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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加拿大後,每年都要報加拿大稅嗎?

離開加拿大後,沒有每年都要提交的統一規定:每個年度都要單獨判斷。以下情況該年度需要提交稅表:在加拿大的工作或業務有應繳稅款,出售了應稅加拿大財產,已獲批准的 NR6 或 NR5 涵蓋該年度,或 CRA 要求提交。在境外領取 OAS(您所在國家如屬豁免則除外)和離境後的 TFSA 供款,則會帶來每年都要提交的表格。

Di Lu, CPA
Di Lu, CPA美國及加拿大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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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譯自英文指南

適用對象

  • 早年已離開加拿大、但仍有加拿大收入或財產的人
  • 逐年判斷是否須提交加拿大稅表或表格的非居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您離開加拿大那一年的稅表
  • 您究竟是不是非居民
  • 如何準備第 216 條或第 217 條稅表
  • 補報多個未提交的年度

離開加拿大後,我每年都要提交加拿大稅表嗎?

不是自動的。在您離境那一年之後,沒有哪一條規定要求您每年都提交:每個年度都依《所得稅法》第 150 條按當年的事實單獨判斷。非居民只有在以下情況才需要為某一年提交稅表:有應繳的加拿大所得稅,有應稅資本利得或出售了應稅加拿大財產,置業計劃或終身學習計劃在年底仍有餘額,或 CRA 發出了要求提交的通知。但有些承諾會年年重複:已獲批准的 NR6 表或 NR5 表、非居民期間的 TFSA 供款,或在境外領取的 OAS 養老金,會使它所涵蓋的每個年度都要提交稅表或表格。

每年按以下順序做同樣的檢查:

  1. 當年是否有承諾涵蓋(已批准的 NR6 或 NR5、TFSA 供款,或不在 CRA 所列國家例外範圍內的 OAS)?有的話,須提交稅表或表格。
  2. CRA 是否發出了要求您提交當年稅表的通知?有的話,無論是否欠稅,都須提交稅表。
  3. 當年在加拿大是否發生過什麼(工作、業務、出售財產)?有的話,很可能須提交稅表。
  4. 您所有的加拿大收入,是否都已由正確的非居民預扣稅款結清?是的話,無須提交稅表,但提交稅表也許能拿回一些錢。

當以上幾項同時發生、您的新居住國也對同一筆收入課稅,或早年的稅表從未提交時,情況就不簡單了。誰須提交、使用哪套表格以及截止日期的完整清單,請見非居民稅表和補報。本頁假設您已作為非居民定居;如果 CRA 不同意,請見 CRA 仍認為您是居民。您離境那一年有自己的規則:請見離開加拿大。

每年請準備:每一份 NR4、T4、T4A 和 T4A-NR 憑證,任何已批准的 NR6 或 NR5,您的 OAS 對帳單,TFSA 供款記錄,加拿大租金和費用的匯總,出售加拿大財產的買賣文件,您在加拿大工作的天數,以及 CRA 的每一封信函。

哪些承諾會讓您每年都要提交稅表,直到承諾結束?

有幾項選擇,一旦作出,就要求其涵蓋的每個年度都提交。請了解您有哪幾項,以及每項何時結束。

承諾要求提交什麼何時終止詳細說明見
已批准的 NR6 表(按淨租金預扣租金稅款)該年度須提交第 216 條稅表(一種對淨租金課稅的選擇性稅表),截止日期為年底後 六個月內,即使沒有欠稅或預期不會退稅也一樣(T4144 指南)沒有 NR6 備案的年度,由租客或代理人按租金總額預扣非居民房東
已批准的 NR5 表(降低養老金或 RRIF 付款的預扣)其涵蓋的每個年度須提交第 217 條稅表(一種按一般稅率對養老金課稅的選擇性稅表)(T4058 指南),截止日期為 6 月 30 日批准期間結束,通常為 五個稅務年度降低加拿大養老金的預扣
在境外支付給您的老年保障金(OAS)每年一份 OAS 收入申報表,截止日期為 4 月 30 日,除非適用 CRA 為您所在國家設的例外(CRA)OAS 停發,或年底時您居住在所列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德國和墨西哥),並且沒有計劃搬到未列入的國家;巴西和菲律賓有各自的判斷標準養老金和 RRSP 收入
非居民期間作出的 TFSA 供款每個適用該供款每月 1% 稅款的年度,都須提交 TFSA 稅表(RC243 表),截止日期為下一年度 7 月之前(第 207.03 條,第 207.07 條)您提取全部金額並將該提款指定用於抵銷該筆供款,或再次成為居民離開後的 RRSP 或 TFSA
置業計劃或終身學習計劃餘額任何年底仍有餘額的年度都須提交稅表(第 150(1.1)(b)(iv) 段)通常是您離境的那一年(見下文)離境時的置業計劃餘額

