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永久退休到另一個國家的加拿大居民
- 正在領取或即將領取 CPP、OAS、公司退休金或 RRIF 付款的退休人士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保留加拿大住所、每年回來居住的「雪鳥」
- 離境稅表格和延期繳稅的詳細內容
- 您搬往的國家的稅務規則
從加拿大退休到國外:適用哪些稅,簡要說明
退休到國外會改變兩件事。離境那一年,您要提交離境稅表:申報截至離境日的全球收入,大部分投資視同按市價出售(CRA)。此後,加拿大一般只對加拿大來源的收入課稅,您的 CPP、OAS、退休金和 RRIF 付款要繳 25% 的非居民稅,稅收協定有較低稅率的除外(《所得稅法》第 212 條)。
下列情況下,退休搬遷就不簡單:
- 您在加拿大保留了可以使用的住所,或每年夏天都回來:您可能仍是加拿大居民。
- 您持有大額非註冊投資組合:視同出售可能產生一筆實實在在的稅單,卻沒有現金入帳。
- 您有兩份以上的退休金,或打算提取 RRSP 或一次性結算退休金:時間點會改變適用稅率。
- 您在 18 歲後於加拿大居住不足 20 年:離開加拿大超過六個月後,OAS 可能停發。
- 您已經搬走,但從未提交離境稅表,也沒有通知 Service Canada。
請準備:離境日期及證明、退休金和 RRIF 結單、您持有的每項投資的成本、18 歲後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數,以及您在國外的新地址。
退休到國外就終止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嗎?這和到國外過冬有什麼不同?
退休到國外,一般只有在您切斷主要聯繫,或稅收協定將您判定為新居住國的居民時,才會終止加拿大居民身份(第 250(5) 條)。到國外過冬則不會:您在加拿大保留聯繫時,CRA 認為即使是較長時間的暫時離開,也不足以終止居民身份(Folio S5-F1-C1,第 1.16 段)。
幾乎一定會被考慮的聯繫,是在加拿大的住所、配偶或伴侶,以及受撫養人。您離開期間仍留著可供居住的住所,一般屬於重要聯繫(第 1.12 段)。切斷聯繫後偶爾回來探訪,不會改變您的身份;但經常回來探訪,加上仍有其他聯繫,就會對您不利(第 1.20 段)。陷阱在於:保留一間帶家具的住所,每年夏天回來住,可能使您仍是加拿大居民。
您通常在下列三個日期中最晚的一天成為非居民:您離開的日期、配偶或伴侶及受撫養人離開的日期,以及您成為新居住國居民的日期。如果您回到的是來加拿大之前居住過的國家,通常就是您離開的那一天,即使配偶留下來賣房子也一樣(CRA)。請參閱成為加拿大非居民的日期;到美國過冬的情況,請參閱雪鳥與美國居民身份。
退休人士離開加拿大時,哪些要課稅,哪些不用?
離境當天,您被視為按公平市價出售所擁有的大部分財產,任何收益都要列入離境稅表(第 128.1(4)(b) 款)。對大多數退休人士來說,這主要是非註冊的股票、基金和類似投資。
| 財產 | 離境時視同出售嗎? |
|---|---|
| 非註冊投資(股票、基金、加密貨幣) | 是 |
| RRSP、RRIF、TFSA、FHSA | 否 |
| 公司退休金和其他退休金計劃 | 否 |
| CPP 和 OAS 的權利 | 否 |
| 加拿大房地產,包括您的住宅 | 否 |
註冊計劃、退休金,以及 CPP 和 OAS 的權利,屬於第 128.1(10) 款所指的「排除權益」;加拿大不動產則依第 128.1(4)(b)(i) 款排除在外。這些資產日後在您領取或出售時才課稅。如果您離境時擁有的應報告財產合計價值超過 $25,000,還要提交 T1161 表;您保留的加拿大房地產計入這個總額,而現金、註冊計劃、退休金,以及每件價值不到 $10,000 的個人用品不計入(第 128.1(9) 和 (10) 款)。如果您離境前在加拿大居住 前 120 個月內不超過 60 個月(短期居民規則),您在加拿大期間帶來或繼承的財產不視同出售(第 128.1(4)(b)(iv) 款)。您的 TFSA 在加拿大仍然免稅,但您是非居民期間不會新增額度(CRA)。您可以在離境次年的 4 月 30 日前,用 T1244 表選擇延期繳納視同收益的稅款,直到實際出售為止;超過一定金額,CRA 會要求提供擔保(CRA)。表格、擔保規則和完整計算,請參閱離開加拿大;房子的處理,請參閱保留還是出售您的住宅。
住在加拿大境外,還能繼續領取 CPP 和 OAS 嗎?
