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正在搬到美國的美國單一成員 LLC 的外國所有者
- 取得綠卡或開始長期在美國停留的美國公司創辦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簽證、工作許可和其他移民問題
- 加拿大與美國之間的搬遷
- 逐行編製抵達第一年的雙重身份稅表
我搬到美國時,我的美國 LLC 或公司會怎樣?
您的美國公司的稅務狀況,從您的居民開始日期起改變:即美國開始把您視為居民外國人的那一天(Publication 519)。在該日期之前,您是外國所有者。從那天起,您是美國人,公司的申報也隨之改變。
| 項目 | 居民開始日期之前 | 從居民開始日期起 |
|---|---|---|
| 單一成員 LLC(預設稅務身份) | 外資所有:簡化的 1120 表和 5472 表;一般沒有自僱稅 | 利潤列在您自己的 1040 表上,通常是 Schedule C,並有自僱稅;抵達當年仍可能須提交 5472 表,之後不用 |
| C 公司 | 1120 表,如果有外國人持股 25% 或以上,另加 5472 表 | 1120 表;抵達當年仍須提交 5472 表,之後只有在另一位外國人持股 25% 或以上時才須提交 |
| S 公司選擇 | 不允許:非居民外國人不能是股東 | 可以,通常從下一個稅務年度開始 |
| 您的美國所得稅 | 只有美國來源和美國業務收入 | 全球收入 |
| 海外帳戶和公司 | 一般不須由您申報 | FBAR、8938 表和 5471 表可能適用 |
| 您的美國公司支付的股息 | 預扣 30%,除非稅收協定降低稅率;公司要對未預扣的任何稅款負責(26 USC 1461) | 沒有非居民預扣;向公司提供 W-9 表 |
選擇按公司課稅的 LLC,適用公司那幾行;有兩位或以上所有者的 LLC 是合夥企業(見下面的 LLC 一節)。
什麼時候不單純: 您在年中抵達,因此一個年度中有外資所有的部分和居民的部分;您透過外國公司持有這家美國公司;您在海外仍擁有一項業務;您計劃從海外公司分配股息、出售股份或付款,其美國稅可能取決於您是在居民開始日期之前還是之後收到;您想要 S 公司選擇;或您持有綠卡多年,而公司仍按外資所有申報。每一項都會改變須提交哪些表格及何時提交。
請準備: 您今年及前兩年進出美國的日期、綠卡上的日期或您在美國停留的開始日期、公司的設立文件和 EIN 函件、以往的 5472 表和 1120 表、可以在您的居民開始日期切分的帳目,以及海外帳戶和公司的清單,附上最高餘額和價值。
我什麼時候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綠卡測試還是實質居住測試?
如果您在曆年中任何時候是合法永久居民,您依綠卡測試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如果您今年在美國至少 31 天,並且三年合計 183 天(計入今年的每一天、上一年天數的三分之一,以及再前一年天數的六分之一),您依實質居住測試成為居民(IRS)。
您符合的測試,決定您的居民開始日期(Publication 519):
| 您如何符合資格 | 居民開始日期 |
|---|---|
| 實質居住測試 | 當年您在美國的第一天;如果在那些日子裡,您的稅務居所和更緊密的聯繫在海外,並提交簽署的聲明,最多 10 天 較早的停留天數可以不計 |
| 綠卡測試 | 當年您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國的第一天 |
| 兩項測試都符合 | 兩個日期中較早的一個 |
| 符合任一測試,且您在上一年度的任何部分時間是居民 | 1 月 1 日 |
作為豁免個人的天數,例如持 F、J、M 或 Q 簽證的學生,不計入實質居住測試。如果您的母國也把您視為居民,稅收協定可能決定由哪個國家把您作為居民課稅;主張成為非居民的稅收協定,在 1040-NR 表上連同 8833 表提交(Publication 519)。第一年的完整規則,請見您的第一份美國稅表。
外資 LLC 的所有者取得綠卡或成為美國居民:5472 表會停止嗎?
