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持有非註冊投資、境外財產或私營公司股票的離境個人
- 在提交離境當年稅表前,想估算視同出售稅款的移民離境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逐行填寫 T1243 表、T1161 表或 T1244 表
- 私營公司股票、股票期權、RSU 或加密資產的估值
- 離境當年稅表上的抵免和收入分攤
加拿大的離境稅如何計算?
離境稅是對一次假想出售所徵的普通所得稅。在您成為非居民前一刻,第 128.1(4) 款把您擁有的大多數財產視同按公平市價出售,並按同一價值買回。收益屬於資本利得,其中 50% 須課稅(第 38 條)。
逐項持有物的步驟:
- 列出視同出售涵蓋的每一項財產(見下一節)。
- 估值:按離境日的公平市價為每一項估值。
- 減去每一項的調整後成本基礎(ACB),兩者都用加元。
- 淨額計算:把收益與損失相抵。
- 取應稅部分:淨收益的 50%,再減去以前年度結轉的資本損失。
- 加入您作為居民期間的當年收入,並就總額計算聯邦稅和省稅。
離境稅就是有視同收益時的稅款,與沒有這筆收益時的稅款之間的差額。如果只是一個以加元持有上市股票的帳戶,計算並不複雜。但如果涉及境外不動產、私營公司股票、股票期權、以多種貨幣購入的持有物,或收益大到您想延遲繳稅,情況就不簡單了。
請準備:顯示每項持有物在離境日價值的券商對帳單、顯示成本的購買記錄或年終對帳單、您最近一份評稅通知書(其中列有結轉的資本損失)、截至離境日的收入,以及境外不動產的購買合約和離境日的估價報告。
哪些資產要計入,哪些不計入?
視同出售涵蓋您擁有的幾乎所有財產,法律排除的項目除外。CRA 的清單和 T1243 表列出了以下排除項目:
| 財產 | 是否計入計算? |
|---|---|
| 非註冊帳戶中的股票、ETF、共同基金和債券(加拿大或境外的) | 是 |
| 境外不動產,例如國外的公寓 | 是 |
| 私營公司的股票 | 是 |
| 加拿大的不動產,包括您的住宅 | 否(即使您已是非居民,出售時加拿大仍可能對其收益課稅) |
| 透過加拿大境內的常設機構經營的營業財產 | 否 |
| RRSP、RRIF、TFSA、RESP、退休金計劃和其他排除的計劃 | 否 |
| 尚未行使的雇員股票期權(已透過期權取得的股票則計入) | 否 |
| 您上次成為居民時已擁有的財產,或此後繼承的財產,前提是您的居民身份只有 前 120 個月內不超過 60 個月(大約是過去十年中的五年) | 否 |
加元現金沒有收益,所以不增加任何金額。外幣現金同樣被視同出售,但只有您當年的外幣淨收益超過 $200 的部分才計入(第 39(1.1) 款)。您可以在 T2061A 表上選擇把加拿大不動產或營業財產也計入,但這項選擇只能讓該財產的損失抵銷其他離境收益(第 128.1(4)(d) 款);請見 T1243 表專文。券商帳戶該如何處理,請見離開加拿大時的投資帳戶。
每項持有物要用什麼價值?
使用您不再是居民前一刻的公平市價,實際上就是離境日的價值。不是年底的價值,也不是您日後出售的價格。第 128.1(4)(b) 款訂明了這個時點;T1243 表第 5 欄要求填寫「您移民當天的公平市價」。
上市股票和基金,通常以該日的收盤價作為證明,可見於券商對帳單或交易確認書,請保留一份副本。境外不動產或私營公司股票沒有市價,所以需要您能夠站得住腳的估價報告;請見私營公司股票的離境稅。離境日本身是對您的聯繫何時結束的判斷;離開加拿大說明了它如何確定。
如何計算調整後成本基礎,包括以美元購入的部分?
調整後成本基礎是您付出的金額,包括佣金,並依再投資的分配和資本返還等事項調整。同一證券分多次購入的,使用所有單位的平均成本(T4037 指南)。
外幣金額要分開換算。第 261(2)(b) 款規定,每筆金額要按其發生當天的即期匯率換算。所以:
- 成本:每次購買按購買日的匯率換算。
- 價值:離境日的價值按離境日的匯率換算。
千萬不要用美元成本去減加元價值,也不要把兩者按同一個匯率換算。匯率變動屬於收益或損失的一部分。長期以外幣購入的記錄,是最容易出錯的地方。
收益如何變成稅款?
