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持有美国单一成员 LLC、正要搬到美国的外国所有人
- 拿到绿卡或开始长期居留美国的美国公司创办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签证、工作许可及其他移民问题
- 加拿大与美国之间的搬迁
- 逐行填写首年双重身份年度税表
搬到美国后,我的美国 LLC 或公司会有什么变化?
您的美国公司的税务状况,从您的居民身份起始日起发生变化。这一天是美国开始把您视为居民外国人的日子(第 519 号出版物)。这一天之前,您是外国所有人;从这一天起,您是美国人士,公司的申报也随之改变。
| 项目 | 居民身份起始日之前 | 从居民身份起始日起 |
|---|---|---|
| 单一成员 LLC(默认税务身份) | 外国人持有:报形式上的 1120 表并附 5472 表;一般不缴自雇税 | 利润填入您本人的 1040 表,通常用 Schedule C,并缴自雇税;抵达当年仍可能要报 5472 表,之后不再需要 |
| C 公司 | 1120 表;如有外国人持股达到 25% 或以上,另附 5472 表 | 1120 表;抵达当年仍须报 5472 表,之后只有其他外国人持股达到 25% 或以上时才需要 |
| S 公司选择 | 不允许:非居民外国人不能成为 S 公司股东 | 可以,通常从下一个纳税年度开始 |
| 您的美国所得税 | 仅限美国来源收入和美国经营收入 | 全球收入 |
| 境外账户和境外公司 | 一般无需由您申报 | 可能需要报 FBAR、8938 表和 5471 表 |
| 来自您美国公司的股息 | 预扣 30%,除非税收协定降低税率;公司没有预扣的税款,由公司承担(《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461 条) | 无需按非居民预扣;请向公司提供 W-9 表 |
选择按公司纳税的 LLC,适用公司那几行;有两名或以上所有人的 LLC 属于合伙企业(见下文 LLC 部分)。
情况不简单时:您在年中抵达,同一年分成外国人持有和居民两段;您通过外国公司持有美国公司;您在国外仍有生意;您打算从国外公司分红、出售股份或取款,而这些款项的美国税,可能取决于您是在居民身份起始日之前还是之后收到;您想做 S 公司选择;或者您已持有绿卡多年,公司却仍按外国人持有的方式报税。以上每种情况都会影响要报哪些表、何时报。
请准备:今年和前两年的美国入境、出境日期,绿卡上的日期或您开始在美国长期居留的日期,公司成立文件和 EIN 通知,以往的 5472 表和 1120 表,能在居民身份起始日截止的账簿,以及境外账户和境外公司清单(含最高余额和价值)。
我什么时候成为美国税务居民:绿卡测试还是实质居留测试?
如果您在日历年内任何时候是合法永久居民,您通过绿卡测试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如果您今年在美国至少 31 天,且三年合计达到 183 天(今年的每一天都计入,去年的天数计三分之一,前年的天数计六分之一),您通过实质居留测试成为美国税务居民(IRS)。
您满足哪项测试,决定您的居民身份起始日(第 519 号出版物):
| 您如何符合条件 | 居民身份起始日 |
|---|---|
| 实质居留测试 | 当年您第一天在美国的那一天;之前最多 10 天 的在美天数可以不计,前提是那些天里您的税务住所和更密切联系在国外,并提交签名声明 |
| 绿卡测试 | 当年您第一天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的那一天 |
| 两项测试都符合 | 两个日期中较早的一个 |
| 符合任一测试,且去年有任何一段时间是居民 | 1 月 1 日 |
免税个人(例如持 F、J、M 或 Q 签证的学生)在美国的天数,不计入实质居留测试。如果您的原居住国也把您视为其居民,税收协定可能决定由哪个国家把您作为居民征税;主张协定下的非居民身份,要在 1040-NR 表上申报并附 8833 表(第 519 号出版物)。首年的完整规则见您的第一份美国税表。
持有外国人 LLC 的所有人拿到绿卡或成为美国居民后,5472 表还要报吗?