會,從您成為居民的第一個完整年度起,如果您直接持有該 LLC、沒有其他所有者:它不再提交簡化的 1120 表或 5472 表,除非適用下面的某種情況。從您的居民開始日期起,LLC 不再是外資所有。它的利潤列在您的 1040 表上,通常在 Schedule C 上,您像獨資經營者一樣,須就此繳納自僱稅(IRS)。
抵達年度被一分為二。 5472 表適用於由外國人全資持有的美國被忽略實體,而公司如果在稅務年度內任何時候有持股 25% 或以上的外國所有者,就算外資所有(5472 表填表說明)。因此在您抵達的那一年,LLC 仍可能須提交簡化的 1120 表和 5472 表。簡化指的是只為附上 5472 表而提交的 1120 表。對外資 LLC 來說,須申報的交易包括您投入或提取的資金,以及為設立它而支付的款項(填表說明)。填表說明沒有說明如何申報您居民開始日期之後的月份;提交之前,請先與您的報稅人敲定。漏交 5472 表有 $25,000 的罰款。每年的申報本身,請見外資單一成員 LLC 要提交什麼。
在那一年您自己的稅表上,LLC 的利潤也在同一日期分開。之前的部分,只有在屬於美國來源收入或與美國業務有關聯時才課稅(外國所有者何時須繳美國稅);之後的部分列在 Schedule C 上。您在成為居民期間收到的自僱收入,須繳自僱稅,即使工作是在您抵達之前完成的。大多數社會保障協定,把自僱者歸入其居住國的體系;有些對企業的暫時搬遷給予豁免,須以母國出具的承保證明書證明(Publication 519)。
請留意:
- 您的 LLC 選擇了按公司課稅。 如果它提交了 8832 表或 2553 表,它就不是被忽略實體:它的利潤不列在您的 Schedule C 上,適用下面的公司部分(IRS)。
- LLC 有兩位或以上所有者。 預設為提交 1065 表的合夥企業,而不是簡化的 1120 表加 5472 表(IRS)。一旦您成為居民,對外國合夥人應占的美國營業收入份額的預扣,對您不再適用(W-8BEN 表填表說明),但對仍是外國人的共同所有者仍然適用;請見外國合夥人和預扣與配偶住在海外的 LLC。
- LLC 的成員是您的外國公司,而不是您。 LLC 仍由外國人全資持有,在您搬家後繼續提交 5472 表(5472 表填表說明)。
- 您已婚,並選擇在抵達年度聯合申報。 在這項聯合稅表的選擇有效期間,您在 5472 表上不是外國人(填表說明),所以抵達年度的申報可能不同;請見下面的第一年稅表一節。
- 舊的 W-8BEN 表仍在存檔。 持有您 W-8BEN 表的銀行、平台和付款人,必須在 30 天 內被告知您已成為居民,並可能要求 W-9 表(W-8BEN 表填表說明)。
綠卡持有人:我的 C 公司還要提交 5472 表嗎?
只有當外國人在其稅務年度的某個時候,仍直接或間接擁有至少 25% 的表決權或價值,並且與關聯方有須申報的交易時才需要(5472 表填表說明)。一旦您成為居民,您自己的股份不再使公司成為外資所有。公司每年仍提交 1120 表;只有 5472 表附件取決於所有權。
| 您成為居民後的情況 | 5472 表 |
|---|---|
| 您直接持有全部股份 | 對包含您的居民開始日期的稅務年度,如果有須申報的交易就須提交;之後不用 |
| 外國共同創辦人或投資人持股 25% 或以上 | 對與該所有者及關聯方的交易,仍須提交 |
| 您透過外國控股公司持有股份 | 仍須提交:控股公司是外國股東 |
| 您的配偶、子女或父母是外國人 | 仍可能須提交:填表說明中的持股規則,把家庭成員視為互相擁有對方的股份;選擇了聯合稅表的配偶不是外國人 |
您擁有的外國控股公司,也可能使您須提交 5471 表(見下面的申報一節)。您搬家之前那些年度漏交的 5472 表,是另外的補交事項:請見漏交的 5472 表申報和罰款。外資公司的完整申報清單,請見外資 C 公司的申報。
我取得綠卡後,LLC 或公司可以成為 S 公司嗎?
