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持有单一成员美国 LLC、且没有选择公司税务身份的加拿大居民
- 正在决定选择按公司征税、转为公司,还是把业务转入加拿大公司的业主
- 持有美国 LLC 的加拿大公司(概述)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
- 有两位或更多业主的 LLC
- 设立之前先选择结构
- 补办漏报的申报和减免罚款
- 各州的转换、合并和解散步骤及费用,因州而异
对加拿大居民来说,美国 LLC 是税务上的错误吗?
只有当两国对它的看法让您多缴税时才是。除非另作选择,美国不理会单一业主的 LLC,而是就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关联的利润(例如您在美国所做的工作产生的利润)向您个人征税,申报用 1040-NR 表(8832 表说明;第 519 号出版物)。加拿大则不论美国如何处理,都把同一家 LLC 当作公司(IC71-17R6,第 88 段)。
这种不一致,在三个方面让您多花钱:
- 美国税款可能抵不掉加拿大税款。 加拿大可能每年在利润赚取时就向您征税,当您亲自提供服务时,按外国应计财产收入(FAPI)处理(第 95(2)(b) 项);如果 LLC 是加拿大居民或在加拿大经营业务,则向 LLC 本身征税;或者在现金分出时就股息征税,往往与美国税款不在同一年。加拿大对 FAPI 的减免只计入公司缴纳的税款,而被忽略的 LLC,缴美国税的是您,不是公司(第 95(1) 款,“外国应计税款”)。您本人缴纳的美国税款,可能适用外国税收抵免,但它如何适用于加拿大按 FAPI 征税的收入,并无定论(第 126 条)。
- 税收协定可能帮不上忙。 根据第 IV(7)(a) 条,加拿大视为公司的美国实体所取得的美国来源收入,不被视为其加拿大所有人所取得,尽管美国把该实体视为透明实体(技术说明,第 IV 条)。
- 两套申报。 在有应申报交易的年度,要提交仅供信息用途的(pro forma)1120 表,并附 5472 表,每次未提交罚款 US$25,000(5472 表说明);另外要在您的年末后 10 个月 内提交 T1134 表(第 233.4(4) 款)。
在美国方面,如果您的工作都在加拿大完成、没有美国贸易或业务,LLC 除了申报外可能花费不多:在国外完成的服务收入,对美国来说通常属于外国来源(第 519 号出版物)。加拿大则是另一回事。业主在加拿大工作的 LLC,可能在加拿大经营业务;从加拿大管理的 LLC,可能是加拿大居民;两种情况下,它都要提交 T2(第 150(1)(a) 项)。没有做选择的 LLC 得不到税收协定的保护,所以加拿大可以对其在加拿大经营业务所得的全部利润征税,不受常设机构的限制,如果它不是加拿大居民,还要加征 25% 的分支机构税(第 2(3) 款;第 219 条;IC71-17R6,第 89 段)。在加拿大境外成立的公司,不可能是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因此享受不到小企业扣除(第 89(1) 款;第 125 条)。规模很小、没有活动的 LLC,只需要在 T1134 汇总表上填一行,不需要完整的补充表(CRA)。具体测试见加拿大人持有美国 LLC:要提交什么。
以下情况不简单:您已经在用 1040-NR 表缴美国税,或从 LLC 取钱;LLC 是在加拿大管理的(它可能是加拿大居民公司);有漏报的申报;有加拿大公司持有它;或者补救办法是一项要锁定 60 个月 的选择。
需要准备: 设立文件和经营协议、EIN 通知、已提交的每一份 5472 表、pro forma 1120 表和 1040-NR 表、T1134 副本和您的 T1 税表、LLC 的账目和银行对账单、其资产和债务清单(附成本)、客户合同、说明在哪里、由谁做决定的记录、您在美国工作的天数记录,以及您未来两年的计划。
四种做法怎么比较?
