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年内离开加拿大、现在在另一个国家报税的人
- 一起离开、各自提交离境年度税表的配偶或伴侣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哪些收入和抵免要填入部分年度税表
- 如何填写 T1161、T1243 和 T1244 表
- 离境年度之后各年的税表
- 魁北克省税表
搬到国外后,我怎样提交加拿大税表?
离境当年,请提交离境日期所居住省或地区的普通税表包,申报到该日期为止的全球收入,并在第 1 页填写离境日期(CRA:离开加拿大)。非居民税表包用于之后的年度,不是这一年。税表和应缴余额的截止日是次年的 4 月 30 日。
搬家引发视同出售时,必须报税。在一年中任何时候是加拿大居民的人,如果有应税资本收益或处置了资本财产,就必须报税(《所得税法》第 150(1.1) 款)。离开加拿大时,您大部分财产会被视为在离境日出售,但加拿大房地产、RRSP 或 TFSA 等注册计划,以及通过加拿大固定场所经营的业务的财产除外;如果您过去十年里在加拿大居住不超过 60 个月,抵达时已拥有的财产,以及此后继承的财产也不计入(第 128.1(4)(b) 项)。
出现以下情形,离境税表就不简单:
- 离境时,您拥有的应申报财产合计价值超过 $25,000(T1161 表),或有视同收益需要申报(T1243 表)或递延(T1244 表)。这些表格也要求使用纸质税表。
- 您有来自多个国家的税单或收入,或有自雇收入。
- 您有应缴余额,却已没有加拿大银行账户。
请准备:所有加拿大税单、您确切的离境日期、您在国外的新地址、最近一次评税通知、按离境日估值的账户对账单,以及您的 SIN。哪些收入和抵免要填入税表,请见部分年度税表指南。
离开加拿大的那一年,我该提交哪种税表?
请使用您离境当天所居住的省或地区的一般所得税税表包。不要使用非居民税表包,它是给全年都是非居民的人用的。CRA 的移民者页面规定了这项规则,并要求在第 1 页填写离境日期。
如果您曾住在魁北克,还要提交魁北克税表;请见离开魁北克。依赖 12 月 31 日居住在某省的抵免,一般不适用于您离开的那一年;部分年度税表指南说明了具体是哪些。
我能用软件在线提交移民者税表吗?
通常可以,通过使用 EFILE 的报税人员提交,但附有离境表格时不行。依CRA 的 EFILE 规则,列出的近几个年度的移民者税表可以受理,但包含 T1243、T1244 或 T1161 表、或在 T2203 表上申报自雇收入的税表除外。这些要用纸质申报。
| 您的离境税表 | 可以怎样提交 |
|---|---|
| 只有税单,没有离境表格 | 通过报税人员 EFILE;可能也可用 NETFILE(见下文) |
| 含有 T1161、T1243 或 T1244 表 | 纸质 |
| 在 T2203 表上有自雇收入 | 纸质 |
| 不在 CRA 受理名单上的年度的税表 | 纸质 |
自己提交:NETFILE 是使用认证软件自行提交税表的服务,其限制中没有列出移民者,但同一页面按您 12 月 31 日居住的地方来确定省税表,这不适合离境年度。CRA 的页面对此并不明确,所以依赖 NETFILE 之前请先确认。它也不能更改您的地址,而纸质或 EFILE 税表可以。这两项服务都列有受理的纳税年度,并且每个报税季都会调整规则。
我在加拿大境外,移民者税表该寄到哪里?
纸质离境税表请寄到 CRA 移民者邮寄名单上的税务中心,CRA 的移民者页面指向该名单。名单按您离开的省或安大略地区排列:西部各省、地区和安大略的几个城市寄温尼伯税务中心;大西洋沿岸各省、魁北克、多伦多、巴里和萨德伯里寄萨德伯里税务中心。CRA 的一般邮寄页面则按国家排列非居民税表,所以如果两处指向不同的税务中心,请向 CRA 确认。邮寄当天请复制完整地址。
一般页面还说明,由于国际邮件延误,CRA 暂时接受以传真方式提交非居民所得税税表。它没有说这是否包括离境年度税表,所以用传真代替邮寄之前,请先向 CRA 确认。
以一等邮件或同等方式寄出的税表,视为邮寄当天收到(《所得税法》第 248(7) 款)。具体某个国家的邮政服务是否算同等方式,法条没有写明。请用可追踪的邮政服务,而不要用私人快递(该规则只提到邮件),保留带日期的收据,并保存一份您所寄内容的完整副本。
在加拿大境外,我怎样拿到 T4、T5 和其他税单?
