門檻 在當年及前兩年中的任何一年 | $3,000 | CRA:個人必須繳納的分期預繳稅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分期預繳稅的應繳稅額淨額門檻(魁北克居民) 當年,以及此前兩年中的任何一年,聯邦應繳稅額淨額 | $1,800 | CRA:個人必須繳納的分期預繳稅 核對日期 |
| GST/HST 年度申報者須分期預繳稅額的門檻 上一財政年度及當前財政年度的淨稅額,一般都須符合這一門檻;評估下一年時,第一個不足一年的財政年度須年化計算 | $3,000 | CRA:以分期方式匯繳 GST/HST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保存記錄(RC188)
- CRA:電子記錄保存(IC05-1R1)
- CRA:帳簿和記錄的保存與銷毀(IC78-10R5)
- CRA:記錄存放在哪裡、保存多久,以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 CRA:經營費用
- CRA:收入的會計處理
- CRA:汽車費用
- CRA:T2125 表,營業或專業活動報表
- CRA:GST/HST Memorandum 2-2,小供應商
- CRA:何時登記並開始收取 GST/HST
- CRA:GST/HST 與商業共乘服務(GI-196)
- CRA:GST/HST 登記人一般資訊(RC4022)
- CRA:須保存的 GST/HST 記錄
- CRA:GST/HST 簡易計算法(Quick Method)(RC4058)
- CRA:GST/HST 計算器(及稅率)
- 《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148 條(小供應商)
- 《消費稅法》第 169 條(進項稅抵免)
- 《消費稅法》第 237 條(分期預繳)
- CRA:GST/HST 與供應地規則
- CRA:誰必須分期預繳所得稅
- CRA:以分期方式匯繳 GST/HST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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