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在线、没有律师,以联邦或省的方式设立公司的股东
- 公司细则、决议或股份发行可能从未完成的新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设立前在在线服务和律师之间做选择
- 开设 CRA 项目账户或更正错误的商业号码
- 详细编制第一份 T2 或期初账目分录
- 各省在联邦和安大略省公司之外的年度申报和登记册规则
在线设立之后,您手上有什么?
在线设立创建了公司:登记处签发注册成立证书,并保存您提交的章程。对联邦公司和大多数省的公司,CRA 还会自动分配商业号码和公司所得税账户(CRA)。接下来是公司的内部设置,除非套餐已经代办,否则就是股东的工作(加拿大公司局)。
| 文件 | 是什么 | 从哪里取得 |
|---|---|---|
| 注册成立证书和章程 | 公司存在的证明;公司的名称、股份类别和限制 | 加拿大公司局或省登记处 |
| 2 表(联邦) | 注册办事处地址和首批董事 | 与章程一同提交 |
| 公司信息表(联邦) | 显示用于在线申报的公司密钥 | 注册成立当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
| 公司密钥(安大略省) | 用于安大略省商业注册处申报的 9 位数字代码 | 安大略省政府部门 |
| 商业号码和 RC 账户 | 公司的 CRA 号码和所得税账户 | 联邦、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新不伦瑞克省、新斯科舍省、安大略省、萨斯喀彻温省和爱德华王子岛省注册成立时自动取得;其他地方则需要两项都登记 |
| 公司细则、决议、股票证书、登记册 | 内部组织 | 只有套餐已准备它们才有;未签署的草稿没有效力 |
加拿大公司局表示,公司密钥只应告诉有权申报的人,有人失去该权限时应申请新的密钥。如果是服务机构代您申报的,请查明由谁保管。
出现以下情况时,事情就不简单:钱已经汇入但没有发行股份,股东已经取走资金,有两位或更多股东,有股东住在加拿大境外,独资经营的资产要转入公司,联邦公司还要在某个省注册,或第一个年末或首次派息临近而账簿尚未开始。请准备好证书、章程、2 表或省的对应文件、公司密钥,在线账户里的全部内容(已签署的和未签署的),以及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的银行对账单。
公司细则、首批决议和股份发行都办了吗?
检查三样已签署的东西:公司细则、发行股份的董事决议,以及股份已付款的证明。如果缺少一项,董事仍然可以补通过;它能否从更早的日期起生效,或涵盖已经存入或取出的钱,取决于具体事实,公司律师可以确认。在发行股份之前,公司的记录里没有股东。
对联邦公司,《加拿大商业公司法》允许首批董事制定公司细则、通过股票证书和记录的格式、批准股份发行、任命高级职员和审计师,以及设立银行业务。全体董事签署的书面决议与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同样有效(第 117 条)。公司细则在董事通过时生效,并需要在下一次会议上获得股东批准(加拿大公司局)。
股份只有在以金钱,或价值相同的财产或过往服务全额付清后才能发行;付款承诺不算(第 25 条)。董事批准以价值低于股份价值的财产发行股份,要就差额向公司承担个人责任,期限为自决议起 两年(第 118 条)。用财产(例如独资经营的设备或客户名单)支付股款,也可能构成您的应税出售,除非您和公司在转让当年您两方税表到期日中较早的一个之前,提交联合递延转让选择(T2057 表)(《所得税法》第 85 条);转让任何东西之前,请先看把业务转入公司。董事决议确定股份的数量、类别和价格;每位股东都有权取得股票证书。股份类别本身在章程中已经确定;详见设立公司时的股份类别。各省的公司法对这些规则有各自的版本。
现在要往记录簿里放什么?由谁保持更新?
由董事保持记录簿更新;除非另外聘人,否则没有其他人来做。联邦公司必须在注册办事处或董事选择的加拿大境内其他地点,保存章程、公司细则、股东和董事的会议记录和决议、董事通知副本,以及证券登记册(记录谁持有哪些股份的名单)(第 20 条)。它还必须在会计记录所属年度结束后保存完备的会计记录六年。完整的清单以及会计师如何使用,详见新公司的公司记录簿。
公司的年度申报何时到期?错过了怎么办?