如果您是直接持有、没有其他所有人的单一成员 LLC,从您成为居民的第一个完整年度起不用再报:除非符合下文某种情形,该 LLC 不再报形式上的 1120 表和 5472 表。从您的居民身份起始日起,该 LLC 不再是外国人持有。其利润填入您的 1040 表,通常在 Schedule C 上,您要像独资经营者一样为这笔利润缴自雇税(IRS)。
抵达当年要分段处理。5472 表适用于完全由外国人持有的美国被忽略实体;公司只要在纳税年度内任何时候有持股 25% 或以上的外国所有人,就算外国人持有(5472 表填报说明)。所以在您抵达的那一年,LLC 仍可能要报形式上的 1120 表并附 5472 表。“形式上的”是指这份 1120 表只为附上 5472 表而提交。对外国人持有的 LLC,应申报交易包括您投入或取出的资金,以及设立公司所付的费用(填报说明)。填报说明没有写明居民身份起始日之后的月份如何申报,提交前请先和报税人员确认。漏报 5472 表的罚款为 $25,000。每年的申报要求见外国人持有的单一成员 LLC 要报什么。
在您当年的个人税表上,LLC 的利润也在同一天分段。之前的部分,只有属于美国来源收入或与美国业务有关联时才征税(见外国所有人何时欠美国税);之后的部分填入 Schedule C。您在居民期间收到的自雇收入要缴自雇税,即使工作是在抵达前做的。大多数社会保障协定把自雇人士纳入其居住国的体系;有些协定允许业务临时转移时免缴,需要由原居住国出具覆盖证明(第 519 号出版物)。
请留意这些情况:
- 您的 LLC 选择了按公司纳税。如果它提交过 8832 表或 2553 表,就不是被忽略实体:其利润不填入您的 Schedule C,适用下文的公司部分(IRS)。
- LLC 有两名或以上所有人。默认属于合伙企业,报 1065 表,而不是形式上的 1120 表加 5472 表(IRS)。您成为居民后,对外国合伙人在其美国经营收入中所占份额的预扣,对您不再适用(W-8BEN 表填报说明),但仍是外国人的共同所有人不在此列;见外国合伙人与预扣和配偶住在国外的 LLC。
- LLC 的成员是您的外国公司,而不是您本人。LLC 仍完全由外国人持有,您搬家后继续要报 5472 表(5472 表填报说明)。
- 您已婚,并选择抵达当年联合报税。这一联合报税选择有效时,您在 5472 表上不算外国人(填报说明),所以抵达当年的申报可能不同;见下文的首年税表部分。
- 旧的 W-8BEN 表仍在对方手里。持有您 W-8BEN 表的银行、平台和付款方,必须在 30 天 内被告知您已成为居民,并可能要求您提供 W-9 表(W-8BEN 表填报说明)。
我有绿卡,我的 C 公司还要报 5472 表吗?
只有在纳税年度内某个时间,仍有外国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至少 25% 的表决权或价值,且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过应申报交易时才要报(5472 表填报说明)。您成为居民后,您自己持有的股份不再使公司成为外国人持有。公司每年仍要报 1120 表;只有附带 5472 表取决于持股情况。
| 您成为居民后的情况 | 5472 表 |
|---|---|
| 您直接持有全部股份 | 如果有应申报交易,包含您居民身份起始日的那个纳税年度要报;之后不用 |
| 外国联合创办人或投资人持股 25% 或以上 | 仍要报,涉及与该所有人及关联方的交易 |
| 您通过外国控股公司持有股份 | 仍要报:该控股公司是外国股东 |
| 您的配偶、子女或父母是外国人 | 仍可能要报:填报说明中的持股规则把家庭成员视为互相持有对方的股份;已作联合报税选择的配偶不算外国人 |
您持有的外国控股公司,也可能让您需要报 5471 表(见下文申报部分)。搬家之前年度漏报的 5472 表,是另一个补报问题:见漏报 5472 表和罚款。外国人持有的公司需要报的全部表格,见外国人持有的 C 公司申报。
拿到绿卡后,我的 LLC 或公司可以变成 S 公司吗?