可以,一旦每位股東都符合資格。S 公司不能有非居民外國人作為股東(26 USC 1361);綠卡持有人,或依實質居住測試成為居民的人,不是非居民外國人。如果您主張稅收協定以非居民身份課稅,法規對 S 公司身份受到的影響尚無定論(26 CFR 301.7701(b)-7);選擇之前請先取得意見。LLC 可以直接用 2553 表作出選擇,無須先提交 8832 表(2553 表填表說明)。
時間安排是抵達者最容易出錯的地方。2553 表由高級職員簽署,並附每位股東的同意(2553 表填表說明),須在選擇生效的稅務年度開始後 2 個月又 15 天 內,或在前一年的任何時間提交。年初作出的選擇,如果公司在該年度選擇之前的任何一天不合資格,就被視為為下一年度作出(26 USC 1362)。所以,如果您在公司稅務年度的第一天是非居民,最早的 S 年度通常是下一年。
如果公司不再符合資格,選擇就終止,例如您離開並再次成為非居民外國人(26 USC 1362)。還有誰可以持有股份,請見 S 公司資格;這項選擇是否划算,請見是否要選擇 S 公司身份;錯過期限,請見S 公司逾期選擇的補救。
搬到美國後,我怎樣給自己發薪?
一旦您成為居民,單一成員 LLC 的利潤就是您的自僱收入,無論您是否提取(自己的 LLC 的工資)。沒有人預扣稅款,所以您可能需要在 1040-ES 表上按季度繳納預估稅(IRS;季度預估稅款繳納)。公司透過工資支付薪金,附預扣和 W-2 表。一旦您成為居民,C 公司的股息就不再適用 30% 的非居民預扣(W-8BEN 表填表說明),改列在您的 1040 表上。S 公司必須先向在公司工作的股東支付合理報酬,然後才能作其他分配(IRS;S 公司所有者的薪金)。您仍住在海外時的規則,請見以外國所有者身份給自己發薪。您是否可以為自己的公司工作,取決於您的移民身份,這是向移民律師諮詢的問題。
成為美國居民後,我必須申報哪些外國收入、公司和帳戶?
從您的居民開始日期起,您就全球收入課稅,與美國公民相同(Publication 519)。來自海外的薪金、外國租金,以及海外帳戶的利息和股息,在該期間列在您的 1040 表上。海外的所有權和帳戶另有各自的表格:
| 表格 | 對新居民來說,什麼會觸發它 |
|---|---|
| 5471 表 | 您在持有外國公司至少 10% 時成為美國人;之後每年,只要您控制它(超過 50%),或它是受控外國公司而您持有 10% 或以上,就須提交(填表說明);漏交表格,每家公司每年罰 $10,000 |
| 8865 表 | 您控制外國合夥企業(超過 50%),或持有由各持有 10% 或以上的美國人所控制的外國合夥企業的 10% 或以上(填表說明) |
| FBAR(FinCEN 114 表) | 您的海外帳戶,在曆年內任何時候合計超過 $10,000,包括您有簽署權的帳戶,以及您持股超過 50% 的公司的帳戶(FinCEN) |
| 8938 表 | 您的外國金融資產超過門檻,從您的居民開始日期起計算;住在美國時,未婚或分開申報者年末超過 $50,000,或任何時候超過 $75,000;聯合稅表則為 $100,000 和 $150,000(填表說明) |
對 FBAR 而言,美國居民以相同的綠卡測試和實質居住測試認定(FBAR 填表說明),但 FBAR 涵蓋整個曆年,其填表說明沒有說明您居民開始日期之前的月份。第一次提交之前,請先詢問。哪些帳戶算數,請見 FBAR:哪些帳戶算數;海外企業提交哪些表格,請見外國公司的資訊表格。
我的新州會對我和我的公司課稅嗎?
