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打算在加拿大創業、原本以為可以成立 LLC 的人
- 在加拿大公司與美國 LLC 之間作比較的所有者
- 想知道美國 LLC 能否在省內經營的 LLC 所有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成立公司值得的利潤水平
- 註冊成立的逐步申報程序
- 加拿大居民所持有的美國 LLC 的稅務申報
- 安大略省以外的有限合夥和 LLP 規定
加拿大有 LLC 嗎?
沒有。加拿大沒有任何法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政府的登記頁面提供的選擇是:公司(聯邦或省)、獨資經營或合夥,或合作社(由成員擁有和經營的法人團體)(Canada.ca;ISED);CRA 表示,您選擇的結構會影響您如何申報收入以及提交哪些稅表(CRA)。安大略省的《商業名稱法》只在「省外有限責任公司」一詞中提到 LLC,即依其他司法管轄區法律成立的公司(第 2.1 條)。
| 加拿大的結構 | 誰對業務債務負責 | 誰為所得稅申報利潤 |
|---|---|---|
| 獨資經營 | 所有者,包括其個人資產 | 所有者,在 T1 稅表上連同 T2125 表申報 |
| 普通合夥 | 每位合夥人 | 各合夥人按其份額申報;合夥企業本身不繳所得稅 |
| 有限合夥 | 普通合夥人負全部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投入的金額為限 | 各合夥人按其份額申報 |
| 有限責任合夥(LLP) | 每位合夥人只對自己的疏忽負責,不對其他合夥人的疏忽或事務所的大多數債務負責 | 各合夥人按其份額申報 |
| 公司 | 公司;股東最多損失其投資額 | 公司,在其自己的 T2 上申報 |
| 無限責任公司(ULC) | 公司,以及其背後的股東 | 公司,在其自己的 T2 上申報 |
各省自行規定合夥規則;有限合夥和 LLP 兩行依照安大略省的規定,詳見下文。
如果您打算把超出生活所需的利潤留在業務內,如果有兩位或以上的所有者,如果您持有專業執照,如果有所有者住在加拿大境外,或如果涉及美國(美國公民身份、美國投資人,或已成立美國 LLC),您的情況就需要的不只是一張結構對照表。請準備好預期的年利潤和其中您需要取出的部分、所有者人數和各自的出資、您所在的省,以及任何與美國的關聯。
加拿大有什麼對應 LLC 的形式?
就有限責任而言,通常的對應形式是公司。公司是獨立的法律實體,股東不對其債務負責:公司倒閉時,股東最多損失其投資額(加拿大企業署)。這層保護有其限度:貸款人可能要求所有者提供個人擔保(CRA),而董事可能要與公司一起,對未匯繳的工資源頭扣除款項和 GST/HST 承擔個人責任;CRA 可以在董事最後一次不再擔任董事後的 兩年 內向其評稅(CRA:IC89-2)。
代價是稅。加拿大公司從來不是穿透課稅(利潤只在所有者自己的稅表上課稅)。公司每個稅務年度都要提交 T2(即使無稅可繳),期限為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CRA:T2 提交;CRA:公司)。公司自行繳稅: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在加拿大註冊成立、不受非居民或公眾公司控制的私營公司)在聯邦營業限額 $500,000 以內的主動經營收入,聯邦淨稅率為 9%,另加省稅;超過該限額的部分,以及任何其他公司,聯邦淨稅率為 15%(CRA:稅率;CRA:公司類型)。所有者就公司支付給他們的薪金或股息繳納個人稅,而公司的虧損留在公司內:股東不能申請這些虧損(CRA)。請見公司如何課稅;如果有所有者住在加拿大境外,請見新公司的 CCPC 資格。
在加拿大,穿透課稅只存在於非法人企業。獨資經營者在 T1 稅表上申報利潤或虧損;合夥企業不繳所得稅,由各合夥人申報份額(CRA:獨資經營;CRA:合夥企業)。加拿大沒有一種形式能像 LLC 的預設課稅方式那樣,讓每位所有者同時享有完整的有限責任和穿透課稅。最接近的是有限合夥(僅限其有限合夥人享有)和 LLP(僅限部分專業)。
美國的 LLC 與加拿大的公司:兩者如何比較?