可以,前提是每位股东都符合条件。S 公司不能有非居民外国人股东(《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361 条);绿卡持有人,或通过实质居留测试成为居民的人,不属于非居民外国人。如果您主张税收协定、按非居民纳税,法规对 S 公司身份的影响没有定论(《联邦法规汇编》第 26 编第 301.7701(b)-7 条);作选择前请先咨询。LLC 可以直接提交 2553 表作选择,不必先报 8832 表(2553 表填报说明)。
新移民最容易在时间上出错。2553 表由公司高管签字,并取得每位股东同意(2553 表填报说明);提交期限是选择生效的纳税年度开始后不超过 2 个月零 15 天,或在此前一年内任何时候。如果在某年早些时候作了选择,而该年内选择之前的任何一天公司不符合条件,则该选择视为为下一年作出(《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362 条)。所以,如果公司纳税年度第一天您还是非居民,最早的 S 公司年度通常是下一年。
公司一旦不再符合条件,选择就会终止,例如您离开美国、再次成为非居民外国人(《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362 条)。还有哪些人可以持股,见 S 公司资格;这项选择是否划算,见是否应选择 S 公司身份;错过期限怎么办,见 S 公司选择逾期补救。
搬到美国后,我怎样从公司取酬?
您成为居民后,单一成员 LLC 的利润无论是否取出,都算您的自雇收入(支付给自己 LLC 的工资)。没有人为这笔收入预扣税,所以您可能需要用 1040-ES 表按季度缴预估税(IRS;季度预估税缴纳)。公司通过发薪支付工资,预扣税款并开具 W-2 表。您成为居民后,C 公司股息不再适用 30% 的非居民预扣(W-8BEN 表填报说明),而是填入您的 1040 表。S 公司必须先向在公司工作的股东支付合理工资,再作其他分配(IRS;S 公司所有人工资)。您仍住在国外时的规则,见外国所有人如何从公司取酬。您能否为自己的公司工作,取决于您的移民身份,这是移民律师要回答的问题。
成为美国居民后,我必须申报哪些境外收入、公司和账户?
从居民身份起始日起,您和美国公民一样,要就全球收入纳税(第 519 号出版物)。境外工资、境外租金,以及境外账户的利息和股息,都要填入该期间的 1040 表。境外所有权和境外账户还各有对应的表格:
| 表格 | 新居民什么情况下要报 |
|---|---|
| 5471 表 | 您成为美国人士时,持有外国公司至少 10%;此后每年,只要您控制该公司(超过 50%),或该公司是受控外国公司且您持股 10% 或以上,就要报(填报说明);漏报的罚款为每家公司每年 $10,000 |
| 8865 表 | 您控制外国合伙企业(超过 50%),或持有 10% 或以上,而该合伙企业由美国人士控制、且这些人士各自持有 10% 或以上(填报说明) |
| FBAR(FinCEN 114 表) | 您的境外账户在日历年内任何时候合计超过 $10,000;包括您有签字权的账户,以及您持股超过 50% 的公司的账户(FinCEN) |
| 8938 表 | 您的境外金融资产超过门槛,从居民身份起始日起计算;住在美国的,未婚或分别报税者年末超过 $50,000,或任何时候超过 $75,000;联合报税则分别为 $100,000 和 $150,000(填报说明) |
对 FBAR 来说,判断是否为美国居民同样用绿卡测试和实质居留测试(FBAR 填报说明),但 FBAR 涵盖整个日历年,其填报说明没有说明居民身份起始日之前的月份如何处理。首次申报前请先咨询。哪些账户要计入,见 FBAR:哪些账户要计入;国外企业要报哪些表,见外国公司的信息申报表。
我所在的新州会向我和我的公司征税吗?