您的州稅依您新州自己的居民規則,而不是聯邦測試。例如,如果您在加州不是為了暫時或過渡的目的,加州就把您視為居民,並對居民的所有收入課稅,無論來源(加州特許經營稅局)。聯邦的稅收協定立場不會自動延續:加州對聯邦稅收協定豁免的收入照常課稅,除非協定明確將其排除在加州稅之外(FTB Publication 1031)。其他州使用其他測試;請見遠端工作與州所得稅。
公司也可能在您現在經營它的地方欠稅或需要登記。例如,加州在其他測試之外,把在加州組織或商業住所在加州的公司,視為在當地營業,而在當地營業的公司須適用其稅法(加州特許經營稅局;加州 LLC 費用和最低稅)。在您現在居住的地方登記州外公司,請見在其他州登記。
雙重身份稅表或第一年選擇:我抵達那年提交哪份稅表?
如果您在年度最後一天是居民,但在第一天不是,您通常提交雙重身份稅表:1040 表,勾選頂部的「Other」並填寫「Dual Status Return」,另附一份針對該年度非居民部分的聲明,該部分可以使用 1040-NR 表(Publication 519;IRS)。雙重身份稅表不能使用標準扣除額,也不能聯合申報(Publication 519)。
有兩種選擇可以改變那一年。第一年選擇,可以讓您在當年和前一年都不符合任一測試、但下一年將符合實質居住測試時,成為抵達年度部分時間的居民;您在附於 1040 表的聲明中作出,而在符合該測試之前,您不能提交(Publication 519)。聯合稅表選擇,針對年底時與美國公民或居民結婚的人,在聯合稅表上,把雙方配偶全年視為居民,並附上雙方配偶簽署的聲明(26 USC 6013;Publication 519);在其有效期間,您在 5472 表上不是外國人,這可能改變 LLC 在抵達年度的申報(5472 表填表說明)。誰符合資格以及如何編製稅表,請見您的第一份美國稅表。
搬家前,我應該保留還是重組我的公司?
搬家本身不會改變您的美國公司的法律形式;改變的是它和您從居民開始日期起如何申報。在該日期之前需要意見的,是您在海外擁有的東西。與美國業務沒有關聯的外國來源收入,如果您在仍是非居民時收到,美國不課稅,但如果在成為居民之後收到,即使是在您抵達之前賺取的,也要課稅(Publication 519)。在該日期之後出售股份的利得,一般從您支付的價格起算(26 USC 1012),因此您抵達之前的增值也可能被課稅;請見搬到美國的創辦人。
- 您仍然擁有的海外公司: 從您的居民開始日期起,它可能使您須提交 5471 表,而且如果由美國人控制(受控外國公司),即使它沒有向您支付任何款項,其部分利潤每年也可能向您課稅(26 USC 951;26 USC 951A);請見外國公司的美國所有者。
- 海外的基金和 ETF: 請見搬到美國時的 PFIC 規則。
- 您的美國公司之上的外國控股公司: 它使美國公司繼續提交 5472 表,並可能使您須提交 5471 表。
- 您的母國: 離開可能帶來自己的離境稅或申報,需要依該國規則取得意見。
舉例
所有金額均以美元計,僅作說明。
從德國帶著懷俄明州 LLC 搬到美國
德國一位未婚的創辦人持有一家懷俄明州單一成員 LLC,當年利潤 $80,000:6 月 30 日之前 $40,000,之後 $40,000。他上一年不是美國居民。他在 7 月 1 日持工作簽證搬到美國,當年沒有更早的美國停留天數,並留了下來。他的 184 天符合實質居住測試,所以他的居民開始日期是 7 月 1 日。
- 1 月至 6 月: LLC 是外資所有。如果它與他有須申報的交易,當年須提交簡化的 1120 表和 5472 表。這 $40,000 只有在屬於美國來源或與美國業務有關聯時,美國才會課稅。
- 7 月至 12 月: 這 $40,000 列在他雙重身份稅表的 Schedule C 上,並因為他是在成為居民期間收到的,所以要繳自僱稅,除非德國的承保證明書讓他留在德國的體系內。
- 次年: 全部利潤列在 Schedule C 上。沒有 5472 表。
德拉瓦州公司的所有者取得綠卡
一位創辦人持有一家曆年制稅務年度的德拉瓦州 C 公司 100% 的股份。她上一年不是美國居民,今年也沒有更早的美國停留天數。她在 3 月 10 日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進入美國,這是她的居民開始日期。
- 抵達年度: 公司到 3 月 9 日為止是外資所有,因此如果它與她有須申報的交易,就要把 5472 表附在該年度的 1120 表上。在 3 月 15 日前提交的 2553 表,不能使這一年成為 S 年度,因為在選擇之前,她是非居民外國人股東。
- 次年: 如果沒有外國人持股 25% 或以上,就不須 5472 表。如果 2553 表在抵達年度的 3 月 10 日之後、次年的 3 月 15 日之前提交,並且每位股東都符合資格,公司可以從 1 月 1 日起成為 S 公司。
- 股息: 從 3 月 10 日起,她向公司提供 W-9 表而不是 W-8BEN 表,不適用非居民預扣。
保留新加坡的公司
一位創辦人搬到美國,並保留新加坡公司 100% 的股份,該公司銀行帳戶有 $60,000。