大多数税单在开具方提交、CRA 处理后,会出现在您的 CRA 账户里;从国外登录的方法,请见在加拿大境外使用 CRA My Account。如果缺少某张税单,请让开具方(您以前的雇主、银行或经纪商)把它寄到您的新地址或发到网上。
请在税单寄出之前,向各开具方和 CRA 更新您的地址。CRA 接受以下方式更改地址:在您的账户里在线更改、电话更改(在加拿大和美国以外,可通过接线员拨打对方付费电话)、在纸质或 EFILE 税表上更改,或使用 RC325 表(CRA:更改地址)。
我没有加拿大银行账户,怎样在国外缴应缴余额?
请使用CRA 电汇页面上的银行信息,向加拿大总接收官(Receiver General for Canada)电汇加元。该页面给出了避免款项出错的步骤:
- 用加元电汇。
- 把费用栏设为 OUR,这样您银行的手续费不会从 CRA 收到的金额里扣除。
- 在说明栏里填写该页面上显示的 CRA 授权号码,然后依次填写您的 SIN、法定全名、电话号码和纳税年度。
- 把银行的确认单(含付款日期、金额和确认号码)复印后,传真给 CRA,传真号码见该页面。
电汇以 CRA 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而不是您汇出之日,所以请在截止日前几个工作日汇出。因扣除手续费而少收的电汇,会留下继续计息的余额。如果您还保留着加拿大银行账户,可以像离开前一样从该账户缴税。
移民者税表什么时候截止?如果我是自雇人士呢?
税表和应缴余额的截止日是您离开后次年的 4 月 30 日。如果您或与您同居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当年经营过业务(支出主要用于避税投资的业务除外),报税日期延至 6 月 15 日,但应缴余额仍须在 4 月 30 日 缴清(CRA:报税截止日期;《所得税法》第 150(1)(d) 项)。
截止日落在周末或 CRA 认可的假日时,下一个工作日前收到或盖邮戳的税表,以及下一个工作日收到的付款,都算按时。
有应缴税款却逾期提交的税表,要被罚未缴税款的 5%,另加每逾期一个整月 1%,最高 12 个月(《所得税法》第 162 条)。逾期的离境表格有各自的罚款;请见逾期的离境表格和罚款。
加拿大的报税人员能替我提交离境税表吗?
可以。报税人员可以为您提交税表,规则允许时用 EFILE,否则用您签名的纸质税表。使用 EFILE 时,您要先签署 T183 表,让报税人员以电子方式发送税表;它不允许他们代您与 CRA 沟通。如果要让报税人员也能就您的账户与 CRA 沟通,需要授权他们;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CRA 还列出了其他方式(CRA:授权代表):
| 方式 | 您在国外要做什么 |
|---|---|
| 您的 CRA 账户 | 在线添加代表;最快 |
| 代表的请求 | 在您的 CRA 账户里确认,或把至少六个月前已处理的税表的评税通知中的信息提供给代表 |
| AUT-01 表 | 签署后 六个月 内签名并寄出;只提供离线访问权限 |
如果您在国外无法登录,仍可用至少六个月前已由 CRA 处理的税表的评税通知中的信息来确认代表的请求;AUT-01 表也可以,但只提供离线访问权限。影响收费的因素,请见离境税表的费用。在加拿大和美国以外电话咨询 CRA 时,CRA 接受对方付费电话,通过接线员拨打其联系页面上的号码。
这份之后,我还要继续提交加拿大税表吗?