兩者給所有者的責任保護相似,但預設的課稅方式相反,而且兩國都把對方的實體視為公司,下文會列出一個例外。
| 美國 LLC | 加拿大公司 | |
|---|---|---|
| 依據什麼成立 | 美國某州的 LLC 法規(IRS) | 聯邦或省的公司法(Canada.ca) |
| 所有者的責任 | 依該州法律為有限責任 | 以股東投資的金額為限 |
| 由誰申報利潤(預設) | 一位所有者:在所有者自己的稅表上。兩位或以上:提交合夥企業稅表,各所有者申報份額(IRS;IRS) | 公司,在其 T2 上 |
| 可以選擇按公司課稅嗎? | 可以,使用 8832 表(IRS) | 一律按公司課稅 |
| 所有者如何取得報酬 | 在預設處理下,所有者按其利潤份額課稅 | 透過工資發放薪金,或股息並以 T5 憑證申報(CRA) |
| 每年向政府的申報 | 由各州規定;請見各州 LLC 年費 | 年度申報:聯邦公司在線上提交為 $12(加拿大企業署);各省自行規定 |
| 對方國家如何看待 | 加拿大把美國 LLC 視為公司(CRA:IC71-17R6,第 88 段) | 美國把加拿大公司視為公司,但所有者全部承擔無限責任的公司除外(26 CFR 301.7701-2(b)(8)) |
關於美國 LLC 如何課稅,請見LLC 如何課稅。關於如何從公司取得報酬,請見薪金還是股息。
有限合夥和 LLP:誰可以使用?
兩者都是合夥企業,所以合夥企業不繳所得稅,由各合夥人申報份額(CRA)。兩者的差別在於誰受到保護,而且各省自行規定。以下是安大略省的規定。
- 有限合夥。安大略省的有限合夥至少需要一位普通合夥人和一位有限合夥人,並在聲明書被接受備案時成立(《有限合夥法》第 2 和 3 條)。有限合夥人僅以其已出資或同意出資的款項和財產為限承擔責任,但如果參與業務的控制,就要像普通合夥人一樣承擔責任(第 9 和 13 條)。普通合夥人仍須負全部責任。合夥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CRA)。
- 有限責任合夥。安大略省的 LLP 只能為從事某種專業而經營,且該專業的管理法規必須明文允許 LLP,其監管機構須要求最低責任保險(《合夥法》第 44.2 條)。LLP 的合夥人不對其他合夥人的疏忽或事務所的其他債務負責,但仍須對自己的疏忽以及其直接監督之人的疏忽負責,而且合夥財產仍然可以被用來清償事務所的債務(第 10 條)。咖啡店或設計工作室不能成為安大略省的 LLP。
持有執照的專業人士也可能可以註冊成立公司;請見專業公司。
加拿大的 ULC(無限責任公司)是什麼?
ULC 是公司,不是 LLC:其股東可能被要求清償公司的債務,與有限責任正好相反。卑詩省、艾伯塔省和新斯科舍省允許設立 ULC,三地都沒有限制股東可被要求支付的金額(卑詩省《商業公司法》第 51.3 條;艾伯塔省《商業公司法》第 15.2 條;新斯科舍省《公司法》第 9 條)。在加拿大,ULC 與任何居民公司一樣提交 T2(CRA),卑詩省的 ULC 還要提交卑詩省年度報告(BC Registry)。它的主要用途是跨境:美國規則不會自動把它視為公司(26 CFR 301.7701-2(b)(8)(ii));對美國所有者的影響,包括稅收協定的限制,請見美國企業拓展到加拿大。
如何在加拿大開設 LLC,或在這裡登記美國 LLC?
您不能依加拿大法律成立 LLC,但在美國某州成立的 LLC 可以在某省登記經營。在安大略省,省外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先登記公司名稱才可經營,而其內部事務以及成員的責任,仍適用其成立所在州的法律(《商業名稱法》第 2.1 條)。安大略省企業登記處把這列為單獨的服務(安大略省);新登記費用為 $60(安大略省:費用),有效期五年(《商業名稱法》第 4 條)。在卑詩省,法律把 LLC 視為外國實體,須在開始在該省經營後兩個月內登記為省外公司(《商業公司法》第 1 和 375 條)。其他省另有規定。
登記解決的是名稱,不是稅。加拿大把美國 LLC 視為公司,而美國可能把它穿透到其所有者(CRA:IC71-17R6)。在加拿大經營業務的 LLC 要提交 T2(CRA:T4012),而由加拿大管理的 LLC 還可能是加拿大居民,因為公司一般以其中央管理和控制所在地為居住地(CRA:公司的居民身份)。無論哪種情況,由於它不是在加拿大註冊成立,所以不能成為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也不能享受小企業稅率(《所得稅法》第 89(1) 條;第 125(7) 條)。對於加拿大居民所有者來說,這種不一致可能導致同一筆利潤在兩國都被課稅。成立之前,請閱讀加拿大居民的美國業務;如果已經有一間,請閱讀修正加拿大人持有的美國 LLC。
只有一位所有者:用獨資經營或公司來代替 LLC?