年度申报是向登记处的申报,与 T2 分开。联邦公司须在注册成立周年日后 60 天 内向加拿大公司局申报;在线费用为 $12(加拿大公司局),在周年日之前提交的申报不予接受(政策)。安大略省公司须在纳税年度末后六个月内,在安大略省商业注册处提交年度申报(安大略省;通知)。在此之前,公司要在注册成立后 60 天 内提交首次申报,之后在董事、高级职员或办公地址有任何变更的 15 天内提交变更通知(安大略省通知)。其他省另有各自的日期。
联邦公司在一项必须的申报上违约满一年,可以在发出 120 天通知后被解散(第 212 条);加拿大公司局的政策是等到错过两年。各省的截止日期和逾期补报的步骤,详见公司年度申报。
我需要重大控制人(ISC)登记册吗?
联邦公司必须保存重大控制人登记册,并向加拿大公司局申报(加拿大公司局)。ISC 是单独或共同持有投票股份或按公平市价计算全部股份的 25% 或以上的人,或在实际上控制公司的人(事实控制)。
- 登记册内容:每位 ISC 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税务居住地、居住地址、成为或不再成为 ISC 的日期,以及其控制公司的方式(第 21.1 条)。
- 何时更新:至少每年一次,并在得知变更后 15 天 内。
- 申报什么:注册成立时的 ISC 信息(请核对服务机构录入了什么)、随每份年度申报提交,以及登记册变更后 15 天 内提交(第 21.21 条)。其中一部分会公开;不想公开家庭住址的 ISC 可以提供送达地址代替。
唯一的股东通常是唯一的 ISC,但登记册仍然是必须的。安大略省的私人公司在其注册办事处自行保存登记册,每年更新,变更后 15 天内更新,并且不向登记处申报(安大略省)。其他省有各自的规定。
联邦公司还要在所在省登记吗?
要。省法律要求联邦公司在其经营业务的每个省或地区登记;安大略省、新斯科舍省和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的表格在联邦注册成立时填写,但请向该省确认(加拿大公司局)。详见联邦还是省级注册成立。
新公司需要哪些 CRA 账户?
每家公司都有商业号码和公司所得税(RC)账户;GST/HST 和工资账户取决于公司做什么。开设它们以及纠正错误的账户,详见设立公司之后。
- 商业号码和公司所得税(RC):联邦注册成立和第一张表中的各省自动取得;在其他任何省或地区成立的公司,要自己登记这两项(CRA)。
- GST/HST(RT):一般在应税销售额(连同关联企业的合并计算)在一个日历季度内或连续四个季度内超过 $30,000 时必须注册;出租车等一些行业从第一笔销售起就必须注册。低于该限额时,有应税销售的公司可以自愿注册(CRA)。哪些销售计算在内以及截止日期,详见何时注册 GST/HST。
- 工资(RP):公司支付工资、薪金或奖金时,必须在第一个汇缴到期日之前注册(CRA)。详见仅所有人的发薪。
董事要与公司一起,对其未汇缴的工资扣缴款和 GST/HST 承担个人责任,除非他们已尽合理注意防止该失误;CRA 可以在董事不再担任董事后 两年 内向其追讨(《所得税法》第 227.1 条;《消费税法》第 323 条)。
即使没有收入,第一份 T2 何时到期?
每家公司,包括不活跃的公司,每个纳税年度都要提交 T2,即使没有应缴税款,截止期限为年度结束后 六个月(CRA)。新公司自己选择第一个年末,但第一个纳税年度从注册成立起不得超过 53 周(CRA)。任何欠税都比税表更早到期:年末后 两个月,符合 CRA 条件的 CCPC 则为 三个月(CRA)。魁北克和阿尔伯塔省自行管理公司税,所以在那里设有常设机构(固定营业场所)的公司还要提交省税表(CRA)。阿尔伯塔省的税表在年末后 六个月 到期;没有应税收入、在阿尔伯塔省以外没有机构、总收入为 $500,000 或以下的 CCPC,如果符合其他条件,可能获得豁免(阿尔伯塔省《公司税法》第 36 条)。详见公司第一个纳税年度、在魁北克设立公司和在阿尔伯塔省设立公司;设立费用的处理,详见设立费用。
公司的账簿应该如何从第一天起步?