选择公司身份和转换公司,得到的美国税务结果相同;转换还会让该公司在州法下也成为公司。转入加拿大公司,在没有美国常设机构时,可以使利润不缴美国联邦税。保留 LLC 不需要转换成本,但不一致的问题依然存在。
| 保留 LLC 不变 | 选择按公司征税(8832 表) | 按州法转换或合并 | 转入加拿大公司 | |
|---|---|---|---|---|
| 美国申报 | pro forma 1120 表加 5472 表;如果有美国贸易或业务,还有您的 1040-NR 表 | 完整的 1120 表加 5472 表 | 与选择相同 | LLC 的最后一次申报;公司如果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提交 1120-F 表 |
| 加拿大申报 | LLC 不是加拿大居民时提交 T1134 表;是加拿大居民或在加拿大经营业务时提交 T2 | T1134 表;在加拿大经营业务的任何年度都要提交 T2 | 与选择相同 | 公司的 T2;LLC 最后一年之后 T1134 终止 |
| 利润的税 | 美国:您就与美国有关联的利润纳税。加拿大:您提供的服务按 FAPI 向您征税;LLC 如果是居民或在加拿大经营业务,则向 LLC 征税 | 美国:对公司全部应税所得征收 21%。加拿大:您的服务按 FAPI 征税,并扣减该美国税款的 1.9 倍;仅对来自加拿大常设机构的利润向公司征税,分支机构税上限为 5% | 与选择相同 | 加拿大公司税;只有通过美国常设机构才缴美国联邦税 |
| 取现的税 | 无美国税;加拿大对外国股息征税,减去已经按 FAPI 向您征过税的利润 | 美国预扣税最高 15%;加拿大对股息征税,减去已按 FAPI 征税的利润,并给予外国税收抵免 | 与选择相同 | 加拿大的薪金或股息 |
| 转换成本 | 无 | 视为把资产转给新公司;如果 LLC 原是加拿大居民,有移居税风险 | 与选择相同,另加州费用;转换在加拿大的结果尚无定论 | 最后的申报;加拿大把关闭视为处置您的 LLC 股份 |
| 可以撤销吗? | 不适用 | 60 个月内不能通过选择撤销;以后改回,视为把公司清算给您 | 不能通过选择撤销;需要再次办理州法下的变更 | LLC 没有了;新的美国公司从头开始 |
哪些迹象说明现在就该补救?
出现其中任何一条,就该现在检查结构。一条都没有的话,LLC 的成本可能主要是每年的申报。
- 您每年都用 1040-NR 表缴美国税。 这笔税是您的,不是公司的,所以它可能无法在同一年抵减同一笔利润的加拿大税款。
- 您领取分配款。 加拿大把外国关联企业按比例的付款视为股息,尽管美国忽略它(第 90(2) 款)。有一项扣除,是为了避免已经按 FAPI 征过税的利润被再次征税(第 91(5) 款);它并不能解决在另一年缴纳的美国税。
- 客户从付给 LLC 的款项中预扣税款。 美国客户对您在美国提供服务的报酬预扣 30%,除非您用 8233 表主张税收协定免税(W-8ECI 表不涵盖这类报酬),对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美国被动收入也预扣(第 519 号出版物;W-8ECI 表说明)。对通过 LLC 赚取的收入,税收协定一般不会降低这两项(技术说明,第 IV(7)(a) 条)。做了选择之后,公司成为美国公司,给客户的是 W-9 表(W-9 表)。加拿大客户向不是加拿大居民的 LLC 支付在加拿大完成的工作报酬时,预扣 15%,除非 CRA 豁免(第 105 条条例;对在加拿大提供的服务预扣税)。
- 您在加拿大管理 LLC,或在加拿大做它的工作。 公司一般以其中央管理和控制所在地为居民地(CRA),工作在加拿大完成的公司,可能在加拿大经营业务;两种情况都可能让 LLC 成为加拿大 T2 申报人(第 150(1)(a) 项)。
- 计划有第二位业主、投资人或出售。 有第二位业主时,LLC 默认按美国税法成为合伙企业(8832 表说明);出售的情况,见在加拿大出售美国企业。
补救办法 1:LLC 应该用 8832 表选择按公司征税吗?