應稅的一半,會加到您作為居民那段期間的其他收入上,再按累進的聯邦稅率和省稅率就總額計稅。這就是離境稅沒有統一稅率的原因:同樣的收益,當年薪金高的人比其他收入很少的人要付更多稅。
- 聯邦稅使用聯邦稅率級距;超過 $258,482 的收入,最高聯邦稅率為 33%。
- 省稅使用您離境日所居住的省或地區的稅率級距,您提交的也是該省或地區的稅包(CRA)。魁北克居民還要向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提交稅表。
要估算稅款,先算出沒有這筆收益時的稅,再算有這筆收益時的稅,取兩者的差額。離境當年稅表上的抵免有一部分會按比例調整;請見離境當年的部分年度稅表。
損失能抵銷收益嗎?結轉的損失怎麼辦?
可以。價值低於成本的持有物所產生的損失,可以減少其他持有物的收益,所以 T1243 表要為每項持有物列出各自的收益或損失,包括任何投資組合的完整明細,合計數再轉入 Schedule 3(T1243 表)。
以前年度的資本損失淨額也可以扣除,但最多只能扣到當年的應稅資本利得(第 111(1.1) 款)。餘額請查看您的評稅通知書。離境當年的淨損失可以向前結轉 此前 3 個稅務年度。其他未使用的損失和抵免會如何處理,請見離開加拿大時未使用的抵免和損失。
有離境稅計算器嗎?
計算器只能估算,因為答案取決於通用工具無法得知的資料:每項持有物以加元計算的成本和離境價值、您截至離境日的其他收入、您所在的省、按比例調整的抵免,以及結轉的損失。上面的六個步驟,配上您自己的數字,比任何單一百分比都能得出更好的估算。無論由誰準備稅表,仍須對照記錄確認每一項價值和成本。
離境稅何時到期?適用分期預繳稅規則嗎?
稅款與離境當年的應繳餘額一起,須在次年的 4 月 30 日 前繳清(CRA)。到期未繳的餘額會計收利息。
離境收益不會產生分期預繳稅的利息。第 128.1(5) 款規定,計算分期預繳稅的利息時,視同出售未曾發生。但您的其他收入仍可能需要分期預繳;請見稅款分期預繳提醒。
如果您無法或不想現在繳納,可以在 遷出次年的 4 月 30 日 前用 T1244 表選擇延遲繳稅,直到您出售財產時再繳。視同收益的聯邦稅超過 $16,500 時(前魁北克居民為 $13,777.50),須提供擔保;請見延遲繳納離境稅。如果您須申報的財產價值超過 $25,000,還須提交 T1161 表;請見財產清單表。
如果我的新居住國日後對同一筆收益課稅,加拿大會給予抵免嗎?
有時會。當您日後以非居民身份出售財產,而新居住國對您在加拿大居住期間累積的收益課稅時,第 126(2.21) 款允許您把該境外稅款,抵免離境當年的加拿大稅款。限制如下:
- 境外不動產:稅款必須繳給不動產所在的國家,或繳給您出售時居住的、與加拿大有稅收協定的國家。
- 其他財產:稅款必須繳給與加拿大有稅收協定、且是您出售時居住的國家。
- 抵免金額不能超過該項財產的視同出售所引起的加拿大離境當年稅款。
- 計入的境外稅款,要扣除該國就同一筆收益中的加拿大稅款給予您的任何抵免(第 126(2.23) 款)。
申請抵免需要更正離境當年的稅表:第 152(6) 款要求在您出售當年稅表的提交期限前,向 CRA 提交規定的更正表格。錯過這個日期,抵免就不再是自動的。移居美國另有稅收協定下的選擇;請見移居美國時延遲繳納離境稅。如果股票在您離境後下跌,請見離開加拿大後股票下跌。
範例
這些範例使用加元和四捨五入的示意數字。其中的稅率是為了說明而假設的,並非公布的稅率。
ETF 帳戶,安大略省居民,6 月 30 日離境
- ETF 帳戶在離境日價值 C$300,000;ACB 為 C$180,000。
- 收益:C$300,000 − C$180,000 = C$120,000。
- 應稅的一半:C$60,000。
- 截至 6 月 30 日的薪金:C$70,000。稅表上的收入:C$70,000 + C$60,000 = C$130,000。
離境稅等於 C$130,000 的聯邦稅加安大略省稅,減去 C$70,000 的同樣稅款。這 C$60,000 落在比薪金更高的稅率級距。如果這部分的綜合稅率平均為假設的 35%(僅為示意,並非安大略省公布的稅率),離境稅約為 C$21,000,須在次年 4 月 30 日 前繳納,除非延遲繳稅。
含一隻美國股票和一隻虧損持有物的混合帳戶
- 美國股票以 US$50,000 購入,當時 US$1 = C$1.25:ACB 為 C$62,500。
- 離境日價值 US$80,000,當時 US$1 = C$1.38:C$110,400。
- 收益:C$110,400 − C$62,500 = C$47,900。其中 C$6,500 僅來自匯率變動。
- 一隻加拿大基金有 C$10,000 的損失。
- 淨收益:C$37,900。應稅的一半:C$18,950,尚未扣除以前年度結轉的任何損失。
如果把兩個金額都按 C$1.38 換算,收益只會顯示為 C$41,400,造成少報。
成本為零的私營公司股票
- 一家私營公司的股票估值為 C$400,000;ACB 為零。
- 收益 C$400,000;應稅的一半為 C$200,000。