每一笔钱都通过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走,并给股东投入或取出的每一笔钱标明性质。公司必须保存完备的会计记录(第 20 条)。
- 资金投入:要么是已发行股份的股款,记为股本(该类股份的声明资本账户)(第 26 条),要么是股东的贷款,公司可以偿还。
- 资金取出:通过发薪支付的工资、股息、偿还股东借给公司的钱,或给股东的贷款。
- 股息:只有董事才能通过决议宣布股息,而且不能委托这项权力(第 115(3) 款);公司还必须通过偿付能力测试(第 42 条),批准了未通过测试的股息的董事,要向公司承担恢复该金额的个人责任,期限为自决议起 两年(第 118 条)。T5 税单须在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前开具(CRA)。步骤详见宣布并支付股息。
- 没有标明性质的取款:通常记为给股东的贷款。这类贷款一般要加入股东的收入,除非在 贷款发放所在公司纳税年度结束后一年 内还清,且不属于一系列贷款和还款的一部分;也有少数狭窄的例外(《所得税法》第 15 条)。
分录详见新 CCPC 的账簿。
哪些事项每年都要重复?
大多数义务按两个时钟重复:登记处看注册成立周年日,CRA 看会计年度末。这里列出联邦规则,以及安大略省的年度申报日期;其他省不同。
| 事项 | 到期日 | 适用时间 |
|---|---|---|
| 年度申报 | 联邦:周年日后 60 天 内。安大略省:年末后六个月内 | 始终适用 |
| ISC 登记册的审查和申报 | 至少每年一次;联邦申报随年度申报一起提交 | 始终适用 |
| 年度股东决议:选举董事、接收财务报表、任命或放弃任命审计师 | 第一次在注册成立后 18 个月内,之后在上一次后 15 个月内,且不得晚于年末后六个月(第 133 条);书面决议可以代替会议(第 142 条) | 始终适用 |
| 放弃任命审计师 | 由全体股东签署,只在下一次年度会议之前有效,所以每年续签(第 163 条) | 没有任命审计师 |
| T2 | 税表在每个年末后 六个月 内提交;欠税在 两个月 内缴付(部分 CCPC 为 三个月) | 始终适用,即使没有收入;魁北克和阿尔伯塔省另有自己的税表 |
| T5 税单 | 在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前 | 该日历年内支付了股息 |
| GST/HST 申报表 | 按月或按季:期间结束后一个月。按年:年末后三个月。即使没有可报告的内容也要申报(CRA) | 已注册 GST/HST |
| 工资汇缴和 T4 税单 | 汇缴通常在 付款次月的第 15 日 前;T4 税单在 凭单所属日历年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前 | 支付了工资 |
| 董事或注册办事处变更通知 | 联邦:董事变更后 15 天 内,办公地址变更后 15 天 内(加拿大公司局)。安大略省:15 天内提交变更通知 | 发生了变更 |
这些申报以及每年的账簿和 T2 通常要花多少钱,详见在加拿大设立公司的费用。
示例
这些示例仅作说明,使用加元。
从未发行股份的联邦公司
一位多伦多的开发者在 3 月通过在线服务联邦注册成立。账户里有证书、章程和 2 表,但没有已签署的决议。她已经存入了 C$5,000。董事决议通过公司细则,并以 C$100 向她发行 100 股普通股,款项从这笔存款中支付;其余 C$4,900 记为她给公司的贷款。股东决议批准公司细则,ISC 登记册列出她。她向安大略省确认其登记已经提交。年末为 12 月 31 日时,第一份 T2 涵盖 3 月至 12 月,须在 6 月 30 日前提交;第一份年度申报在 3 月周年日后 60 天 内到期。
没有收入的安大略省公司
一家 6 月在线设立的安大略省公司,年末为 12 月 31 日,没有销售。其首次申报应在注册成立后 60 天 内向登记处提交;如果从未提交,现在就提交。到 6 月 30 日,它仍要为 6 月至 12 月提交零申报的 T2,并在安大略省商业注册处提交年度申报。其 ISC 登记册保存在注册办事处。没有销售,它暂时不需要注册 GST/HST;如果仍然注册了,即使没有可报告的内容,也要提交 GST/HST 申报表。
称为股息、却没有决议的取款
一位股东在年内向她的个人账户转了 C$30,000,并称之为股息。没有董事决议,也没有开具 T5。年末时,这些取款需要有记录支持的性质:由董事通过决议宣布的股息(如果公司通过偿付能力测试),并开具 T5;通过发薪发放的工资或奖金;或者她欠公司的债务,减去公司原本欠她的任何款项。在钱转出之后签署的决议能否涵盖更早的取款,取决于具体事实;详见年末前还是年末后派息。如果仍是债务,且没有在 贷款发放所在公司纳税年度结束后一年 内还清,这笔金额可能被加入她的收入。