做了选择,LLC 在税务上成为美国 C 公司,两国都把它看作公司。它主要适合 LLC 有真实的美国业务,或有被美国征税的利润的情形;没有美国贸易或业务时,它可能给原本美国没有征税的利润加上公司税。它并不能结束加拿大对您亲自提供服务所得收入的征税,所以提交之前,请比较两国的税。
- 美国。 公司提交完整的 1120 表,对全部应税所得缴纳 21%;只有外国公司才限于与美国有关联的所得(26 U.S.C. 11)。对于与您之间的应申报交易,它仍要提交 5472 表(5472 表说明)。
- 税收协定。 在美国应税的公司,可以成为税收协定下的美国居民;本身在美国不应税的 LLC 则不能(技术说明,第 IV 条)。它付给您的款项,按税收协定成为股息,而未做选择的 LLC 则不是:对您,美国税上限为 15%;持有至少 10% 表决权股票的公司,上限为 5%(协定,第 X(2) 条;技术说明,第 X 条)。
- 加拿大。 T1134 申报继续;如果 LLC 原是加拿大居民,则从此开始,此时选择还可能引发移居税(见“每种补救办法在变更时要付出什么?”)。您亲自提供服务的收入仍是 FAPI,但公司现在缴纳的美国税款,算作外国应计税款。您可以扣除该税款的 1.9 倍,所以按美国公司税率,它只能抵销一部分 FAPI(第 91(4) 款;第 95(1) 款,“相关税率系数”)。
- 提交和时间。 您以业主身份签署 8832 表并向 IRS 提交;还要把一份副本附在公司当年选择生效年度的 1120 表上(1120 表说明)。生效日期最早可以比提交日早 75 天,最晚可以比提交日晚 12 个月(8832 表说明)。变更在该日开始时生效,所以把日期定在纳税年度的第一天,可以避免把一个年度拆开(26 CFR 301.7701-3(g)(3))。如果日期在年中,第一份 1120 表是短期申报表,在该期间结束后第 4 个月的第 15 天到期(1120 表说明)。
- 锁定期。 变更之后,LLC 一般在 60 个月内不能再通过选择改变(8832 表说明)。
做了选择之后的年度申报,见加拿大人持有美国公司。如果选择迟了,或根本没有成功,见LLC 税务选择的逾期减免。
补救办法 2:什么时候转换或合并为州法下的公司,比选择更好?
就今后的美国税而言,州法下的公司与选择的结果相同:提交 1120 表的 C 公司。额外的州申报,主要在您希望公司在州法下也是公司时才有意义,例如要发行股票。如果投资人想要特拉华州公司,见把初创企业转入特拉华州公司。
- 没有通过选择回头的路。 依照称其为公司的法律成立的实体,在美国税务上是公司,不能选择其他分类(26 CFR 301.7701-2(b)(1);26 CFR 301.7701-3(a))。
- 变更时的美国税务。 条例只对选择规定了视同步骤(26 CFR 301.7701-3(g))。提交之前,请按向受控公司转让的规则检查转换(26 U.S.C. 351)。
- 变更时的加拿大税务。 加拿大没有官方来源规定州法转换的结果。如果加拿大把您的 LLC 股份视为被注销或被交换,那就是处置,任何收益都可能应税(第 248(1) 款,“处置”)。把 LLC 合并入新的美国公司,则可能符合加拿大的外国合并规则,在包括您只收到股份、且合并前每家公司都是加拿大境外居民在内的条件下,该规则把您的成本带入新股份(第 87(4)、(8) 和 (8.1) 款)。某个州的合并是否符合,需要逐案审查。
- 州的步骤。 各州各自规定转换或合并的申报和费用。
补救办法 3:什么时候该把业务转入加拿大公司?