如果這些股票符合終身資本利得免稅額的資格,部分或全部收益可能獲得免稅;私營公司股票的離境稅說明了相關測試。若沒有這項免稅額,這筆收入的聯邦稅將遠高於擔保門檻。如果此人選擇延遲繳稅,直到股票售出時再繳,則須提交 T1244 表並向 CRA 提供擔保;請見延遲繳納離境稅。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擁有私營公司股票或需要估值:請見私營公司股票的離境稅,並取得個人報稅協助。
- 您在加拿大境外擁有住宅或公寓:需要離境日的估價報告,其成本和價值要按不同匯率換算為加元;請取得個人報稅協助。
- 您已經離境,但從未申報視同出售:請見離開加拿大卻沒有通知 CRA,並取得個人報稅協助。
- 您持有股票期權或 RSU:請見股票期權和 RSU 的離境稅。
- 您持有加密資產:請見加密資產的離境稅。
- 您的持有物以多種貨幣購入,或橫跨多年:把成本重建為加元是最困難的部分;個人報稅協助可以處理這份稅表。
- 稅額大到需要提供擔保,或您想延遲繳稅:請見延遲繳納離境稅,並取得個人報稅協助。
- 您的股票在離境後下跌:請見離開加拿大後股票下跌。
- 您想知道這份稅表的費用:請見離境稅表的費用。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資本利得計入應稅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稅法》第 38(a) 條的一般規則;有例外 | 50%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8 條 核對日期 |
| 遷出加拿大時,對移入時已持有的財產適用的例外 適用於在最近一次成為加拿大居民時已擁有該物業的個人 | 前 120 個月內不超過 60 個月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128.1(4)(b)(iv) 條 核對日期 |
| 個人每年可忽略不計的外幣淨利得或淨損失金額 適用於信託以外的個人;依第 39(1.1) 款,適用於處置外幣產生的淨利得或淨損失 | $200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39 條 核對日期 |
| 聯邦個人所得稅最高檔收入門檻 超過此金額的應稅收入,適用聯邦最高稅率級距 | $258,482 稅務年度 2026 | CRA:當年稅率和收入檔次(2026 年) 核對日期 |
| 聯邦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 適用於超過聯邦最高稅率級距門檻的應稅收入;另須加上省或地區稅 | 33% 稅務年度 2026 | CRA:個人加拿大所得稅稅率,當前和以往年度 核對日期 |
| 淨資本損失的回溯期間 淨資本損失可用來抵減這些年度的應稅資本利得(用 T1A 表申請),也可無限期向後結轉 | 此前 3 個稅務年度 | CRA:資本損失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個人報稅及繳清餘額的一般日期 稅務年度結束後的一般日期;遇週末或認可的假日,可能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某些稅表的申報日期不同 | 4 月 30 日 | CRA:申報及支付截止日期 核對日期 |
| 選擇遞延繳付離境稅的截止日 個人使用 T1244 表;第 220(4.5) 款規定的截止日期為遷出年度的稅額結清日 | 遷出次年的 4 月 30 日 | CRA:遷出居民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 遞延繳納聯邦離境稅須提供擔保的稅額門檻 視同處置收入所涉聯邦稅款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供擔保;CRA 公布的最新金額適用於 2025 年稅表 | $16,500 稅務年度 2025 | CRA:移民離境者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 原魁北克居民遞延繳納聯邦離境稅須提供擔保的稅額門檻 前魁北克省居民的視同處置收入所涉聯邦稅款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供擔保;CRA 公布的最新金額適用於 2025 年稅表 | $13,777.50 稅務年度 2025 | CRA:移民離境者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 T1161 表的財產公平市價申報門檻 離境時擁有的須申報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交該表 | $25,000 | CRA:移民離境者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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