您的情况不同?
- 您取了钱或派了股息,但没有决议:详见股东贷款,并在年末之前获取公司税务服务。
- 您的第一个年末已过,账簿还没开始:详见补做逾期的账簿和记账服务。
- 您的第一份 T2 或首次派息即将到来:详见公司第一个纳税年度,并获取公司税务服务。
- 您错过了年度申报,或收到了解散通知:详见恢复已解散的公司,逾期的 T2 请获取公司税务服务。
- 有股东住在加拿大境外:详见加拿大公司的非居民股东和新公司的 CCPC 身份,并获取公司税务服务。
- 您逾期提交了 T5 税单,或从未开具过:详见逾期的 T4 和 T5 税单。
- 您还没有设立公司:请比较自己设立公司还是请律师。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联邦层面对董事就非现金股份发行提起诉讼的期限 自董事决议授权以金钱以外的对价发行股份之日起算;《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18(7) 款。第 118(1) 款规定,投票赞成或同意该决议的董事,须就决议日的公允金钱等值差额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 118(6) 款规定,董事证明自己不知情、也无从合理得知的,可免责。 | 两年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18 条 核对日期 |
| 联邦商业公司年度申报表的截止日 公司注册成立、合并或存续周年日之后;向加拿大公司局提交,与 T2 税表分开办理 | 60 天 | 加拿大公司局:商业公司年度申报 核对日期 |
| 联邦商业公司在线提交年度报告的费用 加拿大公司注册局在线提交年度报告的费用;与 T2 公司报税表不同 | $12 | 加拿大公司注册局:服务、费用及处理时间 核对日期 |
| 安大略省公司依《公司信息法》提交初始申报的截止期限 自成立、合并或存续之日起(CIA 第 2 条);用公司密钥在安大略省商业登记系统提交;无法定收费 | 60 天 | 安大略省:通知——《公司信息法》——提交首次申报和变更通知——安大略省公司 核对日期 |
| 联邦公司重大控制人的权益比例门槛 个人拥有的投票权或股份公平市价达到至少这一比例,就可能属于具有重大控制权的个人;实际控制也可能符合条件 | 25% | 加拿大公司局:重大控制人 核对日期 |
| 联邦公司重大控制人(ISC)登记册的更新期限 从联邦公司得知影响其重大控制权个人(ISC)名册的变化之日起计算 | 15 天 | 加拿大公司局:重大控制人 核对日期 |
| 联邦公司重大控制人(ISC)变更的申报期限 从联邦公司重大控制权个人(ISC)名册发生变更之日起计算 | 15 天 | 加拿大公司局:重大控制人 核对日期 |
| GST/HST 小供应商门槛 单个日历季度或最近连续四个日历季度中,与关联方合计的全球应税销售额,包括零税率供应;不包括金融服务、资本资产出售及商誉 | $30,000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按联邦规定,董事离任后的责任追究期限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限制启动追缴程序的时间;《消费税法》第 323(5) 款限制对董事核定 GST/HST 责任的时间。两者均从该人士最后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公司所得税报税期限 按第 150(1)(a) 段,从公司税年结束后起算 | 六个月 | 《所得税法》第 150(1)(a) 段 核对日期 |
| 公司纳税年度(财政期间)的最长期限 371 天;新成立公司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自注册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这一天数 | 53 周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第 1 章 核对日期 |
| 公司余税通常须在此时缴清 从公司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 | 两个月 | CRA:税款结清日 核对日期 |
| 合资格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缴清余税的期限 满足小企业扣除及收入上限条件时,适用于规定范围内的税款 | 三个月 | CRA:税款结清日 核对日期 |