当您在加拿大工作、在美国没有办公室、员工或代理人时,加拿大公司的营业利润,一般只有在可归属于美国常设机构时,才在美国应税(协定,第 VII(1) 条)。这种情况下,LLC 可能只增加申报,没有增加美国的税收好处。税收协定只涵盖美国联邦所得税,所以各州适用它们自己的规则(协定,第 II(2)(b) 条)。
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并主张税收协定免税的加拿大公司,仍要提交 1120-F 表和 8833 表(IRS)。什么会形成美国常设机构,以及申报细节,见加拿大公司的美国纳税申报表。加拿大方面,见注册公司来承接美国客户的合同。
按以下顺序:
- 在加拿大注册公司,取得公司的商业号码。
-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新业务,并把公司的 W-8BEN-E 表给美国客户。
- 让 LLC 完成并收回其未结发票。如果合同、软件或客户名单必须转移,按市价定价:两家公司不处于独立交易关系,所以适用加拿大的转让定价规则(第 247(2) 款)。
- 缴清 LLC 欠的任何税款,然后分出其剩余现金,结清州费用,并办理州的解散。如果它欠加拿大税款,您可能要在所得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CRA 可以随时对您评税(第 160 条)。
- 提交 LLC 最后一份 pro forma 1120 表和 5472 表,其中报告解散付款和分配款(5472 表说明)。在加拿大,如果 LLC 要提交 T2,就提交其最后一份申报表,并就它作为您的外国关联企业的最后一年提交 T1134 表(第 233.4 条)。其他关闭步骤,见从境外关闭不用的 LLC。
每种补救办法在变更时要付出什么?
选择有明确的美国成本,如果 LLC 是加拿大居民,还可能有加拿大移居税。转换或合并在美国条例中没有视同步骤,加拿大也没有官方答案(见补救办法 2)。转入加拿大公司的成本是最后的申报,而关闭时注销您的 LLC 股份,对加拿大税务来说是处置(第 248(1) 款,“处置”)。
选择在美国方面。 您被视为在选择生效日的前一天结束前,把 LLC 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投入一家新公司,换取其股票(26 CFR 301.7701-3(g)(1)(iv)、(g)(3))。当您在转让后立即控制该公司时,仅为换取股票而转让的财产,不确认收益或损失(26 U.S.C. 351),但超过资产税务基础的负债,可能产生收益(26 U.S.C. 357(c))。
选择在加拿大方面。 对于不是加拿大居民的 LLC,选择改变的是美国的看法,不是加拿大的,因为加拿大本来就把它看作公司(IC71-17R6,第 88 段)。是加拿大居民的 LLC 则不同:一旦在美国应税,税收协定可以使它只成为其成立地美国的居民,加拿大随后视其为非居民(协定,第 IV(3) 条;第 250(5) 款;CRA)。不再是加拿大居民的公司,视为处置其财产,可能欠移居税(第 128.1(4) 款;第 219.1 条)。提交 8832 表之前,先检查居民身份。
已经提交或漏掉的年份怎么办?
补救只对今后有效,不能治愈过去的年份。选择最多只能向前追溯 75 天。简化的逾期减免最多可向前追溯 3 年零 75 天,但前提是没有提交过与公司身份不一致的申报表,所以已经按被忽略的 LLC 提交的年份可能会挡住它,这时只剩私人信函裁定这条路(8832 表说明;LLC 税务选择的逾期减免)。漏掉的年份要单独补办:漏报的 5472 表、漏报的 T1134 和漏报的 1040-NR 表。补救和补办用的是同一套账目和银行记录。
示例
仅为说明,以美元计;不计算税款。
多伦多的开发者,在美国有一张办公桌
一位多伦多的开发者持有一家单一成员的怀俄明州 LLC,从美国客户赚取 US$120,000 的利润,并且一年中有一部分时间在美国的共享办公室工作。假设这家 LLC 不是加拿大居民。
- 之前。 LLC 提交 pro forma 1120 表和 5472 表。在美国办公室所做的工作构成美国贸易或业务,所以她提交 1040-NR 表,自己缴美国税。因为服务由她亲自提供,加拿大很可能把这笔利润按 FAPI 向她征税,而她个人缴的美国税不是公司缴的税,所以不会像公司税那样减少她的 FAPI;她本人申报表上的外国税收抵免是否涵盖它,并无定论。她取出 US$80,000,对加拿大来说是外国股息,对已按 FAPI 征税的利润给予减免。
- 变更。 她选择按公司征税,自 1 月 1 日起生效。在 12 月 31 日结束前,她被视为把 LLC 的资产投入新公司,换取其股票。
- 之后。 公司提交 1120 表和 5472 表,并缴纳美国公司税。该税款的 1.9 倍从她的 FAPI 中扣除,所以一部分 FAPI 在加拿大仍要征税。US$80,000 的股息面临最高 15% 的美国预扣税,她可以在加拿大主张外国税收抵免,但有限额。
如果 LLC 因为她在多伦多管理它而是加拿大居民,选择可能触发加拿大的公司移居规则;提交之前请先核查。不管怎样,她在多伦多的工作,都可能使 LLC 在加拿大经营业务,并提交 T2。
温哥华的顾问,在美国没有业务
一位温哥华的顾问通过 LLC 在家中为美国客户完成全部工作,没有美国办公室或员工,也没有在美国工作的天数。
- 之前。 没有美国贸易或业务,所以没有美国所得税;LLC 在有交易的年度提交 pro forma 1120 表和 5472 表。因为她的全部工作都在温哥华完成,LLC 很可能在加拿大经营业务,并提交 T2。她在这里做所有决定,所以它也可能是加拿大居民;如果不是,她还要提交 T1134。