- 5471 表: 他在持有外國公司至少 10% 時成為美國人,因此他的抵達年度稅表須附 5471 表,之後只要他控制該公司,每年都要提交。在 100% 時,該公司是受控外國公司,所以其部分利潤可能在任何股息之前,每年向他課稅。
- FBAR: 他持股超過 50%,並可以在帳戶上簽署,所以它列入他的 FBAR;$60,000 單獨就超過 $10,000 的門檻。
- 8938 表: 他的外國資產,包括新加坡的股份,從他的居民開始日期起計算;未婚且住在美國,門檻是年末 $50,000 或任何時候 $75,000。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在年中抵達,LLC 的帳目沒有在您的居民開始日期分開: 在抵達年度的申報之前,請取得記帳協助和跨境稅務協助。
- 您仍然在海外擁有公司或基金: 請見搬到美國的創辦人與搬到美國時的 PFIC 規則,並在您的居民開始日期之前,取得跨境稅務協助。
- 您希望公司按 S 公司課稅: 請見從第一天起就是 S 公司與是否要選擇 S 公司身份;如果期限已過,請見S 公司逾期選擇的補救。提交 2553 表之前,請取得公司稅務協助。
- 您持有綠卡多年,公司仍按外資所有申報,或在您搬家之前從未提交 5472 表: 請見漏交的 5472 表申報和罰款,並取得跨境稅務協助。
- 您的公司在您搬家之前向您支付了股息,卻沒有預扣任何稅款: 請見以外國所有者身份給自己發薪,並取得公司稅務協助。
- 您在成為居民之後漏交了 FBAR 或 8938 表: 請見補交遺漏的外國申報,並取得 FBAR 協助。
- 您在加拿大與美國之間搬遷: 請見帶著公司跨越邊境搬遷。
- 您持有 F-1、H-1B 或 H-4 簽證,正在成立第一家 LLC: 請見持簽證成立 LLC。
- 您現在在公司成立州以外的州經營該公司: 請見在其他州登記。
- 您持有綠卡,並在中國大陸擁有一家公司: 請見持有綠卡並在中國擁有公司。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使美國公司成為 5472 表申報公司的境外持股比例 在稅務年度內任何時候,由同一外國人士直接或間接持有至少這一比例的投票權或股份價值。由一名外國人士全資持有的單一成員 LLC,也按此類公司處理 | 25% | IRS:547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對支付給外國人的美國來源 FDAP 收入的預扣稅率 適用於與美國經營活動無有效關聯的美國來源固定或可確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總額;稅收協定可能降低稅率。非居民獨立承包人在美國提供服務所得的報酬,也適用這一稅率 | 30% | IRS:固定、可確定、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 核對日期 |
| 實質居住測試要求當年在美國停留的天數 另須在 3 年內達到 183 個加權天數 | 31 天 | IRS:實質居住測試 核對日期 |
| 滿足實質居住測試的 3 年加權在美天數 當年天數,加上上一年天數的三分之一,再加上前年天數的六分之一 | 183 天 | IRS:實質居住測試 核對日期 |
| 在確定實質居住測試的居民起始日期時,可以不計算的停留天數 僅限當日與外國有更緊密聯繫、且稅務居所在外國的天數;須簽署聲明。這些天數仍會計入實質居住測試本身。 | 10 天 | IRS:第 519 號出版物,外國人的美國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未提交 5472 表或未保存記錄的罰金 適用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後開始的稅務年度。按每家申報公司、每個稅務年度計算。實質上不完整的 5472 表視同未提交。依據:IRC 6038A(d)(1);Treas. Reg. 1.6038A-4(a)。 | $25,000 | IRS:547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情況變化使 W-8BEN 表不正確時,通知付款人的期限 情況變化後,須通知扣繳義務人或付款人,並提供新的 W-8BEN 或其他適用表格 | 30 天 | IRS:W-8BEN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2553 表一般適用的選擇截止日 在選擇生效的稅務年度開始後提交;也允許在前一個稅務年度提交 | 2 個月又 15 天 | IRS:2553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5471 表第 2 類和第 3 類的股票持有要求 持有外國公司股票總價值,或所有類別有表決權股票合計表決權,達 10% 或以上(Regulations section 1.6046-1(i)) | 10% | IRS:5471 表填表說明(12/2025) 核對日期 |