| 阿尔伯塔省公司税表申报期限 根据《阿尔伯塔省公司税法》第 36(1) 款,从纳税年度结束后起算;适用法定申报例外。 | 六个月 | 阿尔伯塔省公司税表申报期限 核对日期 |
| 免于提交艾伯塔省公司税表的小公司例外的总收入上限 财务报表披露的总收入不超过此金额;这是若干测试之一,其他还包括没有应税收入的 CCPC,见《艾伯塔省公司税法》第 36(1.1)(b)(v) 款 | $500,000 | 《艾伯塔省公司税法》第 36 条 核对日期 |
| 按联邦规定追究董事违法分红责任的诉讼期限 从批准违反《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42 条支付股息的决议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18(7) 款 核对日期 |
| T5 申报截止日 须在此日期前提交 T5 凭单并发给收款人;周末及节假日规则可能使 CRA 的截止日顺延 | 股息所属年度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CRA:T5 信息申报表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股东贷款还款豁免的截止日 公司为贷款人,且还款不属于一连串贷款或其他交易及还款安排时,适用第 15(2.6) 款 | 贷款发放所在公司纳税年度结束后一年 | 《所得税法》第 15(2.6) 款 核对日期 |
| CRA 普通类别雇主的工资扣款汇缴截止日 CRA 必须在这一日期前收到汇缴款项;加速汇缴和季度汇缴的安排不同 | 付款次月的第 15 日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及汇缴 核对日期 |
| T4 申报截止日 须在此日期前向员工提供 T4 凭单并提交 T4 申报表;遇周末或认可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凭单所属日历年次年二月的最后一天 | CRA:雇主指南——提交 T4 税单和汇总表 核对日期 |
| 联邦公司董事变更通知的截止期限 从董事发生变更之日起,按《加拿大商业公司法》向加拿大公司局提交通知的期限 | 15 天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13(1) 款 核对日期 |
| 联邦公司注册办公室变更通知期限 根据《加拿大商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须在注册办公地址变更后的这段期限内,将变更通知加拿大公司局(第 19(4) 款) | 15 天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 19 条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加拿大公司局:设立公司后的后续步骤
- 加拿大公司局:公司记录及其他公司义务
- 加拿大公司局:商业公司年度申报
- 加拿大公司局:年度申报提交政策
- 加拿大公司局:重大控制人
- 加拿大公司局:把联邦公司登记到省或地区
- 加拿大公司局:公司密钥
- 《加拿大商业公司法》
- 安大略省:安大略省商业注册处
- 安大略省:通知——《公司信息法》——提交首次申报和变更通知——安大略省公司
- 安大略省:通知——《公司信息法》——提交年度申报
- 安大略省:受益所有权信息要求
- CRA:公司所得税项目账户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 CRA:GST/HST 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
- CRA:确定是否需要注册工资账户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开始之前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第 1 章
- CRA:T2 公司所得税指南,省和地区税
- CRA:公司税的欠税到期日
- CRA:T5 信息申报表截止日期
- 《所得税法》第 15 条
- 《所得税法》第 85 条
- 《所得税法》第 227.1 条
- 《消费税法》第 323 条
- 阿尔伯塔省《公司税法》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