CPP 可以:CPP 退休金、遺屬撫恤金和傷殘福利金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外發放(Service Canada)。OAS 則要求您在 18 歲後於加拿大居住至少 20 年,或把與加拿大訂有社會保障協定的國家的居住年數合併計算後達到 20 年(OAS 資格;領取 OAS 期間)。並非所有協定都一樣:例如與中國的協定只是關於社會保障覆蓋範圍的有限協定(中國),所以在指望它之前,請先閱讀您所在國家的協定頁面。
| 福利 | 住在國外時是否繼續發放? |
|---|---|
| CPP 退休金 | 是 |
| OAS,18 歲後在加拿大居住 20 年或以上 | 是 |
| OAS,居住不足 20 年,也沒有協定年數可計入 | 離開加拿大超過六個月後可能停發 |
| 保證收入補助金(GIS) | 不發,離開加拿大超過六個月後即停發 |
社會保障協定只能幫助您符合資格,不會提高金額,金額按您在各國的居住期間計算(協定)。離開加拿大超過六個月,GIS 即停發(GIS)。Service Canada 會把資料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核對;離境前先通知它,有助避免多領款項而需要退還(領取 OAS 期間)。
住在國外後,加拿大對 CPP、OAS、RRIF 和退休金付款預扣多少稅?
除非稅收協定訂有較低稅率,加拿大會在源頭對這些付款預扣 25% 的非居民稅(第 212(1) 款;Service Canada)。其中大多數付款,這筆預扣稅通常就是您最終的加拿大稅款(CRA)。
| 付款 | 《所得稅法》的規定 | 無稅收協定時的稅率 | 由誰預扣 |
|---|---|---|---|
| CPP 或 QPP 退休金 | 第 212(1)(h) 款,退休金福利 | 25% | Service Canada(CPP)或 Retraite Québec(QPP) |
| OAS 養老金 | 第 212(1)(h) 款,退休金福利 | 25% | Service Canada |
| 公司退休金 | 第 212(1)(h) 款,退休金福利 | 25% | 退休金計劃 |
| RRIF 付款 | 第 212(1)(q) 款 | 25% | RRIF 的發行機構 |
| RRSP 提取 | 第 212(1)(l) 款 | 25% | RRSP 的發行機構 |
在國外領取 OAS,收入較高時還可能要繳追繳稅,並須每年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兩者都在退休金收入的非居民稅表中說明。您的新居住國也可能對同樣的付款課稅,是否對加拿大稅款給予抵免,由該國規則決定。
稅收協定會降低預扣稅嗎?怎樣查到您所在國家的稅率?
通常會。加拿大與您新居住國之間的協定可能降低稅率或豁免某項付款,不同付款類型的稅率也可能不同:Service Canada 的表格把 OAS、CPP 退休金和 CPP 死亡撫恤金分開列出(Service Canada)。沒有協定時,適用完整的 25%,除非 CRA 根據 NR5 表批准較低金額(須在 10 月 31 日前申請;之後每年都要提交加拿大稅表);請參閱 NR5 表。
查詢稅率的方法:
- 查看您所在國家是否在現行有效的稅收協定名單上。
- CPP 和 OAS:在 Service Canada 的稅率表中查看您所在國家那一行。
- 公司退休金或 RRIF:閱讀協定中的退休金條款。協定的退休金稅率一般只適用於定期的退休金付款:RRIF 付款中超過「年度最低提取額的兩倍」與「年初基金價值的 10%」兩者中較大者的部分、RRSP 提取,或退休金計劃的一次性付款,都不屬於定期付款(《稅收協定解釋法》第 5 條),因此可能要按完整的 25% 預扣。
- 告訴每一位付款方,您是非居民,以及您居住在哪個國家。
各國頁面涵蓋常見的目的地,例如葡萄牙、墨西哥、泰國和菲律賓。想請 CRA 降低日後付款的預扣金額,請參閱 NR5 表。
退休的非居民還要每年提交加拿大稅表嗎?