這些計劃的餘額很少會延續到離境年度之後。當您不再是居民時,在您離境後 60 天內、並在您提交稅表之前尚未償還的任何置業計劃金額,會計入您離境那一年的收入(第 146.01(5) 款);終身學習計劃有相應的規則(第 146.02(5) 款)。如果 CRA 之後的對帳單仍顯示有餘額,請先問清楚原因,再決定該年度是否無須提交稅表。

CRA 表示,按時提交有助於避免 Service Canada 暫停發放養老金,而若須繳還補償稅款,逾期提交會被罰款。對於居住在所列國家以外的 OAS 領取人,這是每年都要提交的表格,即使該年度沒有其他加拿大稅表也一樣。

哪些一次性事件會讓某一年度需要提交稅表?

當年度有事情超出預扣稅款能涵蓋的範圍時,該年度就需要提交稅表。常見的觸發情況:

  • 在加拿大做的工作。為在加拿大履行的職務領取報酬,即使只有幾週,也可能產生應繳稅款。如果工作在魁北克省,並且須繳魁北克省稅款,還須提交 Revenu Québec 稅表(T4058 指南)。請見從境外為加拿大雇主工作。
  • 在加拿大經營的業務。在加拿大賺取的營業收入可能產生應繳稅款,那一年就需要提交稅表。如果您當年在加拿大經營業務,截止日期為 6 月 15 日(第 150(1)(d) 段),欠款的繳付期限仍是 4 月 30 日。稅收協定可以免除該利潤的稅款,但對在加拿大提供服務的費用預扣的 15%,只有提交稅表才能拿回。
  • 加拿大客戶,在境外完成的工作。這些費用是否需要提交加拿大稅表,取決於工作在哪裡完成,以及您是否在加拿大經營業務。請見移居境外後的加拿大客戶。
  • 出售應稅加拿大財產。全年都是非居民、並處置了加拿大不動產或其他應稅加拿大財產的人,須為該年度提交稅表,少數被排除的處置除外(第 150(1.1)(b)(iii) 段)。如果您在以前的第 216 條稅表中,就出租物業申請了資本成本免稅額(CCA),出售時收回該筆免稅額,則該年度的第 216 條稅表須在 4 月 30 日 前提交(T4144 指南)。請見非居民出售加拿大財產。
  • CRA 要求提交。無論您是否欠稅,都必須就通知所指明的年度作出回應(第 150(2) 款)。請見在境外收到 CRA 信函。

收到憑證本身並不能決定是否要提交;工作在哪裡完成、收入是什麼性質,才是決定因素。請見離開後的加拿大憑證。

哪些年度什麼都不用做?