州税遵循新居住州自己的居民规则,而不是联邦测试。例如,加州规定,您在加州不是出于临时或过渡性目的时,就视为加州居民,并对居民的全部收入征税,不论来源(加州特许经营税局)。联邦层面的协定立场不会自动沿用:除非协定明确把该收入排除在加州税之外,加州会对联邦层面已按协定免税的收入征税(FTB 第 1031 号出版物)。其他州有各自的测试;见远程办公与州所得税。
公司也可能在您现在经营的地方欠税或需要登记。例如,加州规定,公司在加州设立或其商业住所在加州等情形下,算在加州经营业务,在加州经营的公司适用加州税法(加州特许经营税局;加州 LLC 费用和最低税)。把外州公司在您现在居住的州登记,见在另一个州登记。
抵达当年报哪种税表:双重身份年度税表还是首年选择?
如果您在年末是居民、但年初不是,通常要报双重身份年度税表:在 1040 表顶部勾选“Other”并填写“Dual Status Return”,再附一份说明,列出当年非居民期间的情况,这一部分可以用 1040-NR 表(第 519 号出版物;IRS)。双重身份年度税表不能使用标准扣除额,也不能联合报税(第 519 号出版物)。
有两项选择可以改变当年的报税方式。首年选择:如果您在当年和上一年都不符合任一测试,但下一年将符合实质居留测试,可以选择把抵达当年的一部分算作居民期;在附于 1040 表的声明中作出,而且要等您符合该测试后才能提交(第 519 号出版物)。联合报税选择:年末与美国公民或居民结婚的人,可选择夫妻双方全年都按居民联合报税,并附上双方都签字的声明(《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6013 条;第 519 号出版物);该选择有效期间,您在 5472 表上不算外国人,这可能改变 LLC 抵达当年的申报(5472 表填报说明)。谁有资格、如何准备税表,见您的第一份美国税表。
搬家前,我应该保留还是重组公司?
搬家本身不会改变美国公司的法律形式;改变的是从居民身份起始日起,公司和您怎样报税。在这一天之前需要咨询的,是您在国外拥有的资产。与美国业务无关的境外来源收入,如果在您仍是非居民时收到,美国不征税;如果在您成为居民后收到,即使是抵达前赚的,也要征税(第 519 号出版物)。这一天之后出售股份的收益,一般以您的购买成本为基础计算(《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012 条),所以抵达前的增值也可能被征税;见创办人搬到美国。
- 您仍持有的国外公司:从居民身份起始日起,它可能让您需要报 5471 表;如果由美国所有人控制(受控外国公司),即使公司没有付给您任何款项,其部分利润也可能每年向您征税(《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951 条;《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951A 条);见外国公司的美国所有人。
- 国外的基金和 ETF:见搬到美国时的 PFIC 规则。
- 美国公司之上的外国控股公司:美国公司仍要报 5472 表,您本人还可能要加报 5471 表。
- 您的原居住国:离开可能触发该国自己的退出税或申报要求,需要按该国规则咨询。
示例
所有金额均为美元,仅作示例。
德国创办人带着怀俄明州 LLC 搬到美国
一位未婚的德国创办人持有一家怀俄明州单一成员 LLC,当年利润 $80,000:6 月 30 日前 $40,000,之后 $40,000。他去年不是美国居民。他持工作签证于 7 月 1 日搬到美国并留下,当年此前没有在美天数。他的 184 天满足实质居留测试,所以居民身份起始日是 7 月 1 日。
- 1 月至 6 月:LLC 是外国人持有。如果当年与他有应申报交易,要报形式上的 1120 表并附 5472 表。这 $40,000 只有属于美国来源收入或与美国业务有关联时,美国才征税。
- 7 月至 12 月:这 $40,000 填入他双重身份年度税表的 Schedule C,并因为是居民期间收到而缴自雇税,除非德国出具的覆盖证明使他继续留在德国体系内。
- 下一年:全部利润填入 Schedule C。不报 5472 表。
特拉华州公司所有人拿到绿卡
一位创办人 100% 持有一家按日历年度报税的特拉华州 C 公司。她去年不是美国居民,今年此前也没有在美天数。她于 3 月 10 日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入境美国,这就是她的居民身份起始日。
- 抵达当年:公司到 3 月 9 日为止是外国人持有,所以如果当年与她有应申报交易,要把 5472 表附在当年的 1120 表上。3 月 15 日前提交的 2553 表,不能使这一年成为 S 公司年度,因为在作选择之前她是非居民外国人股东。
- 下一年:如果没有外国人持股 25% 或以上,就不报 5472 表。2553 表在抵达当年的 3 月 10 日之后、下一年的 3 月 15 日之前提交,且每位股东都符合条件的话,公司可以从 1 月 1 日起成为 S 公司。
- 股息:从 3 月 10 日起,她向公司提供 W-9 表,而不是 W-8BEN 表,也不适用非居民预扣。
保留一家新加坡公司
一位创办人搬到美国,仍 100% 持有一家新加坡公司,公司银行账户里有 $60,000。