| 境外公司控制權門檻 就第 4 類控制權或一般 CFC 測試而言,投票權或價值的持有比例必須超過此比例 | 50% | 《美國法典》:第 957 條 核對日期 |
| 未提交規定的 5471 表資料的初始罰金 就第 6038(a) 條要求的資訊,每家外國公司每個年度會計期間的罰款 | $10,000 | IRS:5471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865 表第 1 類的外國合夥企業控制門檻 控制指擁有超過此比例的資本、利潤或扣除額或虧損,包括推定擁有權 | 50% | IRS:8865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865 表:外國合夥企業 10% 權益 第 2、3、4 類所用的資本、利潤或扣除額或虧損比例,包括推定擁有權 | 10% | IRS:8865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FBAR 申報金額門檻 曆年內任何時間所有境外金融帳戶的最高價值總額;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交 FBAR | $10,000 |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報告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 核對日期 |
| 須將實體帳戶計入 FBAR 的持有權益比例 您對自己直接或間接擁有超過此比例的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實體的境外帳戶擁有財務利益 | 50% | eCFR:31 CFR 1010.350,境外金融帳戶報告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末 稅務年度最後一天的特定境外金融資產總價值;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5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的總價值;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75,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聯合報稅、年末 已婚聯合報稅;稅務年度最後一天的總價值 | $1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聯合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已婚聯合報稅;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的總價值 | $15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Publication 519,外國人的美國稅務指南
- IRS:實質居住測試
- IRS:雙重身份個人的課稅
- IRS:5472 表填表說明
- IRS: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
- IRS:有限責任公司(LLC)
- IRS:預估稅
- IRS:W-8BEN 表填表說明
- 26 USC 1361:S 公司的定義
- 26 USC 1362:選擇;撤銷;終止
- 26 CFR 301.7701(b)-7:與所得稅稅收協定的協調
- IRS:2553 表填表說明
- 26 USC 6013:夫妻聯合所得稅稅表
- IRS:S 公司的報酬和醫療保險問題
- IRS:5471 表填表說明
- 26 USC 951:美國股東計入總收入的金額
- 26 USC 951A:美國股東計入總收入的受控外國公司淨測試收入
- 26 USC 957:受控外國公司
- 26 USC 1461:預扣稅款的責任
- 加州特許經營稅局:Publication 1031,確定居民身份的指引
- 26 USC 1012:財產的計稅基礎,成本
- IRS:8865 表填表說明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 FinCEN: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報告
- FinCEN:FBAR 逐項申報說明
- 加州特許經營稅局:居民
- 加州特許經營稅局:在加州營業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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