當您所有的加拿大收入都已正確預扣非居民稅款,並且上述情況都不適用時,該年度無須提交加拿大稅表。CRA 表示,如果預扣的金額正確,付款人預扣的統一非居民稅(第 XIII 部分稅)就是您就該收入應繳的最終稅款,您無須提交稅表來申報,除非您選擇這樣做(CRA:加拿大非居民)。來自無關聯付款人的利息(通常免預扣,第 212(1)(b) 段)、股息、沒有 NR6 的租金,以及沒有 NR5 的養老金,通常屬於這一類。

當年仍要檢查兩件事:付款人是否按正確的稅率預扣(請見非居民預扣憑證),以及是否須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或 TFSA 稅表。如果付款人預扣不足或完全沒有預扣,該年度就沒有結清:付款人須對不足部分負責(第 215(6) 款),CRA 也可以隨時向您評稅(第 227(10.1) 款)。如果您仍擁有一家加拿大公司,它的稅表是另外的:只要該公司是加拿大居民或在加拿大經營業務,每個年度都須提交(第 150(1)(a) 段)。請見關閉或保留您的公司。

即使不是必須,什麼時候也值得提交?

當預扣的稅款可以通過提交稅表退還時,提交就值得。常見情況:

  • T4、T4A 或 T4A-NR 憑證上預扣的所得稅,涉及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包括付款人從在加拿大提供服務的費用中預扣的 15%,而您最終應繳的稅款較低。提交稅表可算出退稅額(T4058 指南)。
  • 租金的第 216 條稅表,當淨租金的稅款低於租金總額的預扣稅款時。CRA 會退還差額(T4144 指南)。沒有 NR6 時,稅表須在年底後 兩年內提交。
  • 養老金和福利金的第 217 條稅表,當您的全球收入較低時。必須在 6 月 30 日 前提交;逾期的選擇不獲接受。請見養老金和 RRSP 收入。

提交一般稅表並不能退還非居民稅款。常見的途徑是上述這些選擇,或針對多預扣的稅款使用 NR7-R 表,在付款人把稅款匯給 CRA 的那一年結束後 2 年內提交(CRA:NR7-R 表,T4058 指南,CRA:加拿大非居民)。至於一般稅表,如果在該年度結束後 10 個日曆年度內提交,CRA 仍可酌情退還逾期提交年度的稅款(第 164(1.5) 款)。退稅如何付到境外,請見非居民的退稅。

不提交,CRA 會知道什麼嗎?

不提交並不會讓 CRA 知道原因。CRA 沒有動靜,也不能證明不需要提交稅表。付款人仍會申報他們付給您的款項:每位加拿大付款人都要向 CRA 提交 NR4 憑證,申報付給非居民的金額(T4061 指南),雇主則提交 T4 憑證。

需要提交稅表而沒有提交的年度,沒有時間限制。CRA 重新評估某一年度的一般時限,要等它對已提交的稅表發出評稅通知書後才開始計算(第 152(3.1) 款),所以 CRA 可以隨時評估未提交的年度(第 152(4) 款)。

我應該告訴 CRA 我不會提交稅表嗎?

沒有「本年度無需提交稅表」這種表格。CRA 要求的步驟更早:如果您判斷自己不需要提交,請盡快告知 CRA 您離開加拿大的日期(CRA:離開加拿大)。請保持您的境外地址為最新,讓要求提交通知或審查函件能寄到您手上。兩件事的做法,請見告知 CRA 您要離開加拿大。

每年該保存哪些記錄?

每年保存一份檔案,顯示該年度為什麼需要或不需要提交稅表。CRA 要求人們至少保存稅務文件和記錄 六年,包括稅表副本和評稅通知書(CRA:保存記錄)。如果某一年度需要提交稅表而您沒有提交,該期間從您最終提交的那一天起計算(第 230(5) 款);對於確實無須提交的年度,檔案至少也要保存同樣長的時間。

每年請保存:

  • 每一份加拿大憑證(NR4、T4、T4A、T4A-NR)和付款人的預扣稅率。
  • 任何 NR6 或 NR5 批准函,以及它涵蓋的年度。
  • 您離開後作出的 TFSA 供款,以及任何提款。
  • OAS 對帳單和 OAS 收入申報表,或適用哪項例外的備註。
  • 您在加拿大停留的天數,以及在那裡做了什麼(工作、探訪)。
  • 出售加拿大財產的買賣文件。
  • CRA 的每一封信函和您的回覆。
  • 一行說明決定:「無需提交稅表:所有收入已由預扣結清」,或已提交的稅表。