- 5471 表:他在持有外国公司至少 10% 的情况下成为美国人士,所以抵达当年的税表要附 5471 表,此后只要他控制该公司,每年都要报。持股 100% 时,该公司是受控外国公司,因此在分红之前,其部分利润就可能每年向他征税。
- FBAR:他持股超过 50%,并对该账户有签字权,所以该账户要列入他的 FBAR;$60,000 单这一个账户就超过 $10,000 的门槛。
- 8938 表:他的境外资产(包括新加坡公司的股份)从居民身份起始日起测试;未婚且住在美国的,门槛是年末 $50,000 或任何时候 $75,000。
您的情况不同?
- 您年中抵达,LLC 的账簿在居民身份起始日没有分段:抵达当年的申报之前,请先获得记账帮助和跨境税务帮助。
- 您在国外仍有公司或基金:见创办人搬到美国和搬到美国时的 PFIC 规则,并在居民身份起始日之前获得跨境税务帮助。
- 您希望公司按 S 公司纳税:见从第一天起做 S 公司和是否应选择 S 公司身份;如果期限已过,见 S 公司选择逾期补救。提交 2553 表前,请先获得公司税务帮助。
- 您持有绿卡多年,公司仍按外国人持有的方式报税,或搬家前从未报过 5472 表:见漏报 5472 表和罚款,并获得跨境税务帮助。
- 搬家前公司向您支付了股息,却没有预扣任何税款:见外国所有人如何从公司取酬,并获得公司税务帮助。
- 成为居民后,您漏报了 FBAR 或 8938 表:见补报漏报的境外申报,并获得 FBAR 帮助。
- 您在加拿大和美国之间搬家:见带着公司跨境搬家。
- 您持 F-1、H-1B 或 H-4 签证,正要成立第一家 LLC:见持签证成立 LLC。
- 您现在经营公司的州,不是公司成立的州:见在另一个州登记。
- 您持有绿卡,并在中国大陆拥有一家公司:见绿卡持有人在中国的公司。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触发美国公司提交 5472 表格义务的境外持股比例 在税年内任何时候,由同一外国人士直接或间接持有至少这一比例的投票权或股份价值。由一名外国人士全资持有的单成员 LLC,也按此类公司处理 | 25% | IRS:5472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向境外人士支付美国来源 FDAP 收入的预扣税率 适用于与美国经营活动无有效关联的美国来源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总额;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非居民独立承包人在美国提供服务所得报酬,也适用这一税率 | 30% | IRS:固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对日期 |
| 实质居留测试要求当年在美国停留的天数 另须在三年内达到 183 个加权天数 | 31 天 | IRS:实质居留测试 核对日期 |
| 满足实质居留测试的三年加权在美天数 当年天数,加上上一年天数的三分之一,再加上前年天数的六分之一 | 183 天 | IRS:实质居留测试 核对日期 |
| 确定实质居留居民起始日期时可剔除的在美天数 仅限当事人与外国有更密切联系且税务住所在该国的日子;须有签名声明。这些天数仍计入实质居留测试本身。 | 10 天 | IRS:第 519 号出版物,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 核对日期 |
| 未提交 5472 表格或未保存记录的罚款 适用于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按每家公司、每个纳税年度计收。5472 表格严重不完整也视为未提交。依据:IRC 6038A(d)(1);财政部法规 1.6038A-4(a)。 | $25,000 | IRS:5472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情况变化导致 W-8BEN 表格不再准确时,通知付款人的期限 情况发生变化后,须通知扣缴义务人或付款人,并提供新的 W-8BEN 或其他适用表格 | 30 天 | IRS:W-8BEN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2553 表格通常适用的税务选择截止日 在选择生效的税年开始后提交;也允许在前一个税年提交 | 2 个月零 15 天 | IRS:2553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5471 表第 2 类和第 3 类的股票持有要求 占外国公司股票总价值,或各类有表决权股票总表决权的 10% 或以上(《条例》第 1.6046-1(i) 节) | 10% | IRS:5471 表填报说明(2025 年 12 月) 核对日期 |
| 境外公司控制权门槛 按第 4 类控制权或一般 CFC 测试,持有的投票权或价值须超过此比例 | 50% | 《美国法典》:第 957 条 核对日期 |