不一定。如果您在加拿大唯一的收入是已在源頭課稅的退休金和 RRIF 付款,一般不需要每年提交所得稅表。有一個例外:如果您在國外領取 OAS,CRA 表示您必須每年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CRA),除非該申報年度適用 CRA 對您居住國的例外規定。Service Canada 將其描述為居住在加拿大退休金非居民稅低於 25% 的國家,但 CRA 每年公佈國家名單,且要求您在年底時居住在該國(CRA:OAS 收入申報表;Service Canada)。須在 4 月 30 日前寄出;如果 CRA 沒有收到,OAS 從 7 月起停發。另外,第 217 條稅表是可選的,在您總收入偏低時可以退還部分預扣稅。如果您把加拿大的住宅出租,租金另有預扣和申報規定;請參閱保留還是出售您的住宅。
第 217 條稅表和 OAS 收入申報表,在退休金收入的非居民稅表中有說明。每年如何判斷,請參閱離開加拿大後每年都要報稅嗎。
離境前還是離境後,提取 RRSP、轉為 RRIF 或一次性結算退休金?
比較兩個稅率:離境當年您在加拿大的邊際稅率,與離境後的非居民稅率。協定稅率通常只適用於定期的退休金和 RRIF 付款,所以離境後一次性提取 RRSP 或結算退休金的價值,可能要按完整的 25% 預扣。離境前提取,款項會按邊際稅率加入您的加拿大收入。離境後提取,則要繳 25% 的非居民稅,除非協定降低了該類付款的稅率,而且您的新居住國也可能課稅。
這些決定一旦作出,就很難撤回。每一項都有專門的指南:
應該何時告訴 Service Canada、CRA 和每位付款方,要告訴他們什麼?
離境前通知 Service Canada,把離境日期告訴 CRA,並通知每一位加拿大付款方和金融機構您已不再是居民。
| 對象 | 要告訴他們什麼 | 時間 |
|---|---|---|
| Service Canada 的 CPP、OAS、GIS 部門 | 您的搬遷、新地址和銀行帳戶 | 離境前(OAS);人在國外時,要更改地址或銀行資料,必須自行聯絡他們 |
| CRA | 您的離境日期 | 離境時,以及提交離境稅表時(CRA) |
| 退休金計劃、RRIF 和 RRSP 的發行機構,以及銀行和券商 | 您是非居民,以及您的新地址和居住國 | 下一筆付款之前,這樣才能按正確的稅率預扣非居民稅 |
由 CRA 發放的福利,例如加拿大兒童福利,一般在您成為非居民時停發;請參閱離開加拿大後的福利和通知 CRA 您要離開加拿大。
退休到國外前要準備的資料
- 離境日期的證明:機票、配偶離開的日期、在新居住國居住的證明。
- 聯繫:您的住宅、汽車、銀行帳戶和醫療保險將如何處理。
- 退休金結單:CPP 和 OAS 的結單、每份公司退休金,以及每個 RRIF 和 RRSP。
- 付款開始後的 NR4 憑證,顯示預扣了多少稅。
- 每項非註冊投資的成本記錄,用來計算視同收益。
- 18 歲後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數,以及在與加拿大訂有社會保障協定的國家居住的年數。
- 您在國外的新地址和銀行資料,提供給 Service Canada 和每位付款方。
舉例
以下例子使用約略的示意數字,金額以加元計。
退休到協定國的夫婦
夫妻二人都是 66 歲,從安大略省搬走。每人每年領取 CPP C$12,000 和 OAS C$8,500;其中一人還每年從 RRIF 提取 C$20,000。兩人在 18 歲後都在加拿大居住了 40 年,所以 OAS 在國外繼續發放。沒有協定時,每筆付款都會被預扣 25%:每份 CPP 預扣 C$3,000,每份 OAS 預扣 C$2,125,RRIF 預扣 C$5,000。他們所在國家的協定可能訂有較低稅率,OAS、CPP 和 RRIF 的稅率也可能不同;RRIF 能否適用協定稅率,取決於是否在定期付款的限額之內。
持有大額投資組合的退休人士
一位退休人士持有一個價值 C$400,000、成本 C$250,000 的非註冊投資組合。離開加拿大時視同出售,所以他的離境稅表要申報 C$150,000 的資本利得,儘管他什麼也沒賣。他的 C$300,000 RRIF 和公司退休金不視同出售;加拿大日後在他領取時,透過預扣來課稅。
回到出生國的移民
一位退休人士 50 歲來到加拿大,18 歲後在加拿大有 16 年。她搬回出生國,該國與加拿大的社會保障協定把居住年數計入 OAS。她在那裡居住或工作的年數,可能計入在國外保留 OAS 所需的 20 年。沒有這項計入的話,她離開加拿大超過六個月後,OAS 可能停發。如果她有 CPP 退休金,仍然可以在國外領取。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已經離開,但沒有提交離境稅表、沒有通知 Service Canada,也沒有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可能面臨逾期申報、罰款和福利多領;請參閱離開加拿大卻沒有通知 CRA、逾期提交離境表格,並尋求個人稅務協助。