- 变更。 她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注册公司,从 3 月 1 日起通过公司签订新合同。LLC 在 4 月开出最后一个项目的发票,把剩下的 US$15,000 付给她,并在 6 月解散。
- 之后。 LLC 提交最后一份 pro forma 1120 表和 5472 表,报告分配款和解散,以及最后一份 T2;如果它不是加拿大居民,她提交最后一份 T1134。公司给客户的是 W-8BEN-E 表;没有美国常设机构,它的利润一般不缴美国联邦税。
卡尔加里的控股公司作为业主
一对夫妻的艾伯塔省控股公司持有一家美国 LLC 的全部权益。阻止对通过 LLC 赚取的收入给予协定优惠的税收协定规则,同样适用;控股公司每年的申报,见如果加拿大公司持有 LLC 呢?。同样的选择是其中一个办法,提交前同样要检查居民身份。之后,控股公司持有全部表决权股票,所收股息可以适用最高 5% 的美国预扣税。
您的情况不同吗?
- 您已经就 LLC 的利润缴美国税、领取分配款,或 5472 表或 T1134 表有漏报: 补救和补办需要一个统一的计划。请获取跨境税务协助。
- LLC 是在加拿大管理的,或您在加拿大做它的工作: 它可能是加拿大居民或在加拿大经营业务,这会改变每年的申报和选择的成本。请获取跨境税务协助。
- 您还没有设立任何东西: 请比较作为加拿大居民设立美国业务中的各种结构。
- 您想要一家新的美国公司: 请见从加拿大注册美国公司。
- 您的账目要同时满足两国的看法: 请见加拿大人持有的美国 LLC 的账目。
- 您在决定怎样取钱: 请见从美国公司给自己发钱。
- LLC 已经选择了公司身份,或您不确定: 请在IRS 如何给您的 LLC 分类中查看其 IRS 记录;如果它提交完整的 1120 表,请见加拿大人持有美国公司。
- 您与配偶或其他任何人共同持有 LLC: 它默认按美国税法是合伙企业。请见加拿大人作为美国 LLC 的合伙人。
- 您既不住在加拿大也不住在美国: 请见按公司征税的外国人持有的 LLC。
- 您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 美国方面的情况完全不同。请见住在加拿大的美国人。
- 您在加拿大和美国之间搬家,或在搬到加拿大之前设立了 LLC: 请见带着公司跨境搬家。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未提交 5472 表格或未保存记录的罚款 适用于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按每家公司、每个纳税年度计收。5472 表格严重不完整也视为未提交。依据:IRC 6038A(d)(1);财政部法规 1.6038A-4(a)。 | US$25,000 | IRS:5472 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T1134 申报截止日 从申报实体的税年或财政期间结束后起算 | 10 个月 | 《所得税法》第 233.4(4) 款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第 XIV 部分规定的法定分支机构税率 对非居民公司法定第 XIV 部分税基征收的税率;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 | 25%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219(1) 条 核对日期 |
| 8832 表格再次更改税务分类的限制 前一次税务分类选择生效后,通常在这一期间内不能再次变更;公司成立时生效的首次选择不受此限制 | 60 个月 | IRS:8832 表格填报说明,第 2a 和 2b 行 核对日期 |
| 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率 美国公司应税收入适用的统一税率;外国公司的有效关联收入也适用同一税率(1120-F 表填表说明第 II 部分) | 21% | IRS:1120 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个人的相关税务系数(FAPI 外国税扣除) 适用于公司以外的纳税人,在第 91(4) 款针对 FAPI 的扣除中,乘以外国应计税额的倍数(第 95(1) 款定义的 (b) 段:“in any other case, 1.9”) | 1.9 | 《所得税法》第 95(1) 款,“相关税务系数” 核对日期 |
| 加美税收协定的分支机构税上限 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收益所须缴纳额外税的上限,须符合协定适用资格 | 5% | 加拿大财政部:加美税收协定第 X(6) 条 核对日期 |
| 加美税收协定股息预扣税率——所有其他情况 第 X(2)(b) 条:实益所有人并非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权股份的公司时,适用的股息税率;包括实益所有人为个人的情况 | 15% | 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与美国税收协定整合版 核对日期 |