| 未提交规定的 5471 表格信息的初始罚款 按每家境外公司的每个年度会计期间计收,针对第 6038(a) 条要求的信息 | $10,000 | IRS:5471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865 表第 1 类的外国合伙企业控制门槛 控制是指持有超过这一比例的资本、利润或扣除和亏损,包括推定持有 | 50% | IRS:8865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865 表:外国合伙企业 10% 权益 第 2、3、4 类使用的资本、利润或扣除和亏损比例,包括推定持有 | 10% | IRS:8865 表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FBAR 申报金额门槛 一个日历年内所有境外金融账户的最高价值合计;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 FBAR | $10,000 | 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报告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 核对日期 |
| 须把实体账户计入 FBAR 的持有权益比例 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超过此比例时,即视为对其境外账户拥有经济权益 | 50% | 美国电子版联邦法规(eCFR):31 CFR 1010.350,境外金融账户报告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美国、未婚或已婚分别报税、年末 纳税年度最后一天指定境外金融资产的总价值;也适用于已婚分别报税者 | $5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美国、未婚或已婚分别报税、年内任何时间 纳税年度内任何时间的总价值;也适用于已婚分别报税者 | $75,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美国、联合报税、年末 已婚联合报税;纳税年度最后一天的总价值 | $10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美国、联合报税、年内任何时间 已婚联合报税;纳税年度内任何时间的总价值 | $15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IRS:第 519 号出版物,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
- IRS:实质居留测试
- IRS:双重身份个人的税务处理
- IRS:5472 表填报说明
- IRS: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 IRS:有限责任公司(LLC)
- IRS:预估税
- IRS:W-8BEN 表填报说明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361 条,S 公司的定义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362 条,选择、撤销与终止
- 《联邦法规汇编》:第 26 编第 301.7701(b)-7 条,与所得税协定的协调
- IRS:2553 表填报说明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6013 条,夫妻联合报税
- IRS:S 公司的薪酬和医疗保险问题
- IRS:5471 表格填报说明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951 条,美国股东应计入总收入的金额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951A 条,美国股东应计入总收入的受控外国公司净测试收入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957 条,受控外国公司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461 条,预扣税款的责任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第 1031 号出版物,居民身份判定指南
-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1012 条,财产的计税基础(成本)
- IRS:8865 表填报说明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 FinCEN:境外银行及金融账户报告
- FinCEN:FBAR 逐项填报说明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居民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在加州经营业务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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