對一個人來說,替代「LLC」的選擇是獨資經營或公司。獨資經營者在 T1 稅表上連同 T2125 表申報利潤或虧損,而且業務的風險延伸到個人財產和資產(CRA)。公司在上述限度內把這些風險隔開,但要多出一份 T2、年度申報和公司記錄。
這樣做是否值得,取決於您把多少利潤留在業務內,而不是總銷售額;請見獨資經營還是公司。在安大略省,個人如果使用自己姓名以外的名稱經營,必須登記該名稱(《商業名稱法》第 2 條);關於登記企業,請見安大略省、卑詩省或艾伯塔省。
選擇公司之後,下一步是什麼?
- 聯邦還是省。聯邦公司可以在全加拿大使用其名稱;線上註冊成立費用為 $200(加拿大企業署)。它仍須在經營業務的各省登記;請見聯邦還是省註冊成立。各省的步驟:安大略省、卑詩省、艾伯塔省、魁北克省。
- 名稱。選擇文字名稱或編號公司;請見有名稱的公司還是編號公司。
- 註冊成立並組織公司。公司章程、股份、董事和首批決議;請見如何在加拿大註冊成立公司。
- 企業號碼和 CRA 帳戶。聯邦註冊成立後幾分鐘內,會收到載有企業號碼的電子郵件(加拿大企業署);然後開設您需要的 GST/HST 和工資帳戶;請見註冊成立之後。
- 每年。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提交 T2,並向公司登記處提交年度申報;聯邦公司在每個註冊成立週年日後 60 天 內提交(加拿大企業署)。各項費用請見在加拿大註冊成立公司的費用。
兩位或以上所有者如果選擇合夥,應閱讀合夥還是公司。
舉例
以下舉例僅作說明;金額以加元計。
想成立 LLC 的多倫多網頁設計師
她預計每年有約 C$60,000 的利潤,想用 LLC 來保護自己的儲蓄,以防客戶索償。作為獨資經營者,她在 T1 稅表上連同 T2125 表申報 C$60,000,她的個人資產要為業務承擔責任;她也可以購買責任保險。如果她在安大略省或聯邦層面註冊成立公司,則由公司簽訂她的合約、提交 T2,並就留存的利潤繳稅;她申報公司付給她的薪金或股息。這層保護涵蓋公司的債務,但不涵蓋她個人擔保的任何事項。如果她需要全部 C$60,000 來維持生活,留在公司內、能享受公司稅率的利潤就很少,所以責任和成本的分量可能比稅更重。
兩位在卡加利開咖啡店的合夥人
他們預計有 C$80,000 的利潤,平均分配。作為普通合夥,合夥企業不繳所得稅,每人申報 C$40,000;兩人要共同承擔租約和其他合夥債務的責任(艾伯塔省《合夥法》第 11 條)。如果他們成立公司,各持有一半股份,則由公司簽訂租約、提交自己的稅表,並付給他們薪金或股息;房東或貸款人仍可能要求他們個人簽署擔保。有限合夥仍然至少需要一位承擔全部責任的普通合夥人(第 51 和 56 條),而艾伯塔省的 LLP 僅限可以透過專業公司執業的專業(第 81 和 82 條)。
持有美國 LLC 的溫哥華創辦人
他因為「加拿大沒有 LLC」而成立了一人美國 LLC,在溫哥華的家中經營,賺取 C$100,000 的利潤。除非 LLC 選擇按公司課稅,否則美國會把它穿透到他個人。如果他既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綠卡持有人(IRS:稅務居民身份),且業務沒有任何部分在美國經營,他可能不必繳美國所得稅(IRS: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但 LLC 仍須在每個有應申報交易(例如他投入或取出資金)的年度提交 5472 表(一份有關其與他往來的美國資訊申報表);漏報每年罰款 US$25,000(IRS:5472 表填表說明)。加拿大把 LLC 視為在這裡經營業務的公司:它要提交 T2,而且因為不是在加拿大註冊成立,不能享受小企業稅率。由於他在溫哥華作出它的決策,它也可能是加拿大居民;如果不是,他還須每年以 T1134 表申報它(《所得稅法》第 233.4(4) 條)。如果他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或 LLC 有美國業務,兩國還可能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類別的收入對同一筆利潤課稅。解決辦法請見修正加拿大人持有的美國 LLC。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正在決定是否要註冊成立公司,或何時註冊:請見獨資經營還是公司,並尋求企業設立協助。
- 您有共同創辦人:請見合夥還是公司,並尋求企業設立協助。
- 您住在加拿大境外,或剛抵達加拿大:請見從境外在加拿大註冊成立公司、以新移民或非居民身份註冊成立公司,或者如果您在中國大陸,請見中國居民創辦人的加拿大公司,並尋求企業設立協助。
- 您已經經營獨資業務:請見把業務轉入公司,並尋求企業設立協助。
- 您住在加拿大,且已持有美國 LLC:請見修正加拿大人持有的美國 LLC,並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您想要一個美國實體向美國客戶銷售:請見加拿大居民的美國業務,並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您是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加拿大公司也會帶來美國的申報義務;請見加拿大公司的美國所有者,並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您是進入加拿大的美國所有者,或正在考慮 ULC:請見美國企業拓展到加拿大,並尋求跨境稅務協助。