不会自动要求。离境年度之后,您全年都是非居民,只有在以下情形才必须报税:例如您当年有加拿大所得税要缴,有应税资本收益,或出售了您离开后加拿大仍征税的财产(应税加拿大财产,除外处置不算),或在年末有购房者计划或终身学习计划余额(《所得税法》第 150(1.1)(b)(i)、(iii) 和 (iv) 项)。付给非居民的许多加拿大收入,是通过预扣税征税,而不是通过税表。
之后哪些年度需要什么税表、漏报的年度怎么补报,请见非居民加拿大税表与补报。在国外收取退税的方法,请见非居民的退税。
示例
以下示例仅为示意;所有金额均为加元。
一位教师 7 月搬到日本
她有一张 T4 税单和一个小额银行账户,没有需要填 T1161 或 T1243 表的财产,预计退税约 $800。她提交原居住省的税表包,填写 7 月的离境日期;如果 CRA 的 EFILE 名单接受她那一年的移民者税表,就请报税人员用 EFILE 提交,并在税表上写明她的日本地址;否则就邮寄。
一对夫妻带着 $250,000 的证券账户搬到英国
夫妻各自提交自己的离境税表。他们的股票在离境时被视同出售,所以每份税表都带有 T1243 表和 T1161 表,都必须用纸质。他们在 4 月 30 日前,用可追踪的邮政服务,把两份税表寄到 CRA 移民者名单上对应他们离开的省的税务中心。每人欠税 $9,000;每人各自用加元电汇一笔,费用栏设为 OUR,在说明栏里写明授权号码和自己的 SIN、姓名、电话号码和纳税年度,并各自传真自己的银行确认单。
一名自由职业者年中搬到墨西哥
他在加拿大经营业务,直到离开。他的报税日期是 6 月 15 日,但 $3,000 的应缴余额在 4 月 30 日截止。如果这 $3,000 在 4 月 30 日前全额到达 CRA,即使他 6 月才报税,也不产生利息。
您的情况不同?
- 您的税表带有 T1161、T1243 或 T1244 表:请见T1161 表和T1243 表与离境收益,并在从国外邮寄纸质税表之前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有来自两个国家的税单或收入:部分年度的规则见部分年度税表指南;混合两国收入的税表,需要个人税务协助。
- 您的应缴余额较大,又没有加拿大账户:请按上述电汇步骤操作;如果款项少到或迟到,请获取个人税务协助。
- 您的配偶或子女留在加拿大:请见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家人留在加拿大;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已不再是居民,请见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
- 您的 SIN 已过期或您从来没有 SIN:请见没有有效 SIN 时报税。
- 您逾期提交了离境税表或表格:请见逾期的离境表格和罚款。
- 您曾住在魁北克:请见离开魁北克。
- 您漏报了之后年度的税表:请见非居民税表与补报。
- 您想了解离开加拿大的全貌:请从离开加拿大清单开始。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加拿大个人报税及缴清余税的一般日期 纳税年度结束后的通常日期;遇周末或认可的节假日可能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某些税表的申报日期不同 | 4 月 30 日 | CRA:申报及付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T1161 表的财产公平市价申报门槛 离境时持有的须申报资产的公平市场总值;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表格 | $25,000 | CRA:加拿大离境者财产处置 核对日期 |
| 个人或配偶经营业务时,加拿大个人报税截止日期 第 150(1)(d)(ii) 段下的合资格个人,截止日为次年 6 月 15 日 | 6 月 15 日 | 《所得税法》第 150(1)(d)(ii) 段 核对日期 |
| T1/T2 税表普通迟报罚款的基础比例 按税表到期时未缴的第 I 部分税款计算 | 5% | 《所得税法》第 162 条 核对日期 |
| T1/T2 税表普通迟报罚款的每月比例 每个完整月份计收,最多计 12 个月 | 1% | 《所得税法》第 162 条 核对日期 |
| T1 和 T2 税表普通迟报罚款的月数上限 仍有未缴税款时,每月罚款仅按完整逾期月数计算。 | 12 个月 | 《所得税法》:第 162 条 核对日期 |
| AUT-01 的提交时限 须在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CRA 提交 AUT-01 表格 | 六个月 | CRA:AUT-01 表第 2 页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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