| 向境外人士支付美国来源 FDAP 收入的预扣税率 适用于与美国经营活动无有效关联的美国来源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总额;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非居民独立承包人在美国提供服务所得报酬,也适用这一税率 | 30% | IRS:固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对日期 |
| 第 105 条对非居民服务费的预扣税率 非居民在加拿大提供服务所得的付款总额,CRA 批准的豁免、减免及法定例外情况除外 | 15% | 《所得税条例》第 105(1) 条 核对日期 |
| 加美税收协定适用较低股息税率所需的有投票权持股比例 第 X(2)(a) 条:实益所有人必须是一家公司,并持有付款公司至少这一比例的有投票权股份 | 10% | 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与美国税收协定整合版 核对日期 |
| 加美税收协定股息预扣税率——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权股份的公司 第 X(2)(a) 条:实益所有人是一家公司,并持有付款公司至少 10% 的有投票权股份 | 5% | 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与美国税收协定整合版 核对日期 |
| 8832 表格生效日期可追溯的最长期限 实体税务分类选择的生效日期,通常不得早于提交日前这一期间 | 75 天 | IRS:8832 表及说明 核对日期 |
| 8832 表格可选择未来生效日期的最远期限 实体税务分类选择的生效日期,通常不得晚于提交日后这一期间 | 12 个月 | IRS:8832 表及说明 核对日期 |
| 8832 表格申请逾期补救的期限 须从申请的生效日期起,在这一期间内提交完整减免申请 | 3 年零 75 天 | IRS:税务程序 2009-41,第 4.01–4.02 节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IRS:8832 表及说明
- 26 CFR 301.7701-3,符合条件的实体的分类(govinfo)
- 26 CFR 301.7701-2,商业实体(govinfo)
- IRS:5472 表说明
- IRS:1120 表说明
- IRS:第 519 号出版物,外国人美国税务指南
- IRS:W-8ECI 表说明
- IRS:W-9 表及说明
- IRS:外国公司 1120-F 表的申报责任
- 《美国法典》:26 U.S.C. 11,公司税
- 《美国法典》:26 U.S.C. 351,向受控公司的转让
- 《美国法典》:26 U.S.C. 357,债务承担
- 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美国税收协定(合并本)
- 美国财政部:加拿大–美国税收协定 2007 年议定书的技术说明
- CRA:IC71-17R6,加拿大税收协定下的主管当局协助
- CRA:与外国关联企业有关的信息申报表(T1134)
- CRA:公司的居民身份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87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89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90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91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95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125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126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128.1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150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160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19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19.1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33.4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47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48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50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条例》第 105 条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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