舉例

以下舉例僅作說明,金額以加元計。

有無 NR6 的租金

Omar 在 2022 年離開加拿大,出租他在卡加利的公寓,每年租金 C$24,000。他為 2024 年提交了 NR6,CRA 已批准,因此他 2024 年的第 216 條稅表須在年底後 六個月內提交。2025 年他沒有提交 NR6,租客預扣租金總額的 25%,即 C$6,000。他 2025 年的第 216 條稅表是可選的;他仍可在 兩年內提交,如果他淨租金的稅款低於 C$6,000,CRA 會退還差額。

不同年度各不相同

Grace 在 2023 年和 2024 年僅有的加拿大收入是已預扣非居民稅款的股息:這兩年都不用提交稅表。2025 年,她在多倫多為一位加拿大客戶工作了三週。那一年可能需要提交稅表: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所得費用可能產生應繳稅款,視她所在國家的稅收協定而定;如果客戶從她的費用中預扣了稅款,提交稅表就是她可能拿回一部分的辦法。2026 年她又只有股息:不用提交稅表。

每年都要提交的 OAS

在境外退休的 Wei 每年領取 C$8,500 的 OAS。除非適用 CRA 為他所在國家設的例外,否則他每年都要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即使該年度沒有其他加拿大稅表也一樣。

您的情況不同?

本文引用的數字

項目數值來源
NR6 承諾書提交後的 Section 216 出租稅表提交上限
納稅年度結束後,如該年度已提交第 216(4) 款承諾書(NR6 表)
六個月Income Tax Act subsection 216(1)
核對日期
稅務年度後第 217 條選擇的提交日期
稅表必須在曆年結束後六個月內提交
6 月 30 日《所得稅法》第 217(2) 款
核對日期
NR5 批准有效期
批准期間一律涵蓋五個稅務年度
五個稅務年度CRA:NR5 表五年有效行政政策
核對日期
加拿大個人報稅及繳清餘額的一般日期
稅務年度結束後的一般日期;遇週末或認可的假日,可能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某些稅表的申報日期不同
4 月 30 日CRA:申報及支付截止日期
核對日期
非居民向 TFSA 存入的每月稅率
非居民繳存的資金留在帳戶內的每個月均適用;符合條件的轉入金額或獲豁免的繳存除外
1%CRA:非居民身份如何影響 TFSA
核對日期
您成為非居民後,置業計劃(HBP)和終身學習計劃(LLP)還款的期限
從您成為非居民之日起算。款項還必須在您提交該年度稅表之前繳付;較晚繳付不能減少離境年度的收入計入額。
60 天《所得稅法》第 146.01(5) 條
核對日期
加拿大自僱人士報稅的一般日期
納稅人或其配偶為自僱人士時,稅務年度結束後的一般報稅日期;餘額仍須在 4 月 30 日繳清,另有例外
6 月 15 日CRA:申報及支付截止日期
核對日期
對非居民服務費的 Regulation 105 預扣稅
非居民在加拿大提供服務所得的給付總額,CRA 批准的豁免、減免及法定例外情況除外
15%《所得稅條例》第 105(1) 條
核對日期
Section 216 出租稅表提交上限
納稅年度結束後,如該年度未提交 NR6 承諾書
兩年Income Tax Act subsection 216(1)
核對日期
第 XIII 部分多扣稅款的退稅申請期限
在向 CRA 繳稅的曆年之後提出書面申請;使用 NR7-R 表
2 年《所得稅法》第 227(6) 款
核對日期
加拿大對逾期個人稅表酌情退稅的最長期間
個人一般須在課稅年度結束後的此期間內提交稅表,才符合第 164(1.5) 款的條件
10 個日曆年度加拿大《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164(1.5) 款
核對日期
所得稅記錄:最短保存期限
自記錄所涉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起算的最短期間。CRA 表示不要隨稅表寄送記錄,應妥善保存,以備 CRA 要求查閱。
六年CRA:T4002 指南,第 1 章
核對日期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
Di Lu, CPA
Di Lu, CPA美國及加拿大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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