- 您持有專業執照:請見專業公司,並尋求企業設立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按聯邦規定,董事離任後的責任追究期間 《所得稅法》第 227.1(4) 款限制啟動追繳程序的時間;《消費稅法》第 323(5) 款限制對董事評定 GST/HST 責任的時間。兩者均自該人士最後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計算。 | 兩年 | 《所得稅法》第 227.1(4) 款 核對日期 |
| 聯邦小型企業扣除適用的營業收入額度 適用於沒有關聯公司的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的最高額度;關聯公司須共享額度,應稅資本超過 $1000 萬或被動收入超過 $50,000 時會減少;稅務年度不足 51 週時按比例計算;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500,000 | CRA:2025 年 T2 公司所得稅指南第 4 章 核對日期 |
| 適用小型企業扣除後的加拿大聯邦公司淨稅率 適用於就營業收入中不超過小型企業額度的部分申請小型企業扣除的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 9% | CRA:公司稅率 核對日期 |
| 適用一般稅率減免後的加拿大聯邦公司淨稅率 基本稅率為 38%,扣除聯邦減免後為 28%,再扣除一般稅率減免後為 15%;不按物價調整 | 15% | CRA:公司稅率 核對日期 |
| 聯邦商業公司線上提交年度報告的費用 加拿大公司註冊局(Corporations Canada)線上提交年度報告的費用;與 T2 公司稅表不同 | $12 | 加拿大企業署:服務、費用與處理時間 核對日期 |
| 安大略省外省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登記費 依《商號名稱法》新登記,線上或郵寄辦理;同一收費項目也適用於有限責任合夥(LLP)事務所名稱。商號名稱登記每 5 年到期一次,續期費用與新登記相同。 | $60 | 安大略省:登記、變更或搜尋商號名稱、公司或非營利組織所需的費用和時間 核對日期 |
| 聯邦商業公司線上註冊成立的費用 加拿大公司註冊局(Corporations Canada)線上註冊商業公司的費用;不包括加急服務及其他費用 | $200 | 加拿大企業署:服務、費用與處理時間 核對日期 |
| 聯邦商業公司年度申報表的截止日期 公司成立、合併或延續周年日之後;向 Corporations Canada 提交,與 T2 分開辦理 | 60 天 | 加拿大企業署:商業公司年度申報 核對日期 |
| 未提交 5472 表或未保存記錄的罰金 適用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後開始的稅務年度。按每家申報公司、每個稅務年度計算。實質上不完整的 5472 表視同未提交。依據:IRC 6038A(d)(1);Treas. Reg. 1.6038A-4(a)。 | US$25,000 | IRS:547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anada.ca:向政府登記您的企業
- CRA:設立您的企業
- CRA:獨資經營
- CRA:合夥企業
- CRA:公司
- CRA:公司所得稅稅表
- CRA:公司稅率
- CRA:公司類型
- CRA:T4012,T2 公司所得稅填表指南,開始之前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89 條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125 條
- CRA:向股東付款
- CRA:公司的居民身份
- Justice Laws:《所得稅法》第 233.4 條
- CRA:IC89-2R3,董事的責任
- CRA:IC71-17R6,加拿大稅收協定下的主管當局協助
- ISED:創建和維持社會企業(企業結構)
- 加拿大企業署:註冊成立公司的好處
- 加拿大企業署:商業公司年度申報
- 加拿大企業署:服務、費用與處理時間
- 安大略省:《商業名稱法》(Business Names Act)
- 安大略省:《合夥法》(Partnerships Act)
- 安大略省:《有限合夥法》(Limited Partnerships Act)
- 安大略省:安大略省企業登記處,所有服務
- 安大略省:註冊商業名稱、公司或非營利組織的費用和時間
- BC Laws:《商業公司法》(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第 2.1 部分和第 375 條)
- BC Corporate Online:提交卑詩省年度報告
- Alberta King's Printer:《商業公司法》第 15.2 條
- 新斯科舍省立法機構:《公司法》(Companies Act)第 9 條
- Alberta King's Printer:《合夥法》(Partnership Act)第 11、51、56 和 82 條
- IRS:有限責任公司(LLC)
- IRS: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
- IRS:合夥企業
- IRS:判定個人的稅務居民身份
- IRS: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ECI)
- IRS:5472 表填表說明
- 財政部法規:26 CFR 301.7701-2
- 財政部法規:26 CFR 301.7701-3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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