- 您保留加拿大的住宅,或每年夏天都回來:您的居民身份可能尚未終止;請參閱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並尋求個人稅務協助。
- 您持有大額非註冊投資組合:視同出售和延期選擇,請參閱離開加拿大;出發前,也可以透過個人稅務的專業審閱來檢驗數字。
- 您有兩份以上的退休金,或退休金加 RRIF:預扣、稅收協定和第 217 條的選擇會互相影響;請參閱退休金收入的非居民稅表和個人稅務。
- 您正在考慮是否一次性結算退休金或提取 RRSP:請參閱搬到國外時的公司退休金和 RRSP 提取時間。
- 您在 18 歲後於加拿大居住不足 20 年:協定是否計入您在其他國家的年數,決定 OAS 能否繼續發放;請參閱社會保障協定和個人稅務。
- 您把加拿大的住宅出租:請參閱保留還是出售您的住宅和個人稅務。
- 您要退休到美國:兩國的規則都適用;請參閱從加拿大搬到美國和跨境稅務。
- 您需要完整的離境步驟清單:請使用離開加拿大稅務清單。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加拿大非居民一般適用的預扣稅率 加拿大國內法對特定加拿大來源給付規定的稅率;稅收協定可降低稅率 | 25% | CRA:非居民與所得稅 核對日期 |
| T1161 表的財產公平市價申報門檻 離境時擁有的須申報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交該表 | $25,000 | CRA:加拿大移居海外者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 個人使用財產的價值低於此金額時,不列入 T1161 表 每件個人使用財產(如家居用品、衣物、汽車和收藏品)的公平市價低於此金額時,不計入 T1161 表 | $10,000 | CRA:加拿大移居海外者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 遷出加拿大時,對移入時已持有的財產適用的例外 適用於在最近一次成為加拿大居民時已擁有該物業的個人 | 前 120 個月內不超過 60 個月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128.1(4)(b)(iv) 條 核對日期 |
| RRIF 年度付款可占年初價值的比例;在此範圍內仍屬定期養老金給付 Income Tax Conventions Interpretation Act s. 5,定期養老金給付的定義,para. (c):年度界線為 RRIF 最低金額的兩倍,與基金年初公平市價的這一比例,兩者取較高者 | 10% | Justice Laws:Income Tax Conventions Interpretation Act,section 5 核對日期 |
| 非居民養老金稅率低於此比例時,豁免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 Service Canada 表示,非居民就加拿大養老金所繳稅款較低時,無需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 | 25% | Service Canada:OAS 養老金追回稅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離開加拿大(離境者)
- 《所得稅法》第 128.1 條
- 《所得稅法》第 212 條
- CRA:所得稅文件匯編 S5-F1-C1,判定個人的居民身份
- Service Canada:OAS 資格
- Service Canada:領取 OAS 期間
- Service Canada:領取 GIS 期間
- Service Canada:曾在加拿大境外居住或工作者的 CPP
- Service Canada:社會保障協定
- Service Canada:在加拿大境外領取退休金和福利的稅務
- CRA:非居民長者
- CRA:老年保障金收入申報表
- CRA:離開加拿大時的財產處置
- Service Canada:OAS 追繳稅
- 加拿大司法部:《稅收協定解釋法》(Income Tax Conventions Interpretation Act)第 5 條
- 加拿大財政部:現行有效的稅收協定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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